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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張恆公開了他和鄭爽在美國代孕子女監護權案的判決結果。張恆贏得了獨立決定兒子和女兒撫養權的權利,法院也同意給予鄭爽少量的監護時間。張恆說,他願意相信鄭爽會盡到自己作為一個好母親的責任和義務,讓自己的孩子無怨無悔地成長。
判決無意中也引起了很大的討論,有網友認為,張恆只獲得了兩個孩子的“獨立決策權”,“鄭爽有少量時間撫養”的說法,意味著兩人有共同撫養權。很多鄭爽的粉絲都說,當時鄭爽在法庭上的上訴是為了一起撫養他,所以鄭爽贏了,甚至還擠兌是張恆在玩文字遊戲。
判決無意中也引起了很大的討論,有網友認為,張恆只獲得了兩個孩子的“獨立決策權”,“鄭爽有少量時間撫養”的說法,意味著兩人有共同撫養權。很多鄭爽的粉絲都說,當時鄭爽在法庭上的上訴是為了一起撫養他,所以鄭爽贏了,甚至還擠兌是張恆在玩文字遊戲。網上各種聲音又傳開:“男方是否有權獨立決定,也就是說雙方都有權共同撫養?你為什麼不直接和好呢?男方有決定權,女方有獨立監護權。現在連時間都嚴格控制了。你還在洗嗎?如果這兩個孩子能被帶到她家,我直播吃翔給你們看”。”
早在3月22日第一次開庭審理撫養權案時,鄭爽就表示,為了實現母親的時間,她已經邁出了一系列的步伐,希望能在家裡過夜。現在看來,鄭爽當時想得太多了,一些熟悉當地法律的人說,張恆要得到這樣的判決並不容易。在美國,除非對方犯下滔天大罪,否則法官決不會輕易做出這樣的判決
張恆的朋友也用英語公開了部分判決檔案。法官的判斷基於三個方面:1、父親是孩子們唯一認識的父母。在過去的18個月裡,他承擔起了照顧孩子的責任,讓孩子們在充滿愛的世界和生活中成長。
2、母親只是一個和助手多次見面的人。她頂多是熟人,但絕對不是父母 3、鄭爽的呼籲並沒有表明她有興趣以父母的身份照顧孩子,她也沒有向法庭解釋她有足夠的理由或穩定的條件來照顧她的孩子
這個決定在檔案中也有詳細的解釋:1、父親對孩子擁有唯一的決定權,但需要在作出決定後72小時內將其決定通知母親 2、重大決定和日常決定的範圍。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父親有權在未經母親同意或簽字的情況下獲得孩子所需的任何檔案,包括護照。有了這個護送,張恆可以自由決定孩子將來住哪裡,什麼時候帶回家,“鄭爽少量撫養時間”是指探望和照顧孩子的時間。除此之外,鄭爽無權探望。他認為,如果判決屬實,說明法院不信任鄭爽,具有懲罰性。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鄭爽的官司確實徹底敗訴。不過,也有網友開玩笑說,透過判決,鄭爽完美實現了“合法”遺棄。也許這正是鄭爽所期待的。接下來,她再也不用為她的孩子感到無聊至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