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蘭的新電影《信條》大家看了嗎?
我和杜子去看了,看完之後一直在微信上興奮地聊到半夜,對話基本上如下:
杜子:努力分析劇情,詳解細節……
我:(無心分析,專心花痴)羅伯特·帕丁森好帥。
杜子:誒,那個時間回溯blablabla……
我:啊~我原來怎麼沒發現他這麼帥!
沒辦法,看《信條》時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這個,時光回溯對於我來說,哪有懷揣著秘密來拯救世界的金髮帥哥有意思啊~
不過,比起《信條》裡他演的這個又蘇又虐的帥哥,羅伯特·帕丁森本人更是一個妙人兒。
如果說明星走紅某種程度上都靠運氣的話,那帕丁森應該算是運氣爆棚到天降紫微星程度了。
出道就演了《哈利波特與火焰杯》的塞德里克,電影本身是全球大IP,角色雖不是主角,但人設(和臉)完美,非常白月光。
沒過幾年,“哐”,又被《暮光之城》這個IP砸中,一下子變成了全球無數少女的夢中情人,一躍成為好萊塢身價最高的明星之一。
一般的演員,能撞上一個爆紅IP就拜佛燒香了,在他這兒,這種事兒跟不要錢一樣,追著他跑。
然而,帕丁森完全不care這部讓他身價飛昇的電影,他在各種場合吐槽《暮光之城》的發言是我常看常新的快樂源泉。
記者:你拍《暮光之城》的感受是什麼呢?
帕丁森:
我宣佈,這個表情立馬被命名為“人生好難,我承受不來”。
記者:你覺得這個故事怎麼樣呢?
帕丁森:我看的時候覺得這本書根本不該發表……我覺得作者可能把自己當女主了,對此我想說,她瘋了。
我個人覺得《信條》還是挺值得看的,也不像很多宣傳說的那麼難看懂,可能有些細節二刷才能get到,但大體主線不算複雜。
喜歡燒腦大片的人應該不會失望,當然了,就衝著帕丁森去看一看的話,也不會失望。
本文作者: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