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社論:出口轉內銷,推動國內消費與產業共同升級

由 費莫白竹 釋出於 財經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援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幫扶涉及近2億人就業的外貿企業紓困發展,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支援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國部分企業出口受阻,為了幫扶外貿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外貿基本穩定,在過去的幾個月裡,中國政府一直倡匯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意見》的出臺,將有助於加快出口產品轉內銷的落地,對就業以及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有積極意義。

出口產品轉內銷在政策上最大的挑戰是標準,因為出口產品主要滿足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如若轉內銷首先需要滿足國內標準才能被允許市場準入。因此,《意見》首先就銷售方面作出規定,到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因疫情影響轉內銷的,允許企業作出相關書面承諾,透過自我符合性宣告的方式進行銷售。但是,要對加貼的中文和外文標籤、標識的一致性負責。

在生產方面,《意見》鼓勵和支援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產品,即在同一生產線上按照相同標準、相同質量要求生產既能出口又可內銷的產品,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實現內外銷轉型,並且擴大“三同”適用範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當然,出口轉內銷還面臨一個智慧財產權問題。部分出口企業屬於代工性質,只負責生產,設計和品牌都屬於訂單方。《意見》要求外貿企業與品牌商協商出口轉內銷產品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授權問題。

出口產品轉內銷應該是應急性的階段性策略。因為國內消費市場的容量也有限度,再加上今年的消費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衝擊,因此,有限的市場需求突然增加供給,有可能使國內市場的價格競爭更加激烈。關鍵是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營銷對消費需求的提振能力有限。

外貿企業出口產品轉內銷是一個老問題。但是,多年來較少外貿企業主動轉型,除了已經形成路徑依賴外,也部分源於以往由國內市場競爭帶來的不確定性。製造業領域的外貿企業以代工為主,兩頭在外,即產品的設計、創新以及市場銷售、品牌塑造都由外企掌握,中國企業只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訂單。這種模式導致代工企業在有固定客戶的條件下生產比較穩定。相比較而言,國內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還需完善,企業建立自己的市場銷售渠道成本不低,大型採購商也不多,有時銷售存在打價格戰現象。因此,一些代工企業並不願意開拓國內市場。

與此同時,雖然有的外貿訂單也會壓價導致企業利潤受限,但外商拖欠貨款的情況較少,在控制成本的同時也注重質量,會在技術、材料、設計等方面推動代工企業進一步升級。國內有些訂單以控制成本為主,有時會放寬對質量、材料、技術的要求。

因此,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不同的市場環境,對生產企業的要求也不同,這對外貿企業適應國內市場環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當它們轉向國內市場的時候可能在品牌、銷售渠道、市場競爭經驗等方面的準備都需要更充分。當然,現在它們可以透過網路平臺銷售解決部分問題。

我們認為,外貿企業不應該過於依賴訂單貿易,應該嘗試透過創新以及國際化的生產能力創造自己的品牌,向產業微笑曲線兩端升級,創造更高的附加值,增強自主性。當前,出口產品轉內銷給了外貿企業一個嘗試機會。

中國市場環境應該逐步與國際規則接軌,產業的升級與品牌的塑造需要引導價格競爭迴歸理性。中國也正在不斷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鼓勵創新,透過強化市場監管讓企業重視產品標準與品質,嚴格落實消費者保護促使企業重視產品與服務質量,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此外,還應建立現代化的商業銷售體系,目前電商主要服務於中小企業,還需要為打造更多大型國際化品牌提供空間。

出口產品轉內銷不應是曇花一現的應急之策,應該趁機改善國內市場環境並推動外貿企業主動轉型,推動國內消費與產業共同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