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場 》
高原著
東方出版社出版
>>>1990年到1999年,是中國搖滾樂的黃金十年,“魔巖三傑”的影響力和傳奇,崔健教父地位的奠定,都在這十年發生,而孕育這一切的土壤,是在北京,這是當時中國所有熱愛藝術的年輕人的唯一選擇。那十年,是北京文藝圈的“野生”年代,它自由、豐富、浪漫、奇幻,匯聚了一個又一個有趣的靈魂,也寫就了一篇又一篇傳奇樂章。
高原,1972年出生於北京。作為搖滾圈知名女攝影師,高原這個名字具有一定的標誌性。 她曾是出現在老狼 MV《戀戀風塵》中舉著相機的的那位青澀女孩;她也曾是搖滾音樂界旗幟性、最年輕有為的攝影師。唐朝樂隊的丁武是她拍攝的第一個搖滾人,面孔樂隊是她拍攝的第一個搖滾樂隊,此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在當時魔巖文化的負責人張培仁的邀請下,她成為魔巖文化的官方攝影師。她的相機記錄下了那些里程碑式的一幕幕,而她的人像攝影風格某種程度上定義了魔巖文化“中國火”所出品的系列經典華語搖滾專輯的視覺效果,尤其是《山河水》《豔陽天》等封面,讓樂迷們愛不釋手甚至奉為經典。
高原作為搖滾這些年的核心見證人和參與者,以攝影師的身份用影像記錄下了當時的人和事,日常與炫目,頹廢與熱血,青春與真摯。本書以高原拍攝的百餘張未曾披露過的珍貴照片為線索,穿插老狼、張楚、鄭鈞等人的口述和採訪,用影像和文字,全面展現了中國搖滾樂不可複製也不會再有的傳奇時代。她記錄了那個時代的“北京故事”,也為我們瞭解20世紀90年代的都市,以及大批理想化青年的文藝生存狀態提供了珍貴資料。
▲梁朝偉
▲周迅
自在生長(書摘)
高原
我和我爸都姓高,我的名字高原是他起的,因為我出生在貴州,那裡都是大山。
我爸叫高飛,上世紀80年代影壇帥哥,無數阿姨的夢中情人。那時候還沒有靠臉吃飯一說,長得帥也不是什麼優勢,不然老高同志一定會是第一屆的顏值擔當。他帥,可從來不以此為傲,有時候還愛自嘲。他愛玩兒,摩托車汽車釣魚打獵,樣樣不落。他愛交朋友,哥們兒很多,需要幫助時他一定隨叫隨到、兩肋插刀。
我樂觀開朗的性格,大多與少年時期總和他一起以天地為床、自然為家的那些日子有關。
那時候官廳水庫還可以下水游泳,我爸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組織朋友們去野營,大人們忙上忙下,孩子們只需要玩得開心、吃飽睡好,無憂無慮大概就是那會兒學會的。
他是那麼愛我,讓我一直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女孩,自在生長著。在“北二外”進修外貿英語的日子裡,我從英漢詞典裡學了一句“fuck you”,當時詞典的譯文是“去你的”。我自然相信了,於是不知深淺地在英語對話練習時脫口而出。那會兒,全班同學默默地看著我被轟出教室,那個和我練對話的老師的表情,我至今還記得。班上有個小夥子,忘了是哪個機關單位派來進修的,他當時介紹自己是研究條形碼的專家,但那些根本看不出所以然的黑白條條,和生活有什麼關係呢?當時所有人都覺得他在說胡話,誰又能想到我們如今都沉浸在他的研究中呢?
80年代末,北京的年輕人中流行過很多新鮮事,從喇叭褲太陽鏡那種華僑裝扮、路邊“茬琴”,一直到後來的搖滾樂、霹靂舞,好多事都處在萌芽狀態。我弟高爽是總政大院的,他說院兒裡有幫人會跳霹靂,我嬸就跑去鄰居鄧謳歌家說:“謳歌他媽,我大侄女想看你兒子跳霹靂。”然後謳歌就出來了,花枝招展地給我跳了一段,後來我自然而然地和這個院兒裡的謳歌、歐洋、周鳳嶺都認識了。緣分就是這麼奇妙。
80年代末北京還流行過一陣健美操,我跟著朋友去月壇的“馬華健美操班”辦了卡。現在回想一下當時的人真是不講究,來健美操班跳操的大姐阿姨們穿的都是絨褲秋褲,好像就是在那會兒,我認識了張炬的姐姐。
之後認識了張炬,才知道北京還有叫作“樂隊”的物種。挺酷的,在認識他們之前,我只知道鄧麗君。沒過多久,我就在西單的一個歌廳裡,看到了唐朝最早期的演出,印象到現在,已經變得模模糊糊的,只覺得他們像美國電影裡的印第安人。我當時印象最深的一部片子就是凱文.科斯特納(Kevin Costner)演的《與狼共舞》,片子裡有個印第安人,頭上戴著羽毛。我攢過幾張他的照片,我當時就覺得丁武長得像這個人。
