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市場將出現三個標誌性變化
劉濤(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近年來,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逐步顯現。中等收入群體及新生代年輕人群體等成為促進消費擴大和升級的中堅力量;各類新興技術快速發展,應用場景不斷拓展,有力地推動了消費市場創新發展。未來一段時期特別是“十四五”時期,我國消費市場將進入“由大變強”的新的發展階段,預計會出現三個具有標誌性意義的變化,對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助力。
一是消費市場規模有望躍居世界第一。2019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超過41萬億元,接近排在首位的美國。“十四五”時期,在居民消費增長的帶動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還將持續較快增長,這將為暢通國內大迴圈提供強勁動力,也將形成對國際商品和服務的巨大吸引力。
二是服務消費將成為居民消費的主體。2019年,我國居民服務消費支出比重已達45.9%,預計“十四五”時期服務消費的比重將突破50%,這將對提高相關服務供給體系的適配性起到重要導向作用。
三是城鄉消費差距有望持續縮小。2019年,城鄉居民消費支出差距已縮小到2.1倍。隨著“十四五”時期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加快發展,預計農村居民消費將延續較快增長勢頭,與城鎮居民消費的差距將進一步縮小。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促進消費”。在具體工作中,我們要基於消費市場將出現的新變化,著力完善相關政策體系。
首先,要提高居民特別是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能力。需進一步加強對城鄉居民數字素養的培育,促進更高質量、更充分的就業,健全知識、技術、管理、資料等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同時,可考慮降低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
其次,要建立適應消費升級的多元化供給體系。大力發展既滿足人民生活質量改善需求,又有利於人力資本積累的服務消費,進一步放寬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准入限制,支援社會力量增加相關服務的有效供給,同時促進商品消費升級換代。
再次,要完善放心、便利、安全的軟硬體環境。特別是要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積極佈局和建設5G、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新型基礎設施,提高城鄉消費基礎設施的智慧化、網路化水平以及配套連線和利用效率。
最後,要完善市場治理的基礎性制度。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加強新型消費領域的法律規範。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包容審慎、科學有效、公正透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