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擬起訴Ripple:指控其違反投資者保護法
三言財經訊息,據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對Ripple公司、公司CEO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和聯合創始人克里斯·拉森(Chris Larsen)提起訴訟,指控該公司在向投資者出售“瑞波幣”時違反了禁止銷售未註冊證券的法律。
對此,Ripple CEO加林豪斯表示:“瑞波幣是一種貨幣,不需要註冊為投資合同。事實上,美國司法部和財政部已經在2015年認定瑞波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其他G20(20國集團)監管機構也已經這樣做了。沒有其他國家將瑞波幣歸類為證券。”
根據Ripple的說法,SEC計劃辯稱瑞波幣是一種證券,而Ripple在推出前沒有在SEC註冊令牌,這違反了美國法律。而Ripple堅持認為,瑞波幣和比特幣一樣,應該被歸類為一種貨幣,不一定要註冊為投資合同。
如果將其歸類為“證券”,則意味著瑞波幣可能受到嚴格的新規則的約束,這可能會對Ripple造成嚴重影響。在這個問題上,Ripple曾威脅要將總部搬到美國以外的地方,而倫敦、瑞士、新加坡、日本和阿聯酋被認為是潛在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