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坐實了偷逃稅款的行為。
8月27日,媒體報道,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並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這則訊息其實並不令人意外。今年4月,鄭爽就被張恆爆出簽訂陰陽合同,偷逃稅款。接到張恆舉報後的稅務部門也隨即展開調查,如今上海市稅務局公佈處罰,只是證實了四個月前張恆舉報內容不虛而已。
但這起事件真正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與鄭爽撕破臉、這一系列“倒鄭”事件的舉報人張恆,居然也因為涉嫌幫助鄭爽偷逃稅被立案調查了。
27日下午,鄭爽發文道歉,表示自己“非常後悔和愧疚”。
▲8月27日,鄭爽發文致歉。圖/鄭爽SZ微博截圖
最具戲劇性的橋段
追溯起來,張恆被上海市稅務局立案調查這一結果也極具戲劇性。
媒體報道顯示,張恆雖是本案舉報人之一,但稅務部門檢查發現,其存在涉嫌透過策劃組織、溝通接洽、具體操作等行為,幫助鄭爽偷逃稅款。
2018年12月,張恆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的經紀人,具體策劃起草“增資協議”,設立“掩護公司”,幫助鄭爽掩蓋“天價片酬”,規避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逃避履行納稅義務,影響惡劣。
儘管娛樂圈近幾日頻爆“大瓜”,但是,誰也想不到張恆這個製造故事的人,最終也成了其中的一條故事線,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剃人頭者,人剃其頭”。
而更令人乍舌不已的是,在張恆舉報鄭爽偷逃稅事件發生之初,也就是今年4月,張恆曾在社交媒體否認鄭爽律師指控他是鄭爽偷稅逃稅共謀的說法。
他在社交平臺上信誓旦旦地為自己辯護,語出諸如“稅收是用來滿足社會公需求,我們的科學技術文化衛生環境國防安全……都依賴於稅收”,“偷稅漏稅是關乎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作為公民,我們只能儘量地履行我自己的檢舉義務,我的清白交給我信任的@國家稅務總局”,並嚴辭否認自己教唆鄭爽逃稅,更要求相關部門嚴查。
“一個人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張恆曾如此“義正辭嚴”、“大義凜然”重申自己無辜,要不是有關部門如願嚴查,“吃瓜群眾”可能還真就“信了他的邪”,如今,張恆被立案也算是伸起手來打了自己的臉。
▲張恆曾在微博發文自證清白。圖/張恆KN微博截圖
這也正是這起“鄭爽偷逃稅”事件中最具戲劇性的橋段。
張恆舉報鄭爽偷稅漏稅無疑是出於報復性心理,但他顯然沒有能預料到,身為鄭爽偷逃稅共犯的他,也被上海市稅務局立案調查。
張恆在舉報前不可能不清楚自己也是共謀,但正如前述,他在4月面對共謀指控時辭嚴“自辨”,毫無魚死網破的跡象,相反卻是滿滿的“求生欲”。這其實是這起事件中最值得玩味的部分,透露出來的其實是他對於自己操作的自信,和對法律的蔑視。
但蔑視法律終究要付出代價。
無論是鄭爽還是張恆
都將“難逃法網”
媒體報道,鄭爽於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分為兩個部分收取。其中,第一部分4800萬元,將個人片酬收入改變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第二部分1.08億元,製片人與鄭爽實際控制公司簽訂虛假合同,以“增資”的形式支付,規避行業監管獲取“天價片酬”,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鄭爽和張恆二人,一個搭臺唱戲,一個幕後操作,二人將合法合規的繳稅視如數字遊戲。而現實證明,玩弄於法律的人,勢必將會受到法律嚴懲。
張恆在事發前口口聲聲稱鄭爽偷逃稅和自己無關,舉報鄭爽時,恐怕也認為相關部門不會深究嚴查,相關調查和處理可能止於鄭爽,而不會掀開陳腐,連根拔起。
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好人,同樣也不會放過一個渾水摸魚的人。鄭爽偷稅漏稅逃不掉處罰,張恆妄想透過揭發鄭爽的違法行為,摘清自己、賊喊捉賊的做法,同樣也行不通。
他們兩位完全低估了當下輿論對拿著“天價片酬”的明星藝人偷逃稅款的容忍程度。
人們對高薪沒什麼意見,民意所洶洶的是那些“不合理的高薪”。
網友不能理解,為什麼那些毫無演技、不尊重同行、不尊重觀眾、更不尊重藝術的演員,靠念著“123456789”就可以領取天文數字般的薪酬,而那些老百姓公認的有藝德、有藝能、發自內心熱愛演藝事業的老戲骨,卻往往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回報。
而人們更無法容忍的是,拿著高片酬的鄭爽們,還在利用各種明裡暗裡的手段偷稅逃稅,視法律和規定於無物。
對此,網友當然不答應。正如張恆在爆料鄭爽時所言,“偷稅漏稅”事關公共利益。
▲張恆曾在微博發文指控鄭爽。圖/張恆KN微博截圖
從這個層面來看,張恆作為鄭爽偷稅漏稅活動的參與者,為了報個人私仇,舉報鄭爽“偷稅漏稅”,還企圖摘清自己的行為,是在挑戰全網的“智商”。
小丑就是小丑,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追責。鄭爽作為偷逃稅款的第一當事人自然要面臨法網無情,張恆作為直接負責箇中種種違規操作的“機制執行者”,當然也難逃其咎,挑戰法律的邊界勢必要受到應有的處罰。
特約撰稿人 | 劉陽(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