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八方面規範“雙十一”促銷經營活動
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6日向全國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關於規範“雙十一”網路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從八方面規範促銷經營行為,切實維護“雙十一”期間網路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工作提示主要包括八方面內容: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在促銷期間,要把好平臺准入關,落實審查核驗義務,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二是嚴格規範促銷行為。要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三是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提升廣告稽核水平,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有效攔截虛假違法廣告。四是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透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防止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發生。五是嚴格防範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經營者及時採取禁限措施,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六是嚴格禁止銷售違法違禁商品。開展資訊釋出稽核和實時巡查,做好違法違禁商品清查,及時下架或刪除違法違規產品連結。七是妥善化解網路消費糾紛。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八是強化政企溝通協作。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平臺內經營者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引導平臺內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意識。
市場監管總局同時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指導,透過線下約談、線上指導和宣傳教育等方式,督促指導平臺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測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網路交易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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