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電影《西虹市首富》著作權糾紛案二審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編劇王倩(筆名王晗羽)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電影《西虹市首富》編劇、出品方北京開心麻花影業有限公司等六名被告起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電影和王倩作品在具體表達上並不相同,且無雙方實際性接觸證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訴。
18日,南都記者從庭審現場瞭解到,當天雙方就“實質性相似+接觸”等核心爭議問題進一步舉證,堅持各自的答辯意見且無和解意願。法院當庭未宣判,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行業內小範圍傳播是否構成“接觸”?上訴人證據缺失
2018年7月,電影《西虹市首富》上映,在當年的暑期檔收穫了25.5億元票房。電影講述了一事無成的業餘足球隊隊員王多魚(沈騰 飾),某天被通知可以從素未謀面的二大爺處繼承300億財產,前提是要在一個月內花光10億,由此引發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花錢”故事。
編劇王倩發現,《西虹市首富》在人物設定、情節設定以及結局的反轉劇情上,與自己創作的《財產繼承者之“有錢了”》(下稱《繼承者》)存在大量相似之處,涉嫌剽竊其核心獨創情節。
據此,王倩於2019年起訴編劇閆非、彭安宇、林炳寶,星空盛典影業(北京)有限公司、西虹市影視文化(天津)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開心麻花影業有限公司等六名被告,要求被告在電影中註明系改編自其作品,並道歉。
據南都記者瞭解,認定著作權侵權的重要規則是“實質性相似+接觸”。這也是二審中,雙方激辯的核心問題。
王倩稱,編劇行業內普遍存在“小範圍劇本傳播”的現象。編劇通常在創作大綱中著重體現創意點,希望能在短時間內爭取投資人的合作意向。如果製作公司表示感興趣並要求傳送劇本大綱,那麼不可避免會在一定範圍內傳播劇本。
2016年1月左右,因為開心麻花公司正在尋找喜劇劇本,王倩稱曾將《繼承者》的劇本大綱透過微信發給涉案電影編劇林炳寶,後被告知資方沒有回覆。此外王倩提到,曾透過友人在聚會上詳細介紹了故事內容,不排除被上訴方有接觸到作品的可能性。
對此,六名被上訴人的代理律師堅稱《西虹市首富》不存在抄襲。因為電影有合法的改編來源,電影主創團隊在2016年就與環球影業達成美國電影《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的改編合作協議。對方表示曾透過第三方與林炳寶接觸,也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
為何缺乏證據?王倩告訴南都記者,三年前第一次起訴時,相關通訊記錄因終端裝置更新換代沒能儲存下來。等待審判的三年間,透過各種方式嘗試找回都未果。二審也向高院提起了追查,但因年代久遠,仍未能獲得實質性接觸的重要證據。
由於關鍵證據的缺失,王倩表示官司不抱太大希望。“我之所以上訴,是希望透過庭審讓大家瞭解這件事是怎麼發生的。對我來說,得到真相比贏得官司更重要。”王倩說。
兩部作品多達12處相似?侵權關鍵在於區分思想與表達
本案另一個爭議焦點在於,《西虹市首富》與《繼承者》在人物關係和創作情節上是否構成相似?
在人物設定上,王倩稱兩部作品的主人公都有圈中“損友”,這一角色都起到協助主人公揮霍錢財、透過考驗的作用。過程中,反派為了設計主人公,均利用男性好色弱點使用美人計。《繼承者》劇本里對應的是性感網紅,《西虹市首富》安排的是身材姣好的按摩師。此外兩部作品裡均有明星本人出演的設計。《西虹市首富》中,歌手王力宏出場客串飾演本人,《繼承者》擬安排的是張學友。
在情節設計上,王倩在庭審現場透過PPT展示了12個相似之處,包括碰瓷、租車、投資、燒錢、跑步、演唱會包場、綁架、為愛放棄遺產等,並對劇情背後的創作思想進行闡述。她認為,一些情節在表述上雖有所不同,但這些相似點足以讓觀眾感知特定作品來源,應當被視為上訴人具有獨創性的表達。
對此,被上訴人重申《西虹市首富》具有合法改編來源,《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也有主人公的“損友”等人物設定。至於邀請歌星客串,是常用的電影表現手法。
韜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景健是被上訴人的律師之一。他告訴南都記者,“思想和表達二分法”是著作權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在涉及著作權侵權的案件中,需要判斷被告未經許可使用的是思想觀念還是思想觀念的表達。
以“跑步”情節相似為例,李景健說,原告主張兩部作品都選擇時下流行的全民健身跑步“減肥”運動作為展現當下的人們消費觀,但這不能作為構成著作權侵權的理由。因為 “跑步”對推動各自情節發展的作用不同,所出現的位置也不一樣,因此原告主張的內容實際上僅僅屬於是一個思想層面上的概念,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一種思想、觀念、表現手法一旦被先行者壟斷,將不利於作品創作與文明發展,就違背了著作權法的立法宗旨。”李景健說。
南都記者從現場獲悉,這起案件當庭未宣判,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