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副院長
改革開放40多年來,創造經濟奇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中國的對外開放。中國經濟發展最初所需的資金、技術、先進管理經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對外開放引進的。曾幾何時,為了吸引外商投資,中國普遍採用優惠的做法。稅收優惠以及各種的優惠政策是在對外商投資實施“超國民待遇”,這種做法彌補了改革開放初期投資環境的缺陷,促進了外商投資。
隨著中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越來越充分的強調,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的不同表述就是明證。中國越來越強調公平競爭,對所有投資者一視同仁,越來越成為經濟工作的主旋律,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所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讓內資和外資面對的市場環境越來越接近。外商投資法的全面實施,更是為外商投資獲得公平競爭環境提供了保障。
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對外商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及法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根據外商投資法,國家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鼓勵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對於任何投資者來說,確定性預期至關重要。特別是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問題,更是投資者關心的頭等大事。投資者作為市場主體,與國家相比,力量是不對稱的。如果沒有法律的相應保護,那麼投資者就會擔心權利受侵犯。外商投資法明確國家對外商投資不實行徵收,即使在特殊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所進行的徵收或徵用,也要依照法律程式及時給予合理、公平的補償,這讓投資者吃下了定心丸。
促進外商投資,不能走“超國民待遇”的優惠政策老路,而要走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新路。時代已經不一樣了。對外資實行“超國民待遇”,就是人為地製造內外資的不公平競爭,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悖。而且,即使有這樣的“超國民待遇”,外資也不見得買賬。對於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是市場前景。如果沒有好的市場前景預期,那麼投資者就會裹足不前。
改革開放初期,稅收優惠是吸引外商投資的重要方法,但後來不用了。試想,如果專門對外商投資實行稅收優惠,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外商投資會紛至沓來?不一定。投資者考慮的是稅後資本回報率,如果投資的預期回報低或者沒回報,那麼即使實行稅收優惠,外資也是不會來的。資本回報率太低,投資者本身就面臨可持續性難題,那麼按照市場準則,投資者不會投資或新增投資。
根據外商投資法,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最佳化營商環境,不僅僅在國家層面,而且在地方層面,各地在最佳化營商環境上已經使出渾身解數。正是有了營商環境最佳化的你追我趕,營商環境才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更多的改善。這種改善,不僅僅表現為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排名中穩步上升,而且更體現在投資者的行為選擇上。地方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也是在進行競爭,這是一種提供高水平營商環境的競爭。對於國家來說,這最終會帶來一種來自競爭的繁榮。
對於外商投資規定負面清單,即規定哪些方面是外資不能涉足的,符合國際慣例。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等於放任自流。各國對於外資均有國家安全上的考慮。關鍵的是負面清單的長短,清單越短,限制越少,外商投資越踴躍。2017年以來,中國連續三年修訂全國和自貿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措施分別由93項、122項減至40項、37項。2020年版自貿港負面清單,比全國版少了6條,比自貿區版少了3條,體現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要求。
外商投資法拆除了一些市場關注點較高的外商投資障礙問題,涉及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制定等內容。制度型對外開放體系正越來越完善,外商投資來去越來越自由便利。對於外資來說,更容易分享中國超大的國內市場,共享經濟繁榮;對於全世界來說,這必然可以促進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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