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大聲:我們天天在被監視、窺視中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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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在窺視我們的一切?天上總是彷彿有一雙眼睛在看著我們。是我們所說的頭上三尺有神靈的那個神靈嗎?誰在監視我們的生活中的一切?總感覺暴露無遺,包括心思所想的一切。

  有時候,總感覺身邊有人,其實無人,也不是幻覺,甚至有人教你做什麼。它總是在看著你,保護、保佑你。遇難呈祥。有時候,人總有未卜先知的感覺,似乎就是那個不在的人提示你。尤其經歷過生死和大災大難的人都有被神仙救過的感嘆。

今日最大聲:我們天天在被監視、窺視中活著嗎?

  其實,我們確實天天被宇宙監視,在監視中生活,甚至不僅僅是監視,而是在天數的指揮路線裡活著。宇宙看似浩瀚存在和不存在的虛無和實有的存在,宇宙有思維嗎?為何能夠指揮我們,甚至主管我們的命運?宇宙有思維,並且有一定的固定的程式,在控制我們,如何的去做事和生活,甚至命運都由它主宰。

今日最大聲:我們天天在被監視、窺視中活著嗎?

  監視的目的是什麼?憑什麼?監視的目的,是看人類如何的發展。本身人就是地球和宇宙的統治。人類就是宇宙中的一員,只是被一些混淆概念的人,麻痺了思維和擋住了視線。人不在宇宙中在哪裡?地球不是宇宙的漂浮球?人苦苦地尋找外星人,人本身來自外星。人本身就是宇宙人,本身就是外星人,難道針對其它星球不是外星人嗎?概念的錯誤導致認識的錯誤。

  人類被監視就是因為,你是宇宙孕育的,猶如父母,它有權力呵護你,看護你,是你的生命的監護人。正如人是離不開父母的呵護和監控的。窺視你,視為看守你,怕你走錯路,怕你不認識自己。有時候,監視你自己的還是你自己。監視你的是另外空間的你自己。曾經的你,肉身沒有了,你的靈體還在,自古以來,自第一個創始元靈出現,都變身、化身、隱身了。偶爾因為時空的頻率相對,又回來了。元靈體監視你的目的,怕你在世俗中墮落,被貪私慾的重石壓下去,都不到揚升。人無論過去現在未來都一個目標,那就是未來的極樂世界。只有佛可以引領你,走出自己被監視和監控、窺視的境地和處境。因為,人類的解脫終極目標是沒有苦。苦集滅道空一切皆無,唯有元靈不生不死不滅,要想做到,必須正行、正為、正念、正思維、正精進。所以,誰的潛意思裡,都不行沉淪和墮落。過去的人就是神仙,可以飛來飛去,慢慢地變成飛簷走壁,慢慢地你也就是會點三腳貓功夫。慢慢地,你的功能因沉淪一切不復存在了。所以,靈界的自己,必須監控你,必須窺視你,必須呵護你,因為它是你,你是她。時空不同,命運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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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lesuiy”:抬頭三尺有神明!阿彌陀佛。


  在韓國執意引進“薩德”期間,美軍一方面也在努力促成該事兒,另一方面也在不斷的向外播報“15次試射攔截中程彈道導彈,100%成功命中”的試驗情況。儘管期間日本也萌發過“引進薩德”的意願,但是迫於俄羅斯的強大反應以及對薩德於本土的防護效能質疑悻悻而歸。不過在最近卻是報道出了一則日本獲得美軍支援,將建立“太空監視部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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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防務省高管近日透露稱,日本在2018年將引進“陸基宙斯盾系統”,以加強日本導彈攔截網的建設。同時,日本還在17日在日美外長和防長級的(2+2)會議上協商了建設“太空監視網”,並設立“航空自衛隊”的事宜。據稱,日本建立“太空監視部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宇宙垃圾和人造衛星碰撞,同時有助於提升日本的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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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日本的“太空監視網”建設成立並投入使用,那麼日本也就擁有了真正的“三位一體”的全面防護能力。同時也代表著日本不光具備了“中段和末端攔截功能”,還兼具“全程外太空監視的能力。這將進一步增強日本當前擁有的路基愛國者三型防空攔截導彈以及宙斯盾作戰系統的攔截能力。可與韓國的地面監視系統“薩德”形成絕佳的“天地組合”,真正佈下一個天上地上全方面的“立體監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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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1)


