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相和果麥文化聯合推出了一部青春版《紅樓夢》(舊版 新版),一套六冊,旖旎的粉色外皮,宣傳口氣很大:“225年來出版史上最優質版本”。我朝前推算了一下,225年前的1791年,正是早期鈔本與後期梓印本的分界,這句話的意思差不多就是,這是史上最好的《紅樓夢》印刷本。
它噱頭頗多:附贈訂製皮套,自稱是一本你會帶著拍照的的《紅樓夢》;邀請正當紅的好妹妹樂隊和歌手陳粒製作主題曲和插曲;並且有專門的app,幫助你同城尋找與自己氣味相投的人。
我的朋友,一個資深的紅樓愛好者果斷在第一時間下單,曬了一下封面之後就陷入沉默,我問她怎麼樣,她說,我送給你吧,我就翻了翻,基本是全新的。
我當然知道書架上擺著一套不喜歡又捨不得隨便丟掉的書的糾結和苦惱,所以義正詞嚴地拒絕她這麼嫁禍於人,只是請求她把內瓤拍我看一下。這一看不當緊,感覺新世相和果麥要聯手打造高仿版金聖嘆的節奏。
比如書中說甄士隱大夢醒來,見烈日炎炎,芭蕉冉冉,夢中之事便忘了對半,批註者:“妙極!若記得,便是俗筆了。”又比如,癩頭和尚看見甄士隱抱著女兒英蓮,對甄士隱說:“施主,你把這有命無運、累及爹孃之物抱在懷裡做甚?”下面又有批語道:“看他所寫開卷之第一個女子便用此二語以定終身,則知託言寓意之旨,誰謂獨寄興於一個‘情’字耶’……”
看了這一大堆語焉不詳的之乎者也耶,只想對批註者吼一聲:“說人話!”
明白了吾友的懊惱,以為此事可以就此丟開,那邊卻有個小朋友給我發微信,說這套青春版《紅樓夢》是她看過的最好的版本:“平生頭一次讀《紅樓夢》,津津有味地一直讀下去了。”
她認為這本書的優勢有兩點,一是拿在手裡幾乎感覺不到重量,在銀行稅務之類的地方辦事兒,排隊時讀上幾頁,總是被吸引住,晚上回家就想繼續讀。
二是外面那個皮套也非常好,拿在手裡別人都以為是個小錢包,可以避免大庭廣眾之下讀紅樓的尷尬,等電梯時都能翻幾頁。
至於批註,她倒不大注意,對於她來說,各個版本都差不多,她爸是紅迷,家裡有許多版本的《紅樓夢》,她最多也就翻到太虛幻境就丟下了。
她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了,這套書讓我的朋友反感,不能怪路金波,要怪我的朋友,她屬於資深紅迷,真的像張愛玲說的,不同版本的《紅樓夢》,眼生的字會自動跳出來,一個副詞用得不對,那情境就走了樣,像這樣的人,根本就不該來湊熱鬧買什麼青春版《紅樓夢》啊。
而更多的年輕人,需要這麼一部入門級的《紅樓夢》。記得有一年,《紅樓夢》被評為大學生最看不進去的名著,聽得我大吃一驚,這麼家長裡短活色生香的一部小說,怎麼會看不進去呢?十有八九是被它“名著”的名頭嚇住了,要是老師家長再嚴肅地一推薦,更是油然而生逆反之心。
這套青春版《紅樓夢》的好,也許就在於它給年輕人開了一道閱讀《紅樓夢》的方便法門,雖然它牛吹得有點大,封面顏色粉得有點怯,點評有點裝腔,但能讓更多人的年輕人,發現《紅樓夢》並非一部需要焚香沐浴才能讀的書,就是功德一件。
但也有媒體不以為然,這樣寫道:“《紅樓夢》這類經典的博大之處,恰在於它是寫給時間的,在於它甘於等待並召喚那些選擇保留讀它的人。它並不苛求每個人都必須瞭解它,而是深藏於我們個人或集體的深層記憶之中,穩重而遲緩,非要一個契機才能喚醒。這個契機根植於每個人的生命體驗,尤為可貴。而文案中一次次提及想要《紅樓夢》流行起來,本身就是對經典的無知和褻瀆。”
抱歉,我十來歲時就看《紅樓夢》,看了很多遍,對這段話卻是每個字都認識,放一起就看不懂了。《紅樓夢》流行起來,讓更多的人看得下去,不是更便於深藏於記憶之中?曹公在第一回就說:“所以我這一段故事,也不願世人稱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悅檢讀,只願他們當那醉淫飽臥之時,或避世去愁之際,把玩一回,豈不省了些壽命筋力?”
看上去很謙虛不是,其實是大驕傲,他並不期盼人人都懂得讚賞,也不喜歡有人謬託知己,只要他寫了你讀了就好,這是內心篤定的人才有的一種高冷。他能夠承受誤會,隨世人怎樣解釋,有意思的是,《紅樓夢》普及傳播,也很大程度上依賴了各種誤會。
比如高鶚續寫的後四十回,很多人都看不上,但不得不承認,即使這狗尾續貂的後四十回,也使得《紅樓夢》擁有了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對於它的傳播大有好處;民國時候,《紅樓夢》更是為各門派所用,比如蔡元培宣傳反清復明,就說,賈寶玉愛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是表達作者對朱氏王朝的熱愛,因為胭脂是硃紅色的;再比如這些年,劉心武大力推廣他的“秦可卿是廢太子之女”說,雖然聽上去很像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也引起了不少人對《紅樓夢》的興趣。
一個容不得誤解的人是脆弱的,一部動輒有陷入褻瀆之憂的著作是單薄的,曹雪芹從一開始就宣佈,他願意接受被“褻瀆”的命運,這是在歲月滄桑人世冷暖中磨練出的強韌神經博大胸懷,也是能寫出這樣一部雄渾而精妙的奇書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