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退保理財、退舊投新之後,保單貸款又被不法分子玩出了新花樣。12月21日,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風險提示資訊顯示,有保險代理公司業務人員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以辦理“保單分紅補償”名義,誘導保險消費者辦理保單貸款業務。
業內人士指出,保單貸款頻頻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方面是因為壽險保單價值高,另一方面,部分消費者分不清退保和保單貸款,容易被高收益投資誘導,也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防範保單貸款詐騙,不僅需要消費者自身修煉“火眼金睛”,保險公司也應透過一些技術手段,加強退保和辦理保單貸款的風險提示。
退保理財、貸款分紅,保單貸款詐騙花招頻頻
所謂保單質押貸款,又被稱為“保單貸款”,是指人身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單現金價值為質押,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資金支援。
保單質押貸款是基於保險主業的一項附屬業務,保險公司開設保單貸款,本意是便利投保人,為投保人開展保單增值服務。
但保單貸款給投保人提供資金支援的同時,也被不法分子盯上,“退保理財”“保單貸款分紅”等保單貸款詐騙手段套路層出不窮。
12月21日,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於警惕‘保險分紅’騙局的風險提示”指出,有未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某保險代理公司業務人員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以辦理“保單分紅補償”的名義,誘導保險消費者辦理保單貸款業務。消費者貸款到賬後,該代理公司業務人員將貸款本金劃轉至其指定賬戶,與消費者簽訂《分紅服務協議》,提供資金託管服務,並承諾按期分紅。目前,該代理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資,已被公安經偵支隊聯合相關部門予以取締。
不法分子具體是如何操作的?此前北京銀保監局公佈的典型案例顯示,保險消費者張女士被自稱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邀約參加老客戶回饋活動。見面後,該不法分子以按照保單回饋現金為由,騙取張女士身份證、銀行卡和手機號碼等資訊。此後,張女士僅在前4個月收到相關機構小額轉賬,後續便無法再與該不法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取得聯絡。之後,張女士被保險公司提示償還保單借款,才發現上述機構並非保險公司,不法分子為張女士辦理了保單貸款,而張女士配合做了簡訊驗證、人臉識別等驗證操作,造成了資金損失2.9萬元。
除了“保單貸款分紅”,不法分子詐騙的手段還有“退保理財”。今年3月,北京銀保監局釋出的風險提示顯示,一些不法分子名義上為消費者辦理退保,實際是抵押保單辦理貸款,再誘騙消費者以貸款資金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後“跑路”,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
為何利用保單貸款詐騙的行為層出不窮?一資深保險從業人士指出,無利不起早,一些年金險、終身壽險等產品保單價值高達幾萬元、十幾萬元,被騙子盯上是不難理解的。
消費者為什麼容易上當受騙?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認為,一方面是因為部分消費者不清楚退保和保單貸款的區別,不法分子利用這一點以幫助退保的名義實際在保險公司平臺上操作申請保單貸款。二是消費者對金融市場不熟悉,希望獲取高的投資收益。不法分子利用這一點,許諾高收益,讓消費者辦理保單貸款進行投資,最後捲款潛逃。
保單貸款規範管理已在路上,消費者也需加強金融知識儲備
察覺到保單貸款的風險,銀保監會對於保單貸款的規範管理已在路上,2020年10月,銀保監會發布《人身保險公司保單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管理辦法》強調,保單質押貸款金額不得高於申請貸款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保險公司在簽訂貸款協議時,應要求投保人如實告知貸款用途,並進行記錄。投保人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將所借款項用於房地產和股票投資,不得用於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或參與非法集資,不得用於未上市股權投資。
對於不法人員以“分紅補償”名義誘導保險消費者辦理保單貸款,山西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對此類行為應保持高度警惕,一是要注意保護個人資訊,切勿將身份證、銀行卡、保險合同等資訊告知他人,更不能輕易將保險合同轉交他人。二是樹立正確的保險意識,及時核實相關機構經營資質,切勿輕信不明身份的非法機構或個人。三是理性認識保單貸款業務,警惕非法集資風險。
消費者該如何防範花招頻出的保單貸款詐騙?李文中認為,消費者應加強學習,讓自己具備基本的經濟金融知識,明白退保與保單貸款之間的區別,收益與風險之間的關係。金融投資只追求合理收益,不追求明顯高於市場正常水平的收益;只能閒錢理財,不能貸款投資,借雞下蛋。
同時,李文中指出,保險公司也要加強消費者教育引導,讓消費者對保險和金融投資的差異有基本認識,樹立健康的投保與投資觀念。還可以採用技術手段,加強退保和辦理保單貸款的風險提示,例如在消費者於網際網路平臺自助辦理相關業務時增加醒目的風險提示,並強制停留時間。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