  17歲的女兒進入青春叛逆期,放心不下的父親竟在家中客廳安裝攝像頭,實時監控女兒的行蹤。父母離異後,女兒跟隨父親生活,而父親長期出差無法照看家中的女兒,才想到安裝攝像頭的方法。得知父親的舉動後,女兒十分憤怒,認為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怒而離家出走一週,以示報復。是否拆掉家中監控的問題,父女至今僵持不下,互不讓步。對於父女雙方的做法和反應,市民們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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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曉,大四學生:

  “我會覺得很不自在,我要是一個人在房間的話,會想辦法拿個布矇住攝像頭。”

  “這個事情太奇葩了,我身邊的人都從來沒經歷過。”

  “這個小女孩需要父親的陪伴,而不是父親遠端監控來進行所謂的保護。”

  “這樣的做法反而會激發女孩的青春叛逆,即使她原來沒有這種想法。”

  “父親要主動找到女兒,道個歉。”

  “我想女兒應該也知道他父親是好心,只不過父親的這個做法,太過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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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女士,小吃店主:

  “這則新聞說的不就是我嗎?單親家庭,女兒一個人在老家讀高三,我沒有時間陪她。”

  “但我從來不會動安攝像頭的念頭。”

  “我只要求她高中不要談戀愛,不要走彎路。”

  “我在外辛辛苦苦賺錢,就是為了她生活得更好。”

  “這位父親有點愛過頭了。女兒已經長大了,一個母親都不能這樣去監視她,更何況是父親。”

  “我控制慾很強。”

  “我女兒在13歲的時候曾問我,'難道所有事情都要按你的方式進行嗎?'這句話對我影響很大。”

  “我開始學著尊重女兒的想法。”

  “我和我女兒性格都非常獨立,她知道我能理解她,所以有事一定會與我商量,我很欣慰。”

  Karen Lynn Gill,美國人,大學教授,大女兒30歲,小女兒25歲:

  “女兒17歲了,父親應該給予她更多的自由,允許她在犯錯誤的過程中成長,從而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成年人。”

  “父親監視自己的女兒是不對的,應該和女兒好好談談,共同商量怎麼才能既保證女兒的安全,又給她足夠的自由。”

  “他們可以去找第三人介入,客觀地看待兩方的狀況,看看是否有各退一步的方法。“

  “這個調解員可以是親戚朋友,或者他們都非常信任的,有威望的人。”

  “女兒的做法也傷害了父親,但我知道這是很難控制的。”

  “我自己也有女兒,她們在那個年紀的時候也有自己的想法,她們是與我分離的個體。”

  “在美國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有些父母在孩子的車上裝攝像頭,監視他們去了哪裡,以及行車安全。”

  “孩子和父母會找教堂主或者學校的相關委員會來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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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師傅,保安 :

  “因為女兒的母親不在身邊,所以女兒也要體諒父親。”

  “女兒離家出走是絕對錯誤的,太任性了,這會傷害到父親。”

  “父親應該拆掉攝像頭,告訴女兒自己經常在外出差,女兒一個人在家不放心。”

  “現在的社會要學好很難的,要學壞是一夜之間。”

  “17歲已經是大姑娘了,隱私很多,不能被父親監視的。”

  “我兒子沒有叛逆期,因為我和我妻子一直很尊重他自己想法和決定,很注重溝通。”

  “我認識一個父母經商,家境豐厚的小夥子。他父母經常派他不認識的人來監視他,我覺得是對的。”

  “因為他自己也創業,父母怕他走錯路。”

  韓瑩,學生,獨生女:

  “這個父親和她女兒做法都是不妥當的。”

  “雖然說父親很忙,但是他完全有別的方式來取代他在家裡裝監控的這個做法。”

  “父親要是放心不下女兒,可以請保鏢啊,或者加強他女兒自身防衛的意識和能力。”

  “我覺得父親私自在家安裝監控是侵犯了人的隱私權的,雖然說是自己的女兒。”

  “至少在我覺得,我父親根本就沒有動過想到透過這種方式來監督我的想法。”

  “如果是我的話,我發現後首先我會找我爸爸談談。”

  “如果協商不了的話,那我覺得他心態是有問題的,我會找家人、身邊的朋友商量一起解決。”

  “還解決不了,那我會選擇走法律途徑,反正我是絕對不會離家出走的。”

  吉川千慧,日本留學生,單親家庭:

  “我也是單親家庭的,我可以理解她爸爸想保護她的想法。”

  “但是在家裡安裝攝像頭有點過分。”

  “應該多交流,如果他經常在外出差不能經常見面,可以用微信和電話交流。”

  “父親是愛她的所以才會這麼做。”

  “攝像頭應該拆掉,不然女兒就不回來了。”

  “在日本也和中國一樣,有些人會關注隱私權的問題,有些人不夠關注。”

  “能注意到這條新聞的人也許不多。”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獄奴”:順其自然就對了!誰能改變自然規律?每秒生幾個每秒死幾個都是自然規律

  網友“1/6的陽光”:單親家庭,,愛女之心甚切!!!

