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有佛山逸日盈進出口有限公司生產家電配件的3個出口集裝箱4月3日搭乘內外貿同船“遠泰28 ”輪305S航次,從廣州南沙港啟運作啟運港退稅申報,經洋浦港中轉出口至孟加拉國,申報退稅金額64650.12元。這標誌著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正式落地實施。
一般情況下,出口企業需將貨物運到出境港口並辦理結關手續後才能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而所謂啟運港退稅,是基於出口退稅的一項制度創新,需要啟運港、中轉港多地海關、稅務、港航企業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後,貨物在啟運港辦理放行手續後即視同出口,即可向稅務部門辦理退稅手續。從運輸自由便利角度,以前由於退稅時間成本過高,企業選擇將貨物直接發往鄰近的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際中轉港以追求更低的時間成本。實施啟運港退稅後,貨物從啟運港放行即可辦理退稅,將出口退稅的時間點大幅提前。
目前,洋浦正著力推動洋浦港與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15個啟運港之間的內外貿同船業務,主動推進自貿港相關政策順利實施,並在實施過程中梳理轉關改配流程等,為出口企業、航運企業提供更便利的操作流程,透過政策實施疊加流程簡化,引導內陸出口貨源向洋浦集聚。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以後,出口企業在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的15個啟運港,海關放行後即可提報出口退稅申請。企業出口退稅時間較一般情況提前3-20天,可進一步減少進出口企業資金成本,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運輸自由便利化再添新動力。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