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要趁早”“當不了學霸,那就當校花”……一些醫美機構製造“容貌焦慮”,醫美低齡化愈演愈烈。有不良商家打著“平價醫美”的幌子,以低價營銷方式吸引經濟能力有限的年輕人或未成年人“入場”,甚至誘導求美者貸款整形。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對未成年人整容進行禁止性規定。專家認為,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有必要對此作出規制。
8月2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關於徵求《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意見稿提出,將重點打擊製造“容貌焦慮”等亂象,旨在依法整治各類醫療美容廣告亂象。
“整得美才能有人喜歡,學得好不如嫁得好”“整容要趁早”“當不了學霸,那就當校花”……一些醫美機構攬客時,製造“容貌焦慮”,向年輕人甚至是未成年人輸出單一審美觀以及不健康的價值觀。有“飯圈女孩”為了追星,對照明星的臉進行多次整形;也有未成年人整容,只為變成社交平臺中的“網紅”模樣,陷入“顏值即正義”的認知誤區。
近日,15歲的網紅女孩小娜在一檔綜藝節目上自曝,“已經整容數百次,全身都做過手術,包括8次眼睛、6次鼻子,花費400萬元”。如今的她成了“真人芭比”,引發網友對未成年人整容的討論:整容、醫美消費低齡化的趨勢下,未成年人盲目整容,法律能喊停嗎?
00後的醫美消費勢頭比90後更強
儘管像小娜這樣整容成癮的仍屬個例,但有不少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00後已經嘗試過整形美容專案。某網際網路醫美平臺2019年釋出的《中國醫美行業白皮書》顯示,中國醫美消費者中,18歲~19歲的青少年佔比達15.48%,00後的醫美消費勢頭比90後更強。
開啟社交平臺,各類整形醫美營銷筆記、宣傳廣告隨處可見,“我是怎麼說服爸媽去做整容的”“學生黨也適合的微整形”……其中不乏低齡求美者現身討論。
在一些醫美APP上,“雙眼皮節”“瘦瘦節”等花式營銷活動層出不窮。在一則醫美平臺的影片廣告裡,單眼皮的女兒想要去做雙眼皮,和父親產生了分歧,最後父親以一個“行”字回應,女兒獲得同意後十分開心。有網友認為,這是變相鼓勵學生群體要求父母掏腰包支援整容。
抓住8月下旬暑期的尾巴,整形美容機構迎來手術類專案消費的高峰期。記者從北京多家醫美機構瞭解到,暑期消費者不少是今年結束高考的00後,工作人員稱,割雙眼皮、打玻尿酸是熱門專案,“假期適合進行術後恢復,用嶄新面貌迎接大學生活。”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機構諮詢未成年人能否做整形手術時,多家機構向記者明確,不接待未成年人,若有手術需要,需監護人到場並簽署同意書才會進行。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遼陽市第一高階中學教師王家娟注意到,有很多學生去割雙眼皮、文眉、漂唇、扎耳洞。她認為,未成年人針對兔唇等一些生理缺陷進行的醫療性整容,有必要也應當允許。但如果只是為了追星、變得好看而去盲目整容,並不可取。
“平價醫美”誘未成年人“入場”
近年來,在醫美市場擴大的同時,糾紛與投訴也在增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投訴資料顯示,2015年到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收到的醫美行業投訴從483件增長到7233件,5年間投訴量增長近14倍。其中,虛假宣傳、非法行醫是涉訴醫美機構的兩大突出問題。
記者注意到,在眾多醫美機構的營銷策略中,很少提及各類手術的風險。其中,有不良商家打著“平價醫美”的幌子,以低價營銷方式吸引經濟能力有限的年輕人或未成年人“入場”,甚至誘導求美者貸款整形。
此外,容貌焦慮也在影響著低齡消費者。2019年初,19歲的貴州少女小夏在一家整形外科醫院接受隆鼻手術時意外身亡。其母親接受採訪時表示,小夏即將找工作,“在步入社會時,想讓自己變得更完美一些”;經歷數百次整容的網紅小娜坦言,小時候自己不好看,同學喊她“黑妹、齙牙妹、眯眯眼、塌鼻子”,這些外號堅定了她整容的決心。
廣州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鄭子殷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未成年人辨別力和判斷力不成熟,畸形的審美觀導致不少未成年人一味追求單一審美,比如“雙眼皮”“高鼻樑”“尖下巴”“膚白”“瘦”等。此外,各種社交平臺資訊良莠不齊,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家長或者監護人的正確引導,就容易盲目跟風整容。
法律有必要進行規制或禁止
記者發現,目前,對於未成年人整容,2002年施行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沒有禁止性規定。在地方性法規中,僅有2014年施行的《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中的第44條明確指出:不提倡未成年人實施醫療美容專案;未成年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進行醫療美容的,須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
就未成年人整容這一現象,王家娟建議對整容情形作出明確規定,除了因為先天性缺陷等原因進行的醫療性整容以外,嚴禁對未成年人進行美容整形。
“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對未成年人整容進行禁止性規定,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規制或者禁止。”鄭子殷說。
鄭子殷進一步表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第6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因此,醫療機構能否為未成年人整容也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鄭子殷說,“比如,在立法上可以禁止醫療機構為未成年人進行只是為了提高‘顏值’而做的非必要整容,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專案。對於監護人的責任問題,鄭子殷表示,未成年人生理發育還不成熟,盲目進行整容手術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極大的風險,監護人應當充分了解其中的安全風險,盡到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鄭子殷還提示,醫療美容廣告屬於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釋出醫療廣告。美容醫療機構要嚴格依法釋出醫療廣告,風險告知應當儘可能詳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相當多的整容廣告裡包含低俗價值觀,不僅會影響未成年人的價值觀,還可能引導其付諸實踐,相關部門需要在監管上形成合力。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