  網友“智vs命運的圈套”:看裝在哪兒吧

  網友“大象啊大象”:吃我的喝我的,我在自己買的房子裡裝監控,你有什麼權利逼逼??

  網友“大象啊大象”:到18歲**,外國都是這樣的,不用孩子養老,也不許他們啃老,父母子女沒那麼多羈絆

  網友“沉思的那個人”:看看天方夜譚魔鬼看美女的故事吧!

  網友“xjddx”:父親這樣做固然有錯,但孩子應該好好的跟父親說,而不是離家出走。“失去後才懂得珍惜”這句話誰都懂,但是很少有人做的,我就一個叛逆的孩子,高考那年,外出工作的老爸特意從深圳回家陪我高考,在考場邊上眼巴巴的望著考完,看到我走出考場,他高興地跟我說他已經訂好飯店,家裡親戚都在等我去吃飯呢,然而我給他的回答是我要回學校收拾東西,並且晚上不打算回去了,老爸勉強的笑了笑說:好吧!你去吧。然而那天晚上我是出去跟同學同學聚會了,我爸可能是猜到了,晚上九點多的時候打電話給我問我在哪,我支支吾吾的告訴他,我在外面玩,我爸說那你玩完晚上就回家吧,我說我沒帶鑰匙,會玩到很晚,我還是回學校吧,我爸說:不管多晚爸爸都等你。那時候的我還不懂怎麼去感恩父母,甚至老爸有時候還抱怨我怎麼不給他打電話,甚至他會叫我和我弟每天發照片給他,而我那時總是用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脫,現在我特別想給我爸打個電話,可是他永遠也不會接了。所以,孩子請認真地看看你的父母,不要等到失去的時候才回珍惜。

  網友“璞玉”:我在家也裝了啊,不是為了監視而是有時工作在外面孩子在家擔心安全問題。為什麼一定要反面思考問題,極端的人還是少的啊,有些只是裝個安心罷了,到底誰也沒有時間一直盯著看啊

  網友“mike6996”:被監視的人會很不舒服,而且是親人

  網友“Xipiorz”:這女兒算廢了。

  (1970-01-01)


  一名71歲老人,一名1歲幼童,一名4歲幼童,他們都死在一把長約30釐米的帶鉤柴刀下。

  血案發生於2014年11月4日8時許,在廣東肇慶市封開縣長崗鎮旺村。行兇者名叫吳傑芬,一個村民們當時想盡力遠離的“危險分子”。

  案發22天前,因故意傷害罪遭逮捕、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吳傑芬,其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被放了出來“。

  案發後,市、縣兩級檢察院介入調查。2015年1月,作為對吳傑芬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執行部門負責人,封開縣公安局長崗派出所所長姚銳鋒向縣檢察院自首。十個月後,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姚銳鋒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姚銳鋒已向肇慶市檢察院申訴。

  姚銳鋒不服二審判決結果,隨後向肇慶市人民檢察院提出刑事申訴。自此,這位昔日的派出所所長,便走上了“舉報之路”。

  在舉報帖中,姚銳鋒稱,吳傑芬身體並無大礙,封開縣看守所涉嫌偽造體檢結果,對其變更監視居住程式嚴重違規;他當時之所以去自首,是因為領導有承諾:“所長有得當,警服有得穿,工資降一級而已。”

  2016年11月5日,姚銳鋒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此事中,僅有他一人被追責處分,處理很不公平。

  封開縣檢察院兩位工作人員先後向澎湃新聞證實,在該事件裡,確實只有姚銳鋒一人被追責。該院反瀆局局長李木林稱,針對姚銳鋒舉報情況,市檢察院、市紀委等部門都來調查過,均未發現問題,“他現在到處舉報,都是亂說”。

  11月9日下午,封開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發來一份情況說明稱,2014年10月10日,封開縣人民醫院診斷證明,吳傑芬患有肝硬化失代償期,不適宜在看守所繼續羈押,後經縣公安局討論決定,對吳傑芬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至於姚銳鋒案,目前仍在申訴階段,上級檢察院尚未有結論。

