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綜合改革實現惠及民生
在近兩個月的社會意見徵求後,關乎全國兩億多車主利益的全新汽車保險新規正式敲定。銀保監會於9月2日印發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車險綜合改革將在2020年9月19日正式落地實施。
本輪新規的修改幅度相當之大,主要涉及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商車險責任限額、附加費用率、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費率浮動係數四方面。
編輯將為您進行一一解讀:
01 交強險保額大幅提升,總責任賠付限額提高至20萬元
①對於有責賠償情形,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保持0.2萬元不變;
②對於無責賠償情形: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保持100元不變。
點評:編輯身邊就有不少“老司機”自認駕駛技術過硬,日常駕車絕不會發生責任在自己的(嚴重)交通事故,因此每年只購買交強險而不購買商業險。其實這種想法是比較危險的,畢竟在某些特定條件下,人是無法做到萬無一失的。而在賠付條件最佳化後,無疑對各方交通參與者都有了更高的人傷/物損維護保障。
02 車損險保障範圍擴大,涉水、盜搶險不再單獨承保
點評:本次改革最明顯的莫過於對險種進行了調整,傳統盜搶險和涉水險無需再單獨投保,而是被融合進了車損險。此外,車損險還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
編輯覺得這種調整有些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意思,看似車損險保障範圍更全了,“額外贈送”了一系列險種,但保費很大機率會有所提高。
03 三者險保額提升,最高可保1000萬
點評:第三者責任險的作用是幫助車主承擔因自身責任對第三方造成的人傷/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失,可附帶不計免賠,此前最高保額為500萬。本次保額的再提升無疑讓大家開車上路心中“更有底”,遇見豪車不再慌!
04 車險折扣最低下探至50%
點評:眾所周知,出險次數越多次年保費越貴,而此次新規對多年未出險的情況給予了更多優待,交強險最高可優惠50%,而此前最高優惠浮動率為30%。這對於激勵駕駛員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具有積極作用。
05 出險次數不再是影響保費的唯一因素
點評:出險越多保費越高,反之越少,這與“無賠款優待係數”(UBI)緊密相關。此前車險賠付記錄的週期為1年,新規則擴大到至少3年,並降低了對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
也就是說,如果車主駕車行為長期維持良好,那麼即使偶爾出險一次,也不會明顯影響第二年的保費。而違章情況、車輛行駛里程等都將成為評估保費的參考因素。
評中評說:
總體上看,本次改革給車主們帶來的直接利好還是相當顯著的:保障提升了,價格下降了,增值服務增多了。車險只是事故發生後的被動保障,在此還是要鄭重的提醒大家:遵紀守法,文明行車,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