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法平臺提供條碼支付服務 興業銀行因五宗罪受罰百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程維妙)據央行福州中心支行日前披露的罰單顯示,興業銀行三明分行因為非法交易平臺提供條碼支付服務等“五宗罪”被沒收違法所得56.09萬元,並處罰款320.44萬元,累計罰沒376.53萬元。

除上述事由外,興業銀行三明分行的違法違規行為還包括:為無證機構經營支付業務提供條碼支付服務,且未落實交易資訊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一致性的規定;交易風險監測機制不健全,間接為非法交易平臺提供條碼支付服務;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並接收其傳送的銀行卡交易資訊;以及商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

時任興業銀行三明分行企業金融部總經理助理(主持)的蔡清武,因對其中第1、2、4、5條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6月8日央行釋出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時還提到,今年1月-4月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機制受理的投訴舉報事件中,涉及條碼支付的佔比達42%,同比上升27%。

“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風險隱患正在逐步暴露,特別是移動受理終端、收款條碼正在被跨境賭博等黑灰產業犯罪分子用以轉移資金。”央行稱。該徵求意見稿對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監督管理等相關內容作出規範。除了近年來屢禁難止的“一機多碼”、“一機多戶”等市場亂象再迎重拳,被犯罪分子利用為洗錢新渠道的條碼支付也遭重點點名。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編輯 陳莉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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