  被監視居住者殺人

  旺村,距離廣東肇慶市封開縣城約15公里,和周邊的一些村莊相似,青壯年絕多數外出打工,留守村中的多是老人和小孩。

  平日裡,村裡異常寧靜。提起三年前那場血案,不少村民至今仍然認為,那本是一場不該發生的悲劇。

  吳傑芬2014年11月5日的一份超聲檢查報告單。

  旺村村委會副主任明和開回憶說,2014年11月4日8時許,他在回家路上看到吳傑芬站在路邊,往吳亞頭家望來望去,當時吳亞頭正在家門口織竹籃。明和開剛回到家中,就接到電話稱,吳亞頭已被吳傑芬殺死。他趕過去,看到71歲的吳亞頭倒在家門前的沙堆旁,滿頭是血。

  蘇已妹目睹了公公吳亞頭被殺害的過程。在吳傑芬的判決書上,蘇已妹的證言顯示,聽到打架的嘈雜聲後,她看見吳亞頭和吳傑芬分別持刀對峙,吳亞頭的頭部已被砸傷,開始流血;她和一名鄰居打算去奪吳傑芬手上的刀,沒能成功,她的右手食指被刀劃傷,兩人趕快出門叫人幫忙。

  約兩分鐘後,蘇已妹回來看到,在家門前的沙堆上,吳傑芬右手拿著長約30釐米的柴刀,多次砍向對著吳亞頭的頭部,血染紅了沙堆。

  殺害吳亞頭後,吳傑芬繼續行兇,他來到約一百米開外的陳灼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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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傑芬過去居住的房子。村民們表示,監視居住期間,吳傑芬也住在這裡。

  今年65歲的陳灼榮告訴澎湃新聞,事發時,他在二樓聽到樓下一聲門響,下樓看到吳傑芬正拿著柴刀朝兩個孫子的頭部砍,兩個孫子一個仰面躺著,一個側面躺著,都沒氣了。

  陳灼榮前去制止,遭吳傑芬追砍。陳灼榮使勁抓住吳傑芬的手臂,被其掙脫;後拿起一根竹棍,朝吳傑芬打了幾棍。

  見有村民前來,吳傑芬逃離現場。憤怒的村民開始圍堵吳傑芬,有村民打斷了吳傑芬的腿,眾人才合力制服了這位瘋狂的行兇者。

  如今,陳灼榮的手部、頭部、背部均留有疤痕。回憶起當時的情景,陳灼榮表情凝重,他的兩歲孫子遇害時,一個4歲,一個1歲。

  沉默許久,陳灼榮向澎湃新聞記者打聽起吳傑芬的近況。

  2015年6月,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吳傑芬因個人怨恨,蓄意殺人報復,致3死1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2016年9月1日,吳傑芬被執行死刑。

  判決書顯示,吳傑芬尿檢結果表明,案發前他沒有吸食毒品;後經鑑定,吳傑芬沒有精神病。

  事後,吳傑芬曾向警方供述稱,之所以行兇,是因為吳亞頭和陳灼榮之前在背後說過他的壞話。

  早被村民視為“危險分子”

  血案發生前,在不少旺村村民眼裡,吳傑芬是一個“危險分子”,聲名狼藉。

  1973年出生的吳傑芬,未婚,無業,有多年吸毒史。多名旺村村民稱,吳傑芬沒有外出打工,在家也不種田地,靠小偷小摸度日,村民都對其避之唯恐不及。

  判決書顯示,從2009年至2014年,吳傑芬因吸食毒品海洛因,先後4次被封開縣公安局行政拘留,3次被強制隔離戒毒。

  據村民們介紹,吳傑芬的父母早已去世,早些年他在幾個哥哥家吃住,吳傑芬經常帶朋友來吃飯,還偷家中的東西拿出去賣,幾個哥哥也受不了,於是和他斷了往來。

  後來,吳傑芬在父母留下來的一處破舊瓦房內獨居。陳灼榮稱,在被監視居住期間,吳傑芬也是獨自住在這裡。

  如今,這處瓦房早已廢棄,雜草叢生。旺村村委會副主任明和開告訴澎湃新聞,吳傑芬自1995年左右開始吸毒,沒有生活來源就到處偷東西,村民的雞、單車、拖拉機水箱等物品都被其偷過。

