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單連開!違規募資139億,工行三分行共受罰3530萬

  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11日電 據湖北銀保監局11日訊息,工行湖北省分行轄內分支機構透過簽訂非總行制式的理財協議向同業募集資金,並違規向企業提供表外融資。湖北銀保監局依法對工行湖北省分行、襄陽分行、荊門分行及19名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其中對銀行機構罰款合計353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禁止從業、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

  湖北銀保監局稱,該事件發生後,按銀保監會要求,湖北銀保監局深入核查違規問題。經查,工行湖北省分行轄內襄陽、荊門分行透過此方式募集資金共計139億元。截至2019年末,工行已全部兌付出資銀行資金。工行湖北省分行按照黨規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內部問責。

  工行湖北分行被罰100萬

  

22單連開!違規募資139億,工行三分行共受罰3530萬

  湖北銀保監局出具的19號-25號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存在以下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一)違規透過表內貸款承接表外債權;(二)管理不力導致分支機構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湖北銀保監局對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罰款100萬元。

  此外,多名有關責任人被處罰:王芝斌對上述兩項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被警告並罰款10萬元;張金星、熊紅英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被罰款5萬元;羅國新、鄒凡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魏波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監督責任,羅國新、鄒凡、魏波均被予以警告。

  工行襄陽分行被罰3050萬

  

22單連開!違規募資139億,工行三分行共受罰3530萬

  湖北銀保監局出具的4號-12號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陽分行存在多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一)違規出具承諾函;(二)未經上級授權違規簽訂業務協議;(三)違規啟用行政公章;(四)內控管理不到位開展中間業務不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湖北銀保監局對工商銀行襄陽分行罰款3050萬元。

  此外,多名有關責任人被處罰:張輝對上述四項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終身,罰款20萬元;祝林對上述第一、二、四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對第三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經辦責任,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趙磊、邱康、魯志敏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對第三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經辦責任,均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年,分別被罰款5萬元。

  畢永旭、劉洪海、範晨等三人被予以警告。其中,畢永旭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劉洪海對上述第三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範晨對上述第一、二、四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經辦責任。

  工行荊門分行被罰380萬

  

22單連開!違規募資139億,工行三分行共受罰3530萬

  湖北銀保監局出具的13號-18號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門分行存在以下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一)未經上級授權違規簽訂業務協議;(二)內控管理不到位開展中間業務不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湖北銀保監局對工商銀行荊門分行罰款380萬元。

  此外,多名有關責任人被處罰:肖勇對上述兩項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費慶華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左垚峰對上述兩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年,罰款5萬元;王國元對上述第一項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罰款5萬元;饒碧波對工商銀行荊門分行違規向同業融資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經辦責任,被予以警告。(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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