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交所允許企業透過直接上市籌集資金的計劃被迫暫停,原因是此前有一個頗具影響力的機構投資者團體採取了一項不同尋常的監管措施,作為阻止該計劃的最後一搏。
“直接上市又稱直接公開發行(DPO)。雖然和IPO一樣是在公開市場募股,但區別在於,目前為止的直接上市,是企業直接向市場出售由內部人士、員工和投資者持有的股份,而不會發行新股。”
此前,SEC已經允許讓沒有在上市過程中募資的公司直接上市。例如,在2018年,瑞典公司Spotify Technology SA(以下簡稱“Spotify”) 成為第一家透過直接上市的大型公司。
而此次紐交所提議的新型直接上市的計劃,允許公司發行新股,並在交易首日以大額交易的形式出售給公眾,與IPO的首日交易類似。此舉對紐交所來說是一個重大突破,該交易所一直在推動為企業提供另一種籌資方式,以替代傳統的IPO。
但阻止該計劃的團體——機構投資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表示,紐交所的計劃會讓公司繞開首次公開發行(IPO)過程中的保護措施,最終傷害投資者的利益。
委員會代表著養老基金、基金會、捐贈基金和其他管理資產總額約4萬億美元的大型投資者,它經常在公司治理的問題上施加壓力。此前,它曾反對過同股不同權的制度。
它週一向美國證交會(SEC)提交了一份申請,請求SEC的委員對該計劃進行審查。雖然上週SEC已經批准了直接上市計劃,但收到委員會的擔憂後,它隨後通知紐交所,直接上市計劃的批准被擱置,直至另行通知。
委員會必須在未來幾天內提交請願書。然而,參考過去類似的審查,SEC在收到請願書後大概需要耗時幾個月來審查。這意味著SEC的委員們可能會推翻上週的決定,暫時阻止公司利用新的直接上市的方式在紐交所上市。
紐交所發言人週二說,交易所將要求SEC的委員們迅速採取行動,以允許其直接上市計劃能進一步擴大。他表示:“允許企業在紐交所透過直接上市的方式上市,代表了一條進入公開市場的創新途徑,我們打算要求SEC儘快透過該計劃,使發行方和投資者能馬上享受該計劃。”
但該計劃的反對者擔心,透過直接上市方式上市的公司可能會利用美國證券法中的一些漏洞來規避股東訴訟。因為美國證券法在制定時,只考慮到了更為傳統的股票發行方式,例如IPO。其他反對團體則表示,直接上市可能會導致上市首日市場出現波動。
機構投資者委員會總顧問Jeffrey Mahoney週二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許多個人和團體對利用直接上市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擔憂。其中,法律專家認為紐交所的計劃改變了遊戲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納斯達克在上週也提交了直接上市的申請,倘若紐交所的直接上市計劃被暫停,意味著納斯達克的申請也有可能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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