  明和開說,吳傑芬還經常找村裡的老人要錢,有些老人會給,有些老人不給,“不給的話,他會懷恨在心”。

  陳灼榮向澎湃新聞證實,在行兇殺人前,吳傑芬確實有向他要過錢,稱要買一輛舊摩托車,叫給100元,當時他沒有給。陳灼榮認為,這就是吳傑芬報復他的原因。

  在血案發生前的一個月,也就是2014年9月22日,吳傑芬曾向村中一位女性老人彭結連要錢。被拒絕後,吳傑芬用刀片割傷彭結連的面部及頸部。後經法醫鑑定,彭結連的傷屬於輕傷一級。

  第二天,吳傑芬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拘,並於同年9月30日被逮捕,關押於封開縣看守所。

  讓旺村村民意外的是,2014年10月13日,關押不到一個月的吳傑芬便被“放回”,理由是其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明和開向澎湃新聞表示,被放出來後,吳傑芬明顯異常,每天在村裡望來望去,大家都害怕他;當時,他就聽村民說過,吳傑芬曾公開說要殺死七八個村民。

  事實上,在吳傑芬行兇殺人的前一天(2014年11月3日),彭結連的兒媳婦張美芬曾給時任長崗派出所所長的姚銳鋒打過一個電話。

  姚銳鋒的一審判決書顯示,張美芬稱在電話曾追問:“吳傑芬這幾日又在我家門口頻繁來來回回哦,我們人身安全怎麼辦,你們這樣子就放人?”

  可惜,張美芬的這個電話未能引起警方的及時重視。

  派出所長自首獲刑

  血案發生後,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封開縣人民檢察院介入調查,對有關人員追責。

  姚銳鋒向澎湃新聞表示,2015年1月9日下午,他到封開縣人民檢察院自首,說明了相關情況。

  2015年6月,封開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姚銳鋒犯翫忽職守罪,應承擔刑事責任,但案發後主動自首,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免於刑事處罰。

  這份判決書顯示,姚銳鋒作為吳傑芬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執行部門負責人,瀆職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沒有指定民警具體負責監視居住物件吳傑芬的監督、考察工作;監視居住宣佈及交付執行違規操作;沒有按照規定將吳傑芬監視居住執行情況及時報封開縣公安局警務督察部門備案;沒有將吳傑芬監視居住的執行情況報告封開縣公安局;沒有按照規定採集、錄入對吳傑芬執行監視居住的有關資訊;沒有按照規定製作暫扣清單,對監視居住物件吳傑芬的出入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等暫扣儲存。

  對於上述一審判決,封開縣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認為姚銳鋒雖具有自首情節可減輕處罰,但免於刑事處罰已減輕兩個檔次,屬於量刑不當,使用法律錯誤。對此,肇慶市人民檢察院支援抗訴,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

  對於判決書提及的“瀆職行為”,如沒有指定民警具體負責吳傑芬監視居住的監管、考察工作;案發後曾偽造《監視居住監管工作記錄》,姚銳鋒也承認,作為轄區派出所所長,他的工作確實有所疏忽。

  有旺村村民向澎湃新聞表示,過去,確實有民警來村裡看過吳傑芬,但在吳傑芬監視居住期間,沒有見到民警來村裡看過。

  姚銳鋒回應稱,在吳傑芬監視居住期間,他本人曾多次去看過吳傑芬,也曾和長崗派出所副所長盧浩彬一起去看過。

  長崗派出所副所長盧浩彬向澎湃新聞表示,他確實和姚銳鋒去看過吳傑芬,其他情況不方便說。

  2015年11月,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在案證據足以證實長崗派出所在對吳傑芬監視居住的執行過程中,確實存在監管、執行不到位的情形,並導致了嚴重結果的發生,姚銳鋒作為派出所所長未認真履行職責,其行為已構成翫忽職守罪。姚銳鋒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姚銳鋒指出,在二審期間,他曾舉報三宗案件,應該符合立功條件,但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采納。

  澎湃新聞注意到,二審判決書對此亦有說明,稱姚銳鋒雖然在案發後調離原工作的派出所,但其仍在封開縣公安局的其他部門工作,仍然具有警察身份。因此,姚銳鋒是負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在工作期間對獲得的所在單位轄區的犯罪活動線索理應負有查禁的職責,其檢舉的行為不構成立功。

  據姚銳鋒介紹,2014年12月26日,他從封開縣公安局長崗派出所所長調任封開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保安監管中隊,負責保安公司工作;2015年8月份,調到封開縣公安局政工辦工作;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後,他被“雙開”。

  該不該被監視居住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姚銳鋒認為自己遭“設局陷害”,便開始舉報。

  姚銳鋒舉報稱,吳傑芬的身體並無大礙,其體檢結果涉嫌造假,當時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嚴重違規。

