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夥仿冒“信管家”交易期貨業務被判非法經營,智付、摩寶支付為其提供支付通道

7月14日,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釋出一則刑事判決書,其中披露第三方支付機構摩寶支付與智付為非法經營期貨平臺提供支付通道的具體情況。

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沛宇系四川融匯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到2018年間,該公司引導客戶透過仿冒的軟體交易平臺“信管家”,在海通期貨國際平臺進行交易,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作為佣金。

據悉,客戶在“信管家”轉入的資金會透過成都摩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摩寶支付”)、深圳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稱“智付”)等兩家第三方支付平臺,劉沛宇等人可將資金從第三方支付平臺轉出。客戶出金,如果第三方支付平臺有錢,就透過平臺直接轉給客戶,如果平臺沒有錢,就由劉沛宇透過自己的賬戶轉到平臺上,再透過平臺轉給客戶。

經偵查機關透過摩寶支付與智付查詢,獲得被害人名單60餘人,涉案總金額700餘萬元。

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沛宇等13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務院主管機構批准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經營數額達350餘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值得關注的是,智付並不是第一次被捲入此類事件,其在2018年曾被央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合計處罰超過4000萬元。

具體來說,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央行深圳支行對智付沒收違法所得約1108萬元,並處罰款約1453萬元,罰沒金額合計2561萬元。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對其罰款約1591萬元。

對於彼時被處罰的具體原因,央行公告顯示,智付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網際網路交易平臺提供支付服務,透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

同時,智付支付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路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未能發現數家商戶私自將支付介面轉交給現貨交易等非法網際網路平臺使用,客觀上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了網路支付服務。此外,智付支付還存在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未持續識別特約商戶身份、違規為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違規設定商戶結算賬戶等違法違規行為。

另一家涉案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摩寶支付則擁有強大的股東背景。力帆股份(601777.SH)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0.33%,為第一大股東,衛士通(002268.SZ)為第二大股東,持股14.51%。力帆股份實控人之一尹明善為摩寶支付董事長。

今年5月,摩寶支付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成都分行給予警告並處7萬元罰款。2018年8月,摩寶支付也曾因違反網路支付業務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13萬元。

此前,曾有訊息稱力帆股份因深陷鉅額訴訟,正在尋找買家接盤摩寶支付。天眼查資訊顯示,自2019年至今,力帆股份曾多次分別將其持有的摩寶支付全部股權出質給尹明善、湖北消費金融。今年1月,力帆股份再次出質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給尹明善,目前股權出質狀態仍有效。

衛士通2019年財報顯示,摩寶支付為其聯營企業之一,報告期內權益法下確認投資損失164.88萬元,期末餘額(賬面價值)2061.36萬元。按股權比例換算,摩寶支付在2019年錄得淨虧損約1136.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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