我自己在家的時候老看《鼴鼠的故事》《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花仙子》,到了朋友家就聽槍花、平克、Metallica、U2,聊搖滾樂。後來他們帶著我去五道口買打口帶,慢慢地就和這些人了熟起來,我發現這個圈子還挺大的,北京玩音樂的人比想象的要多。除了張炬家,我們還常常去李季家、去新疆村聚會吃飯,我第一次看黑豹的演出好像就是在外交人員大酒家,後來也常常揣著瓶啤酒往馬克西姆裡面混。有一天,我把長髮的男朋友領回家,我爸問我要幹嗎,我說:“這是我男朋友,我想跟他好。”我爸說:“我打折你的腿。”
我爸為了給我找點事兒幹,就安排我去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學攝影,當時攝影系還沒成立,只有個攝影教研室。我進去的時候,韓子善老師正在給學生拍畢業作品,我和王磊就成了那裡的第一批學生。老師倒有四個人,一三五給我們上課,二四六我們倆學生就出去拍照,只要有空,我們就能在暗房裡泡一整天。其實當時我已經喜歡上攝影了,但是腦子裡還沒有這個概念,只會一門心思地拍照片,老丁、高旗、面孔他們都給我當過模特。1993年11月我畢業了,隨後攝影系也成立了,第二年來了榮榮,第三年來的是盧廣。我的師弟們日後都出息了。
1994年,我買了臺尼康FM2,有三個鏡頭,那時覺得好貴,掙的那點錢都換成了裝置。為了生活得好一點,我就在魔巖唱片找了一份工作。就這樣,慢慢開始有人找我拍照片了,從樂隊到流行歌手、明星、演員,拍了不少,但因為當時他們需要儲存底片,所以有些照片拍完之後我倒是再也沒見到過。也沒留個底什麼的,現在覺得那時的自己太不專業了。
後來,我這才意識到攝影變成了我的工作。90年代初期,攝影師一般都是機關單位的人,很少有像我這樣幹攝影的。那時候我拍的都是黑白照片,一是因為膠片便宜,二來也是因為我發現黑白照片更能突出人的生動。
拍人物挺好玩的,你得“賦予”他們一些情緒,抓到些歌迷、讀者看得慣的表情。有些人很難拍,比如張楚,除了傻樂他就沒什麼表情,有時候笑點也跟一般人不一樣。在拍攝《孤獨的人是可恥的》MV現場,當時真給我難住了,後來我們開始互拍,我拍他,他拍我,他的表情才變得有趣起來。
90年代初,真武廟二條那邊有個大排麵館,老闆是上海人,很多人都去那裡吃過飯,有天我看見一個長頭髮年輕人因為搶座跟人打起來了,後來才知道那是老狼。1994年拍老狼的時候,我們開著我爸給我的切諾基,一路開向機場,沿途找到一片麥地。當時是下午,老狼穿著白色襯衣和牛仔褲,陽光很耀眼,拍出來的照片像是夢境,從照片裡絲毫看不出他就是那個為了吃麵都能跟人打起來的男孩。若干年後有一次開著車,我們聊天回憶著小時候,他說現在想幹點什麼也來不及啦,我說可不嘛!然後我倆哈哈大笑起來,那種溫暖的默契就叫作友情吧。
▲老狼
不記得“大壯”這個外號是誰給何勇起的了,是因為有個“禾大壯”(化肥廣告)吧,我對他的記憶都停留在了90年代,他是一個很特別的人,在他身上能看到很多衝突,他習慣用憤怒去表達他的哀傷情緒。在紅磡的現場,我拍到的是一個來自北京的朋克男孩,一個人對於年輕的真實呈現。我很懷念這種真實。
90年代的時候,人和車都很少,如果站在橋頭拍張照片,它不會像今天這般佔據整個畫面。那是一個有點空蕩蕩的城市,感覺還有很多等待被填滿的空間,包括我們的內心。
中間搬過幾次家,望京、四惠橋,搬走了又回來,對北京西邊這一帶特別有感情,從小在這裡長大,覺得這邊很安靜,每次回到這邊,心情就平靜一些。是的,那些年份,就像傷疤一樣。那段時間,我會強迫自己忘記些事情,這對一個女人來說是挺殘忍的。愛和恨讓人長大,青春不再,但那種疼痛久久不能消失……
等我徹底緩過來,已經是很多年以後的事了,有些真實的東西,也慢慢浮了出來。膠片變成了數碼磁碟,小院兒也長大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不斷懷疑有些故事的真實性,它像一段一段夢存在於我的記憶中,當我再次翻找舊照片的時候,就跟破案似的,不斷地在腦海裡翻找線索。還好,我沒有強迫症,這些雜亂的故事才沒有把我折磨至死。幸好,這些照片印證著那些記憶。
90年代,濃縮了幾代人的時光,幾代人在彼時自在地生長,和根植於這個成長環境的種種藝術形態一起,度過了漫長而又短暫的青春期。很多年後,人們認為中國搖滾樂具有很強的意識形態,它和那個時代、政治文化背景深深地捆綁在了一起。作為一個親歷者,我所觸碰到的,是這場文化變動中最柔軟的部分,那是一段單純的歲月,它曾是無數人的理想,是一個城市的更迭,是一段正在散落的十年記憶。
我不是一個善於寫字的人,我一直覺得文字是會撒謊的。我卻經常陷入回憶,雖然我知道,記憶也是會撒謊的……
編輯:金久超
責任編輯:張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