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將出臺 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5月27日,金融委辦公室釋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出臺《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的按次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準,從嚴追究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責任人員依法嚴格追究個人責任,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銀保監繫統共開出470張罰單,總金額達7254.16萬元;與2019年同期相比,累計罰款金額和數量均呈上升趨勢。
其中,包括140家保險機構,其中3位高管被撤銷任職資格,3家機構被責令在規定時間內停止新業務,1家機構被吊銷牌照,單筆處罰金額最大的總額達338萬元。
普華永道對2020年第一季度銀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釋出的監管罰單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即使在疫情的影響下,監管對於保險業的經營合規性、經營成果真實性的檢查和處罰力度,並無明顯減弱。
與此同時,監管機構對同一事項針對保險機構及責任人的雙罰趨勢日趨明顯,公司法定代表人、分級機構經理、代理人員均出現在罰單中,針對個人開出的罰單數量逐步增加。
此前,銀保監會明確表示,面對保費增速的下降,尤其是部分公司可能出現負增長,有聲音擔心部分市場亂象可能抬頭。對此,銀保監會有決心透過繼續嚴監管,遏制市場主體的違規衝動,守住和鞏固近年來金融領域治亂象的成果。
一是保持整治力度不減。加大現場檢查力度,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將問題突出公司納入公司治理專項檢查,將經營不規範的部分中外資公司列入全面檢查;進一步規範車險市場秩序,促進車險高質量發展。
二是緊盯市場不放。密切關注市場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加強日常監測分析,堅持打早打小,將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加強分紅險產品風險排查,嚴肅處理違法違規問題;治理短期健康保險經營存在的產品設計不規範、銷售行為不規範,強制搭售產品等突出問題。
三是問責追責從嚴。一旦查實違規行為,不但要重處重罰,還要從嚴對高管問責追責。在嚴肅處罰違法違規主體的同時,推動相關公司深入落實整改。
四是補齊短板提速。要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加快補齊制度短板,這才是治本之策。落實意外險改革各項舉措,組織開展意外險市場清理整頓,建立健全意外險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