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柳傳志把聯想公司所有的銷售人員集合起來,起了個冠冕堂皇的名稱叫幹部培訓班,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聯想的主力隊伍全部轉向聯想微機,包括生產、採購和銷售。早晚有一天聯想要取代AST”。
“我們可以有三種結局,”柳傳志說,“把自己的做好了,AST也沒有丟,這是上局;把自己的做好了,也把AST丟了,這是中局;自己的沒有做好,把AST也丟了,這是下局。”
銷售5000臺聯想微機和10000套漢卡的計劃完全寄託在業務部和企業部的身上。前者負責全國的銷售,由創業元老賈緒福掌握;後者負責全國的17個分公司,由一個名叫孫宏斌的年輕人掌握。
後來擔任聯想常務副總裁的李勤說:“老年人習慣於照章辦事,年輕人則喜歡我行我素 。及至生意開張,孫又認定老賈主持的供貨渠道效率太低,延誤商機,自作主張尋找公司之外的渠道運輸貨物。於是兩人一言不合便爭吵起來,彼此間充滿火藥味。”
孫宏斌拙於言而敏於行。他出身於山西一個貧困之家,雖經清華大學學習多年,卻還滿口山西腔,一開口就要被人笑話。柳傳志本人能言善辯,也喜歡會說話的人。為了讓孫鍛鍊口才並且去掉那嘴山西口音,有一個時期,他逼著孫每天講個故事。在孫的身上用這番工夫,就表明他對這個年輕人有著極大的信任和期待。
但是事情在突然之間起了變化。某年某月的某個早晨,柳傳志在香港一覺醒來,發現一期新的報紙放在自己案頭——《聯想企業報》,但它顯然不是自己寫發刊詞的那份報紙,而是孫宏斌領導的企業部辦的報紙 。頭版刊登的“企業部綱領”更是讓他難以置信,比如第一條就是“企業部的利益高於一切”,以下還有企業部經理擁有“分公司經理任命權”等等。很顯然,孫宏斌在那裡搞的一套和他期待的不是一回事——那傢伙莫非要把企業部搞成一個獨立王國,與聯想分庭抗禮?
柳本來具有見微知著的本領,僅僅這一份報紙就把他的警覺全部喚醒。他公開說孫“有相當強的組織能力,能夠充分發揮屬下的積極性”。
一場會議下來,任何人都能看出,賈已“被打得落花流水”,離開要害的崗位,從此也不再是孫宏斌的阻礙。
不過,孫宏斌並沒有理解老闆的警告,反而因為掃除了賈緒福這個障礙而得意起來。企業部裡那些年輕人,還有13個分公司的總經理,現在更加緊密地聚集在他周圍,百般擁戴,就像找到一個英明領袖一樣。有一次,5個年輕人來到“達園”,一邊吃飯一邊指天罵地,都說計算所的那些元老佔據了公司所有重要崗位,年輕人總想做一點什麼,卻總被指責。照這樣下去,公司長遠大計從何而來?說到得意的地方,不由得把孫和萬潤南、柳傳志並列在一起,後面兩人都是中關村的成名人物。現在孫的屬下經過一番分析,結論是:“孫絕對第一,萬第二,柳第三。”因為“孫用能人,給大家一個能成事的舞臺。而柳傳志身邊都是庸人,把住權力不放手”。
柳傳志不斷得到屬下報告,對這些動向全都瞭如指掌,元老們也在給他寫信,說孫在公司裡面如何橫衝直撞,如入無人之境。他現在認定孫宏斌在另一條道路上越走越遠,聽之任之必會後患無窮,於是再次從香港趕回北京, 在北京大學芍園召開的企業部會議上,發生了公司歷史上被叫做“芍園發難”的事件。柳傳志後來多次表明,這是整個事件的“分水嶺”,從此“就開始了一環扣一環的鬥爭”。這就表明,他是這一天開始,認定孫和他的“小集團”已無可挽救。
根據當時會議的記錄,孫宏斌表示他的屬下不能理解公司決定。接著一個名叫白泉的員工發言。白是那份遭致批評的《聯想企業報》的編輯,現在質問:“企業報到底有什麼問題?”薛琳娜接著發言,其實是火上澆油:“公司的《聯想報》辦成這個樣子,為什麼不能辦更好的報?”
“你們的表演,說明了你們只知道有企業部,不知道有聯想集團!我希望你們不要做裝睡的人,就是裝睡我也有辦法把你們叫醒。”柳傳志說罷,拂袖而去,出門前又丟下一句話,“你們要知道,聯想的老闆是誰。”
“叫醒裝睡者”的辦法相當嚴厲,有點類似宣佈“進入緊急狀態”:開除“芍園發難”中表現最激烈的白、薛二人;封存分公司的賬號;請公安機關派人來保衛公司的安全;柳傳志自任企業部經理,李勤擔任業務部經理,孫即刻離開原職,到業務部去給李勤當助手。
孫宏斌預感大勢將去,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當晚把屬下叫到暢春園商議對策,沒想到這樣一來就鑄成了大錯。年輕人群情激憤,口無遮攔。有些人要他堅決頂住,有些人要他知難而退,還有人在激怒中建議“捲款”走人。他們可沒料到身邊也有忠於柳傳志的人。柳傳志很快接到報告,當晚會議“最後的結論叫做‘明撤暗卷’”,也就是表面接受公司決定,暗中把分公司的錢轉移他處。這成了導致孫身陷囹圄的直接原因。
孫宏斌後來只承認有人在氣頭上說了“捲款”的話,並沒有一個“結論”,尤其沒有這樣的行動。但是當時種種跡象確已表明事情刻不容緩。柳向中國科學院保衛局報告,顯然這件事已經不再是公司內部的糾紛,還有觸犯刑律之嫌,所以他又向公安局和檢察院報案。同時派出20人星夜兼程分赴各地查封分公司賬目,還請了一個身材高大名叫王勇的小夥子做自己的保鏢,時刻不離左右。
孫宏斌於1990年5月28日被警方羈押,6月5日被逮捕收監。他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左右親信兄弟也都散去。12個月後,也即1991年7月10日,海淀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公訴人指控他“受賄”和“挪用公款”。又過了13個月,終於判決。主審法院並未認定“受賄”的指控,但卻判決“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刑期5年。
摘自《聯想風雲》,凌志軍,中信出版社,有刪節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東北王v6”:
柳傳痔,真假不分
網友“藍天140719208”:
根本沒挪用,就是柳傳志想辦他,事實證明,聯想快完了
網友“孫健挺家政女王”:
年輕人容易被人利用,而打小報告的小人就利用這樣的事件往上爬,本來小事一件,無限放大。剛出道時也碰到過這樣的事情。
網友“微愛扶貧”:
情商高,懂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