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間,康美藥業(SH:600518)披露業績更正公告,將2020年淨利潤預計虧損額上下限,分別從此前的148.5億、178.2億元,大幅提升到244.8億元、299.2億元。截至發稿前,ST康美公司的總市值只有約97億。也就是說,該公司的預虧損額約為總市值的3倍。
實際資料與預估存在偏差,原本屬於正常現象。然而在短短兩個多月的時間裡,預虧金額竟然急劇擴大了100多億元。康美藥業將虧損放大的原因,歸咎於新冠疫情、資產減值,僅資產減值計提金額共計超過260億元,僅存貨一項,該公司計提的金額就高達203億元。
這樣的巨大偏差,火速引起了監管的注意。上交所很快下發問詢函,要求企業說明相關財務行為的合理性,質問該公司是否存在前期業績虛假或調節利潤的情形。同時,根據上交所相關規定,預計公司股票將在2020年年報披露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康美藥業2001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主營業務為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劑等產品的生產、銷售,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馬興田、許冬謹夫婦。在最輝煌的時候,ST康美市值最高達1300多億元,是市場熱議的千億市值白馬股。
然而,2018年底,康美藥業因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透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專案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產等。同時,康美藥業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當時,證監會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
4月16日,證監會宣佈,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委託,對康美藥業啟動特別代表人訴訟。這也意味著,我國首單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正式啟動,成為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
證監會表示,資本市場實施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有利於受損的中小投資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賠償。我國證券市場以中小投資者為主,當其受到證券違法行為侵害時,由於非常分散、單個投資者索賠金額較小等原因,許多中小投資者往往會放棄權利救濟。而代表人機制能夠大幅降低投資者的維權成本和訴訟風險。
國務院金融委多次會議指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證券市場的“毒瘤”,嚴重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危及市場秩序和金融穩定發展,必須從嚴從快從重打擊。
來源:藍鯨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