  2014年10月10日,吳傑芬經體檢被診斷出患有肝硬化代償期病症,封開縣看守所以吳傑芬患有重大疾病不適宜關押為由,建議封開縣看守所變更強制措施。3天后,吳傑芬的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

  姚銳鋒在刑事申訴書中表示,2014年10月11日,封開縣公安局議案五人小組研究對吳傑芬變更強制措施,他當場提出過反對意見,稱吳傑芬2014年9月23日因故意傷害罪進看守所時,身體檢查沒有問題,但他的反對意見沒有被採納。

  姚銳鋒向澎湃新聞表示,吳傑芬的肝臟確實有點病,但並不嚴重,由於吳傑芬當時在封開縣看守所經常鬧事,該看守所怕承擔責任,便想法開具了誇大其病情的體檢診斷結果。

  2016年11月7日,在封開縣看守所工作多年的張傑(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吳傑芬由於吸毒多次進過看守所,所以他跟吳傑芬認識,曾有過多次簡單的交流。

  據張傑介紹,2014年9月下旬,吳傑芬因故意傷害罪再次進入看守所,常常以“老人”自居,打架鬧事,欺負“新人”;看守所怕出事要承擔責任,於是想法把吳傑芬弄了出去。

  張傑說,過了兩三個月後,他又看到吳傑芬被關了進來,當時還不知道吳傑芬殺了人,還以為和以前一樣犯點事,他給吳傑芬分了一根菸,簡單交流了幾句,“吳傑芬精神狀態不差,看不出來身體有什麼毛病“。

  張傑表示,如果嫌疑人患有重病,看守所一般是不會接收的。

  對此,姚銳鋒的二審辯護律師邱祖芳也提出質疑稱,吳傑芬如果真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一個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還能殺死三個人?”

  多位旺村村民向澎湃新聞表示,沒發覺吳傑芬患有重病。曾被吳傑芬砍傷的陳灼榮表示,他也聽說過吳傑芬被放出來是因為被查出來有病,但村民們大都不相信。

  吳傑芬的判決書顯示,2014年11月4日,吳傑芬行兇殺人後被村民打傷,一位接診過吳傑芬的梁姓醫生證言稱,“他直到當日(2014年11月4日)17時許才清醒過來,後來我們又對吳傑芬做了一次檢查,其身體除了受傷部位,其他沒有異常,精神狀態是正常,只是其他問題他都不出聲”。

  吳傑芬當時的身體狀況究竟怎樣?2016年11月7日,澎湃新聞與曾參加封開縣公安局五人小組會議的兩位當事人取得聯絡。這兩位當事人均稱,吳傑芬有病,有相應的體檢證明,當時大家一致同意對其變更強制措施,姚銳鋒會上未提出異議。

  11月9日,封開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發來一份情況說明稱,2009年5月-2014年8月,封開縣人民醫院5次對吳傑芬進行體檢,吳傑芬患有肝硬化、肝硬化腹水等疾病;2014年10月10日,因故意傷害罪遭刑拘的吳傑芬經封開縣人民醫院診斷,患有肝硬化失代償期,不適宜在看守所繼續羈押。

  對於這份情況說明,姚銳鋒質疑稱,2014年9月23日,吳傑芬因故意傷害罪被刑拘,曾在封開縣人民醫院有過一次體檢,體檢結果顯示吳傑芬身體無大礙,看守所才接收了吳傑芬。

  據姚銳鋒介紹,當時,負責送吳傑芬去體檢的是長崗派出所盧姓民警和聶姓民警。11月9日,澎湃新聞分別向盧姓民警、聶姓民警求證,二人均婉拒採訪。

  11月7日,澎湃新聞前去封開縣人民醫院瞭解吳傑芬的體檢情況,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需請示領導,暫時無法答覆。11月9日,該工作人員答覆稱,體檢結果涉及病人隱私,不方便透露。

  姚銳鋒稱,2014年10月10日,封開縣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結果顯示,吳傑芬患有肝硬化失代償期,這並不等同生活不能自理。

  根據《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生活不能自理指因病、傷殘或者年老體弱致使日常生活起床、用餐、行走、如廁等不能自行進行,必須在他人協助下才能完成;生活不能自理鑑定,由看守所分管領導、管教民警、看守所醫生、駐所檢察人員等組成鑑定小組進行。

  針對姚銳鋒的諸多質疑,封開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只能提供書面回覆,以此為準。

  封開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提供的情況說明稱,逮捕後羈押期間,吳傑芬行為和語言出現異常,後縣人民醫院診斷,吳傑芬患有肝硬化失代償期;吳傑芬的身體狀況符合《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中“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第五條規定,不適宜在看守所繼續羈押,後經封開縣公安局議案小組討論,同意對吳傑芬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

