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徵信業務管理辦法》獲審議透過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http://p1.nanmuxuan.com/images/9b/2fe10e3be17eceaf.jpg)
據央行網站30日訊息,《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9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9次行務會議審議透過,現予釋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徵信機構採集個人信用資訊應當經資訊主體本人同意,並且明確告知資訊主體採集信用資訊的目的。依照法律法規公開的資訊除外。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取得合法徵信業務資質的市場機構開展商業合作獲取徵信服務。
來源:證券時報網據央行網站30日訊息,《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9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9次行務會議審議透過,現予釋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徵信機構採集個人信用資訊應當經資訊主體本人同意,並且明確告知資訊主體採集信用資訊的目的。依照法律法規公開的資訊除外。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取得合法徵信業務資質的市場機構開展商業合作獲取徵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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