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IPO有“黑洞”:董事長陶捷遭受市場太多質疑
近日,江西日月明測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明)創業板IPO順利過會,但《電鰻快報》發現,日月明的IPO有不少“黑洞”,其中董事長陶捷更是遭受市場不斷質疑。雖然我們就相關質疑向日月明發去求證函,但一個月已經過去了,公司沒有任何回覆。
日月明會順利發行嗎?面對質疑,公司緣何避而不談?
董事長夫婦三年獲分紅3300萬元
據瞭解,噹噹網李國慶夫婦的奪權大戰還沒結束,社會普遍對於夫妻檔共同管理企業的能力感到質疑。夫妻檔的管理制度並不明確,管理理念容易衝突。兩個人在開始階段不容易發現問題,但到公司壯大階段,就會發現夫妻決定的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電鰻快報》經調查發現,日月明實際控制人為陶捷、譚曉雲夫婦。截至2018年末,董事長、董事、總經理陶捷直接持有公司996.70萬股,譚曉雲直接持有公司231.70萬股,陶捷夫婦透過日月明實業間接持有公司 3148.50 萬股,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4376.90萬股股份,合計控制本公司總股本的72.95%。
值得一提的是,鉅額募資之下,日月明的股東卻連續分紅獲利。
招股書披露,2016年至2018年,日月明連續三年進行現金股利分紅,金額分別為1080萬元、1500萬元和1998萬元,佔同期淨利潤的比例分別為34.36%、45.05%以及44.53%。毫無疑問,陶捷、譚曉雲即為日月明分紅的最大受益者,每年獲取的分紅金額節節走高,簡要按持股比例測算,其在報告期間獲得的分紅現金分別為787.86萬元、1094.25萬元和1457.54萬元,累計獲利金額超過3300萬元。
一面大手筆分紅,一面大開口募資,日月明的IPO企圖,註定會受到市場廣泛的目光檢視。
《電鰻快報》據天眼查顯示,陶捷有11家公司,多達24項任職資訊,其中擔任股東6家,擔任高管9家,實際控制權17家。會否產生利益輸送,我們不得而知。
三家實控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
招股說明書披露,日月明董事長陶捷曾為北京淳捷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日月明研發科技中心、深圳日月明貿易公司實際控制人。工商資料顯示,目前這幾家公司均已登出,登出的原因都是被吊銷營業執照。相關法律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市場對此嚴重質疑:陶捷控股的這幾家公司是因何原因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是否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目前擔任日月明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等職務是否還存在瑕疵?
《電鰻快報》注意到,日月明前身為江西日月明鐵道裝置開發有限公司,由日月明實業與譚曉雲(陶捷之妻)出資成立,日月明實業目前仍是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日月明在招股說明書中表示,公司擁有獨立完整的採購、生產、研發和銷售業務體系,業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
但當地政府網站相關資訊顯示,日月明與控股股東曾經共同進行相關科學技術研究,並且控股股東日月明實業還進行了“高速鐵路數字化測量裝置產業化專案”建設,這實際上就是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也就是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上生產、研發並不獨立,並且有很緊密的關聯性。
市場不免質疑:日月明與控股股東是否就構成了競爭關係?與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所成的業務獨立是否自相矛盾?
重要客戶一年60多次被起訴
《電鰻快報》調查發現,日月明的客戶群體較為集中,最近三年,日月明的應收賬款規模,均明顯超過公司的同期的營收規模。這無疑存在很大的潛在風險,一旦這其中有部分應收賬款不能收回,那麼日月明將面臨業績暴跌,乃至鉅虧的風險。
《電鰻快報》注意到,較高的客戶依賴度,也引致了日月明營收的兩大特性:季節性以及極高的應收賬款。尤其是後者,對日月明的影響很大。資料顯示,2016年至2018年,日月明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1.06億元、1.18億元、1.48億元,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18.85%、111.80%和117.77%。2019年,日月明對中國鐵路總公司旗下各單位的銷售收入佔公司營收比例超過50%,這也導致日月明的應收賬款高企。2019年,日月明的應收賬款達到1.65億元,同期公司的營收為1.53億元。
招股書披露,在日月明的客戶中,諸如中鐵四局集團、中鐵十七局、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等客戶,都曾被全額提計了壞賬準備,這說明連日月明都對收回這些款項不抱希望了。其中,日月明對於重要客戶——中鐵十二局集團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十二局電氣公司)所面臨的風險似乎並沒有足夠的認識,招股書顯示,2016年10月~11月,日月明獲得了中鐵十二局電氣公司超過600多萬的訂單,而正在履行。這種情況非常異常,畢竟已經近4年了。
天眼查還顯示,2019年以來,中鐵十二局電氣公司存在19條被執行資訊,也就是19次被列為“老賴”;而去年以來,該公司涉訴資訊更多,捲入超過60起訴訟,其中絕大部分都是被告,涉及建設工程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租賃糾紛等。
市場質疑,大量涉訴被告,近20次被列為“老賴”,這是一家正常的公司嗎?公司的相關訂單還能夠執行嗎?相關款項能否收回呢?日月明還存在多少類似的客戶呢?
另據南昌當地法院相關判決書披露,控股股東日月明實業與相關借款方存在借貸糾紛,“原告不承擔任何虧損,被告確保原告的年收益率為不低於投資本金的40%,雙方合作到期日為2013年3月8日。”在判決書中,法院明確表示雙方約定的利息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是否意味著日月明實業在進行相關借貸業務時存在違規行為?日月明實業是否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陶捷先生作為日月明的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是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