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你的“錢包”!存款新政落地→
6月21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優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確定方式,將原由存款基準利率一定倍數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為在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加上一定基點確定。
目前,各金融機構存款利率定價總體平穩,有關調整正有序推進。
上限將“有升有降”
緩解中小銀行攬儲壓力
對存款利率上限定價機制進行調整,落地執行後會給金融市場帶來何種影響?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施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內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額存單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長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同時,各金融機構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內,與存款人自主協商確定存款實際執行利率,存款實際執行利率並不一定會有大的變化。
隨著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的深入推進,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不斷增強。最佳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確定方式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存款利率自主定價的自由度和精準度,促進行業有序競爭,推動存款利率定價市場化。
新方案實施後,金融機構無需大幅調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佔比也較小,總體看對金融機構和存款人的影響都不大。同時,新方案消除了槓桿效應,長短期存款利率之間的利差將有所縮窄,有利於引導銀行存款迴歸合理的期限結構。此外,新方案同步調整了中小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間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於維持目前相對均衡的市場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