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近日釋出修訂後的《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及配套規則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註冊登記規則》。對於行業機構和從業人員來說,有關自律規則的升級將帶來哪些新變化?
中基協官方微訊號截圖
變化一:基金從業資格取得方式拓展為五種
一是基金從業考試。按照所從事的業務型別透過相應考試科目。
二是資格認定。透過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或者具備境外相關從業資質的境外人員,豁免基金從業考試專業科目。
三是從業經歷認定。具備10年以上證券、基金、金融、法律、會計等工作經歷的私募股權(含創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豁免基金從業考試全部科目。
四是“學歷認定+考核”。獲得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豁免基金從業考試全部科目。相關人員在申請註冊從業資格前,應當透過所在機構或者符合條件的地方基金業協會等協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組織的應知應會考核。
五是“專項培訓+考核”。前期在“專項培訓+考核”試點中已經取得臨時從業資格的部分商業銀行基金銷售人員,臨時從業資格到期並完成30學時後續職業培訓後可申請將臨時從業資格轉為基金從業資格。
透過從業經歷認定及“學歷認定+考核”的方式豁免基金從業考試全部科目的人員,自從業資格首次完成註冊之日起的60日內,應當完成不少於15學時的後續職業培訓,其中職業道德方面的內容不少於5學時。
中基協表示,將根據社會及行業需要,制定年度考試工作計劃。具體考試安排請關注協會官網釋出的考試公告。據悉,今年12月的基金從業考試正在籌備中。
變化二:對違反規則的有關行為懲戒措施升級
從業人員違反執業行為規範的,協會將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參加合規教育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者警告、行業內譴責、公開譴責、不得從事相關業務、加入黑名單、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措施。
對於未按要求履行從業人員管理主體責任的機構,協會將根據具體情形並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者警告、行業內譴責、公開譴責、限制相關業務活動等紀律處分措施。同時,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變化三:加強了對投資管理人員的自律約束
中基協表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註冊登記規則》由基金經理註冊登記規則升級而來,主要從四方面加強了對投資管理人員的自律約束。
一是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中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或投資管理的投資經理等納入了自律規則適用範圍,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投資管理人員實施了全口徑執業行為自律管理。二是細化了投資管理人員任職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材料等註冊登記要求,從入口端強化機構及投資管理人員服務長期資金的能力。三是強化了對投資管理人員流動的合理性、平穩性要求,加強對募集期、封閉期、管理現有已成立公募基金產品未滿1年等情形下基金經理的離任及變更管理要求,更好地維持產品投資運作的穩定,保障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四是進一步明確了機構在有關投資管理人員的制度建設、流程辦理、日常管理等方面應當承擔的職責,壓實機構主體管理責任。
具體看,投資經理任職要具備基金從業資格,滿足對投資管理、投資研究等業務經驗的年限要求且最近1年在金融機構從事有關工作,符合誠信合規有關要求,並且通過了協會組織的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管理養老目標基金、REITs基金等特殊產品的,在滿足前述要求的基礎上,還應當具備對應的從業經驗或者投資業績要求等。
此外,聘任、解聘基金經理,應當及時辦理基金經理任職註冊和離任登出。調整基金經理管理的公募基金產品或者安排基金經理兼任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經理,應當及時辦理基金經理變更備案。(記者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