中國銀行被罰200萬 理財老產品規模部分時點出現反彈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銀保監罰決字〔2022〕29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業務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老產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也可以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 

  前款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檔案、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資訊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以下為原文: 

中國銀行被罰200萬 理財老產品規模部分時點出現反彈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632 字。

轉載請註明: 中國銀行被罰200萬 理財老產品規模部分時點出現反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