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規則Ⅱ”),銀保監會發布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形勢以及保險經營環境、業務模式和風險特徵的不斷變化,償二代實施過程中遇到一些新情況,制度執行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最佳化。
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工作於2017年9月啟動,結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險監管新形勢,銀保監會對現行償二代監管規則進行了全面修訂升級,以提升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規則Ⅱ”),銀保監會發布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形勢以及保險經營環境、業務模式和風險特徵的不斷變化,償二代實施過程中遇到一些新情況,制度執行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最佳化。
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工作於2017年9月啟動,結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險監管新形勢,銀保監會對現行償二代監管規則進行了全面修訂升級,以提升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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