  對此,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律師藺存寶表示,吳傑芬是犯罪嫌疑人,未經法院審判,不是罪犯,而且監視居住和保外就醫是兩個不同概念,故援引《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錯誤,不能引用此規定作為監視居住的理由。

和“陳局長”的錄音、影片

  姚銳鋒還舉報稱,當時,他之所以主動去縣人民檢察院自首,是因為時任封開縣公安局局長陳某某對他有承諾:“(自首之後)所長有得當,警服有得穿,工資降一級而已。”

  姚銳鋒向澎湃新聞表示,2015年1月9日上午,陳某某找他談話,給了上述承諾,讓他“自首頂罪”;當日下午,他便去了封開縣人民檢察院,說明了相關情況。

  然而,姚銳鋒的二審判決書顯示,他的自首日前為2015年1月8日。對此,姚銳鋒表示,最後在相關材料簽字時,下面的日期寫的就是2015年1月8日,“一切都是設計好的“。

  姚銳鋒究竟哪一天自首的?封開縣人民檢察院反瀆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具體時間記不太清楚了。

  2015年6月,封開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姚銳鋒犯翫忽職守罪,免於刑事處罰。姚銳鋒說,按照事先的約定,一審判決結果是雙方達成的默契,他免於刑事處罰,職務、工作都可以保留。

今日最大聲:我們天天在被監視、窺視中活著嗎?

  姚銳鋒一審“免予刑事處罰”,經檢察院抗訴,後來在二審中獲緩刑。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一審中,姚銳鋒並未聘請辯護律師。

  姚銳鋒向澎湃新聞提供的錄音、影片材料顯示,在一段錄音中,姚銳鋒向一位“陳局長”追問:你教我自首,所長照做,警服照穿,工資降一級;這位“陳局長”答覆說,“我是說了”。

  在另一段用手機拍攝的影片中,姚銳鋒和一位身穿制服的“陳局長”對話,姚銳鋒提到“陳局長”讓其自首,並有承諾;“陳局長”表示,姚銳鋒對他的最大誤解就是“投案自首”,當時他確實有說過類似的話,但動員姚銳鋒去自首,是為了爭取從輕處理。

  姚銳鋒表示,上述錄音、影片中的“陳局長”均是時任封開縣公安局局長陳某某,後調往肇慶市公安局工作。

  澎湃新聞多次電話、簡訊聯絡陳某某,電話無人接聽,簡訊沒有回覆。

  姚銳鋒的上述舉報內容是否屬實?澎湃新聞多次向封開縣公安局求證,並向對方發去採訪提綱。11月9日,封開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發來一份情況說明稱:姚銳鋒案目前仍在申訴階段,上級檢察院尚未有結論。

  姚銳鋒不服二審判決結果,此前已向肇慶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11月8日下午,肇慶市檢察院一位唐姓工作人員答覆稱,目前,姚銳鋒的刑事申訴材料正在審查中,結果還沒有出來。

  姚銳鋒認為,吳傑芬在監視居住期間行兇殺人,若轄區長崗派出所有責任,首先辦案民警、分管刑事案件的副所長存在責任,但事後,只有他一人被追責,其他人都相安無事。

  11月8日,封開縣人民檢察院兩名工作人員先後向澎湃新聞證實,在該事件中,確實只有姚銳鋒一人被追責。

  針對姚銳鋒舉報的諸多問題,封開縣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李木林回應稱,市檢察院、市紀委等部門都來調查過,均未發現問題,姚銳鋒現在到處舉報,都是“亂說”。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驕”:這警察這智商怎麼當的所長!平時不知道是怎麼辦案的!咎由自取!應該吃補腦藥!

  網友“蘇奈Vikibaby”:我看了好幾遍還沒理清思路 [doge]

  網友“嗆嗆獨行”:徹查真相。

  網友“isabellatianxin”:到底是要說哪件事?

  網友“路小兮saying”:孩子、老人、女人永遠都是殺人犯下手的第一選擇

  網友“埋伏的魔劍”:中央派人查一查吧

  網友“NiniFan_i”:呵呵

  網友“沙灘的日單小鋪”:回覆@厳一刀:肝硬化

  網友“山山的酒”:舉報=亂說?

