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是由市場機制發揮資源配置功能的經濟,而市場體系則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高標準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列入“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並作出一系列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要把握“高標準”、瞄準“高質量”,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不斷最佳化市場體系,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我們提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就是要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更多依託國內市場,透過發揮內需潛力,推動供給與需求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的適配與動態平衡,實現國內大迴圈的暢通。同時,透過繁榮國內經濟、暢通國內大迴圈,來帶動國際迴圈,使國內迴圈和國際迴圈相互促進,更好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更加強勁更可持續的發展。形成新發展格局,離不開強大的國內市場、先進的市場基礎設施、順暢的市場流通環節、統一規範的市場規則以及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這些都對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才能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順暢銜接,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最佳化配置,產業鏈和供應鏈高效對接與整合,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活力和創新力競相迸發,國民經濟真正形成良性迴圈。因此,更好推動形成新發展格局,就必須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暢通迴圈、疏通堵點,努力實現市場準入暢通、開放有序、競爭充分、秩序規範。
首先,要消除區域壁壘,促進形成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需以形成國內統一大市場為前提。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地方保護、行政性壟斷、條塊分割、准入壁壘等阻礙國內統一大市場形成的各種痼疾,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消除區域市場壁壘,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破除歧視性、隱蔽性的區域市場準入限制,推動市場一體化發展,促進勞動力、資本、技術、資料等要素以及商品和服務在城鄉、區域間自由流動,實現空間配置合理高效,為暢通國內大迴圈打下堅實基礎。
其次,要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場執行機制。要素配置的市場化程度是衡量市場體系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誌。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關鍵性舉措。當前,我國要素市場發育相對滯後,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範圍有限、要素流動存在體制機制障礙、新型要素相關市場規則建設滯後等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存在的短板和弱項。補足這些短板,必須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產業用地市場;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要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要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要加快培育資料要素市場,引導培育大資料交易市場。同時,還要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推進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執行機制,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要素流動自主有序、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再次,要以公平競爭政策為核心,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國內統一的大市場不僅體現在地理和空間上,而且體現在市場制度和規則上。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徵,公平競爭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核心。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全面完善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堅持平等准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要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要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繼續放寬准入限制,在市場準入上實現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要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
最後,要提高市場開放水平,促進國內國際雙迴圈。高標準市場體系不僅是統一的、開放的、現代化的,而且還要與國際市場規則接軌、融通。新發展格局絕不是封閉的國內迴圈,而是開放的國內國際雙迴圈。因此,要更好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擴充套件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一方面,需加大西部和沿邊地區開放力度,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促進東中西互動協同開放,加快形成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開放格局。另一方面,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加強市場、規則、標準方面的軟聯通,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以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開放,吸引全球人才、資金、產業等優質要素資源集聚,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促進國際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在開放的國內國際雙迴圈中形成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作者:丁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