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冷絲
欄目|娛樂經
這個時代每天在變化,很多人並不關心,如果要關心,那一定要與自己扯上關係,比如個人利益,說白了就是“賺錢”的事情,每個人都會關心。
眼下有一門新的賺錢門路出來了,那就是直播帶貨。而說到直播帶貨,除了類似李佳琦這樣的大咖,很多人關心的就是那些明星了。
明星們直播帶貨,真的能夠攪動市場嗎?真的能夠賺到大錢嗎?或者換一種說法,以前是娛樂明星,這些娛樂明星們現在能否成為“帶貨明星”?
明星直播時賣貨雖然有天生優勢,但未必就一定能成為“帶貨明星”,因為很多人其實只是喜歡“圍觀”明星罷了。
因為喜歡明星吧,或者說想看看熱鬧,從看熱鬧的角度看或者說人氣的角度看,這才有了王祖藍直播賣貨時,42萬人觀看只賣了66盒乾粉。李湘直播賣貨162萬人觀看,一件羽絨服都沒賣掉的“翻車”事故。
兩位帶貨力超群的明星也就那麼回事,那就更不用說其他明星了,還有其他網紅。這一類頻發的事情和現象只能說明這個道理:不管哪行哪業,站在金字塔尖的人永遠是少數。如果非要揚短避長、頭撞南牆,那就是沒有自知之明瞭。
從明星到主播,這種轉變現象是市場需求使然。但是,真的能夠振奮當前的買賣市場?這其中有什麼市場邏輯和生意經?
先來說說明星直播帶貨的優勢,這也是一件好事情。
一方面各路商家需要藉助明星的影響力誇大品牌影響力,贏得更多收入;另一方面對於明星來講,不僅可以藉機吸粉,也可以藉此走向一條創收的通道。同樣,對於看客及消費者來講,可享有“明星同款”,也可以和明星直接互動溝通,何樂而不為?
然而,網路直播從誕生之日起便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緣由就是因為網路直播帶有與生俱來的隱匿性、廣泛性、非理性等網際網路基因,在龐大的市場空間、巨大的利益誘惑之下,整個直播行業不免泥沙俱下、亂象叢生。
這就給明星帶貨直播帶來一定的隱患,不得不令人深思。
當下,網路直播正與電商深度融合,又有“明星主播”的加入,這又給直播行業的治理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和挑戰。從一系列直播“翻車”事件中可以看到,由於網路直播促銷門檻較低,相應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尚不完善,“資料造假”“虛假宣傳”“維權困難”等問題難以避免。
不可否認,網路直播促銷作為一種新興的電子商務營銷模式,也正朝著資本化、規範化、職業化的方向發展。演藝明星運用自己多年積累的強大的粉絲力量,適應新型傳播業態,藉助直播平臺開展各項商業合作,這本無可厚非,可若是一味地追求流量和商業利益而罔顧法律綱紀,則無異於引火燒身,敗壞自身口碑和形象不說,還有可能陷入法律糾紛。
那麼,到底如何看待當下的明星直播帶貨現象呢?
作為名演員,選擇從藝之路,就應該崇德尚藝,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藝,帶來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文藝作品,以優秀的作品在市場上站穩腳跟;若是選擇“另謀他處”。
同時,各位大明星也應尊重和珍惜自己的粉絲和羽翼,對自己的合作內容進行嚴格把關,保障產品質量,做好售後服務工作,使消費者權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明星直播“帶貨”要實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關鍵還得念正生意經。最起碼要保障產品的質量。不難理解,產品不如明星宣傳的好,消費者也就難免會將怨氣撒到明星身上。
不得不正視這樣的現實困境:當前明星們的帶貨方式,還真與他們的演技不匹配,不管是假模假樣、漏洞百出的產品介紹,還是誇張得像打了雞血般的表演,都會讓人聯想到負面新聞多多的直銷與傳銷。
另外,網際網路平臺也應擔負起責任。誠如社交新零售專家分析,大批次明星入駐直播間背後暗藏隱憂,明星接的各種商家推廣泛濫成災時,平臺和明星的信譽都將被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所以說,平臺對商家經營及明星“帶貨”絕不能放任不管,相應的規制性措施須加以完備。娛樂明星能否成為“帶貨明星”,這恐怕還需要時間來證明。
總之,商家及明星依法誠信行事,監管部門針對新零售形式,不斷創新監管手段,以淨化消費市場,讓消費者實現放心消費,明星直播“帶貨”才能實現多贏。
冷絲非常希望明星直播帶貨不能只是一種潮流,而應該遵循市場規律、市場制度,還要順應粉絲的要求並對得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