  網友“流水”:所長有一定的責任 但看守所責任顯然更大

  (1970-01-01)


  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在接受外媒採訪時表示,美軍的該行為“是非常嚴重的政治和軍事挑釁。”

  環球網訊息,據美國有線新聞網(CNN)1月30日報道,美國國防部發言人稱,美國海軍當天派出一艘軍艦至南海地區,挑戰由於該地區爭議為“美國及其他國家航行權益和自由”帶來的限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月30日回應稱,美軍艦違反相關中國法律,擅自進入中國領海,中方依法對其採取了監視、喊話等相關措施,敦促美方尊重、遵守中國相關法律,多做有利於中美互信和地區和平穩定的事。

  A處為西沙中建島。圖片來源新華網

  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比爾·烏爾班(Bill Urban)表示:“本次行動表明,正如奧巴馬總統和國防部長卡特所言,美國將在國際法允許的任何地方進行飛越、航行或執行行動。這一規律在南海適用,也適用於全球其他地方。”

  報道稱,美國阿利·伯克級驅逐艦柯蒂斯·威爾伯號駛入屬於西沙群島的中建島區域12海里。而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與越南同時為西沙群島所屬權的聲索方。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前收到通知。

  比爾·烏爾班稱:“此次行動旨在挑戰由於海權聲索對美國及其他國家航行權益和自由所帶來的限制,並不針對任何領土主權。”同時,他還指出:“美國對南海地區的領土主權爭議不持任何立場。美國堅定維護所有國家對海域和空域合法使用的權益和自由,所有的海權聲索都必須符合國際法。”

  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在接受外媒採訪時表示,美軍的該行為“是非常嚴重的政治和軍事挑釁。”

  中國外交部官網1月30日釋出訊息,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對此事進行了回應。訊息以問答形式呈現。

  問: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防部高階官員證實,美軍威爾伯號導彈驅逐艦未事先通報,駛入了中建島12海里海域,但拒絕透露更多細節。該報道並稱,這是又一次挑戰中國在該地區領土和海洋權益主張的行動。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有關規定,外國軍艦進入中國領海,須經中國政府批准。美軍艦違反相關中國法律,擅自進入中國領海,中方依法對其採取了監視、喊話等相關措施。我們敦促美方尊重、遵守中國相關法律,多做有利於中美互信和地區和平穩定的事。

  而在去年10月26日,美軍曾派出阿利·伯克級驅逐艦拉森號(Lassen)進行了一次類似行動,駛入到南海島礁12海里水域的範圍內航行,受到中方的警告。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回應此事時曾強硬表態,奉勸美方三思而後行,不要輕舉妄動,不要無事生非。

  針對美方的挑釁,中國外交部曾多次表示,中方一向主張南海航行自由,但航行自由絕不等於外國軍艦、軍機可以隨意進入一國領海、領空。中方將堅定維護領土主權。我們要求有關方面謹言慎行,不得采取任何冒險和挑釁行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趙雄”:你的名字起的真好!

  網友“為愛永恆”:可以釋放魚網纏住它,然後在旁邊驅逐,拍照,曝光,哈哈哈!

  網友“滄海一粟”:以偷襲國家領土直接導彈回擊。

  網友“叫我熊熊沒錯”:擊沉代價你來承擔這個責任? 兩個人互相罵罵挑釁不犯法,誰先動手誰就輸。打了第一槍就等於開戰了,別人肯定會反擊 到時候先動手的人在理嗎?美國日本越南聯手起來中國軍隊不頭疼嗎?現在需要的是實力,要發展不要打仗。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

  網友“1117823403”:必須譴責,表示遺憾,強烈關注

  網友“佛是佛的佛”:我們要堅定地表示遺憾!

  網友“阿虎”:日本人當年來了狠話有用嗎?還是要狠炮

  網友“根號3”:能不能鳴槍示警?

  網友“荹羽”:繼續填海造陸嘮,哪天南海成為內陸湖就不用和丫yy了

  網友“孤掌”:馬上加快南沙、西沙的軍事部署。跟美國講那麼多沒用,展示實力讓它知道痛,它才會長記性!

  網友“北國風光”:為什麼不誤擊沉?

  網友“叫我熊熊沒錯”:擊沉代價你來承擔這個責任? 兩個人互相罵罵挑釁不犯法,誰先動手誰就輸。打了第一槍就等於開戰了,別人肯定會反擊 到時候先動手的人在理嗎?美國日本越南聯手起來中國軍隊不頭疼嗎?現在需要的是實力,要發展不要打仗。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

  網友“為愛永恆”:此發言已被使用者刪除

  網友“北國風光”:為什麼不誤擊沉?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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