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6月16日,“中國生鮮家禽第一股”湖南湘佳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湘佳股份”)釋出澄清公告,稱經多方核實,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披露的不合格雞肉產品並非湘佳股份生產,已取消召回程式,湘佳股份正與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後續處置措施。
6月1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釋出《市場監管總局關於 12 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稱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湘龍街道馬氏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的、來源於湘佳股份的雞肉,被檢出尼卡巴嗪超出國家標準值1.85倍,並存有不得查出的五氯酚酸鈉2.1μg/kg。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示,上述2種獸藥被檢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6月12日晚,新京報記者就產品被披露不合格一事諮詢湘佳股份食品事業部,對方表示尚不清楚相關情況,將在確認後給予回覆。
之後湘佳股份立即啟動包含產品調查追溯、產品召回處置程式的應急處置預案,調取相關交易資料進行溯源,並派員到湖南省長沙縣湘龍街道馬氏農副產品經營部進行調查。隨後,馬氏農副產品經營部證實,被抽檢樣品並非湘佳股份產品,而是購自長沙水渡河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活禽個體經營戶。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湘龍街道市場監管所也回覆,經前期調查,該抽檢樣品非湘佳股份產品。
湘佳股份在公告中稱,因問題產品不是公司產品,公司已取消召回處置程式。同時,正與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後續處置措施。
圍繞非湘佳股份產品為何會誤標為湘佳股份生產的“烏龍”詳情,6月16日,新京報記者分別致電湘佳股份和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湘龍街道市場監管所,截至發稿前未得到具體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