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無情中國古代姬妾制度:剝皮殺妾是家常便飯
1、妾雖下賤,妓女更下賤 蘇東坡風流無情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訊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蘇東坡風流無情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唐代筆記小說裡,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親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僅僅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她連女兒的資格都被剝奪,母女倆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兒女趕出了王府,淪為娼妓,最終遇上薄情郎鬱鬱而終。
由於法律以及社會觀念影響,大多數男子也並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當一回事。——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恰恰相反,假如他們表現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話,反而會成為人們嘲笑的物件,認為他自甘墮落、沒品沒行。
唐朝喬知之愛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於她身份低賤,身為官員的喬知之不能娶她為妻,便甘願不婚。結果窈娘被武延嗣強奪,帶著喬知之的情詩投井自盡。武延嗣遷怒於喬知之,竟將他誣陷入獄,家破人亡。——假若不是環境不允許,假如喬知之能夠娶窈娘為妻的話,也許事情不至於到如此地步。——在當時的人看來,奪妻與奪妾是兩個概念,時人在指責武延嗣之外,更覺得喬知之竟為婢妾破家毫無意義。
宋代大文豪蘇軾,文風豪邁,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對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淚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對待婢妾的態度,可就足以讓現代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對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評價。
蘇東坡一生姬妾眾多,風流韻事層出不窮,而他對這些姬妾的態度,則基本無情無意,完全如宗法制度,僅僅是將她們視作私人物品而已。
蘇東坡貶官之時,將身邊的姬妾一律送人,這其中據說有兩妾已經身懷有孕,他也無暇過問(床頭人送人已是堪,更連腹中是否有兒女都不暇過問,是何態度?)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師成以及翰林學士孫覿,都自稱是蘇東坡送人之妾所生的蘇軾之子,就連蘇東坡認可的兒子蘇過,都對這種情形不予否認,反而與梁、孫親密無間。據說梁師成顧及兄弟情誼,甚至對家中帳房說:“凡小蘇學士用錢,一萬貫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
帶著胎兒送人的妾還算好命的,更淒涼的是一位名叫春孃的妾。蘇東坡的朋友蔣某來為他送行,偶然看見了春娘,大為欽慕,便對蘇東坡說:“我有一匹白馬,願意與學士相換美妾。”蘇東坡一想,以名駒換一妾,划得來呀划得來,立刻點頭應允。但這訊息被春娘聽說之後,這個才貌雙全的姬妾卻不肯,指責蘇東坡道:當年晏嬰尚且知道不能因馬罪人,你這個堂堂蘇學士,美其名曰憐香惜玉,卻要將人換馬!激憤之下,春娘當場撞槐而死。——雖然是姬妾,卻也是女人,女人而竟被自己所愛的男人視做馬驢,既恨且辱,真是了無生趣。
除了慘死的春娘,蘇東坡的姬妾中最有名的莫過於王朝雲。她是唯一一個沒有被蘇東坡送人、得以陪他流放嶺南的姬妾了。然而當時的蘇東坡雖然已經鰥居,儘管王朝雲與他同甘共苦、儘管王朝雲還為他生下了兒女,她仍然沒有能夠成為他的妻子,到她死後,蘇東坡也仍然只是在她的墓碑上寫著“姬人”二字。——因為她出身卑賤,因為以妾為妻乃是當時社會大忌。這個聰慧的女子便只能一生無聞。雖然她通曉經史、臨終大悟,也無力改變人生。
此外,妾雖下賤,妓女更下賤,這也是士大夫的觀念。雖然他們與名妓互相唱和、名士風流,但是心裡頭,他們鄙視她們,不曾當真愛護或疼惜過她們的身世遭遇。蘇東坡曾稱一名妓為“知己”,可是最終他仍然愛惜名聲,不肯納她為妾,名妓只能在絕望之餘落髮出家。
2、剝皮殺妾更是家常便飯
蘇東坡的待妾之道,在中國古代士大夫裡頭很有典型意義。他以豪邁豁達聞名,待妾也不過如此。試問,世上有幾個女人,會甘願做妾呢?
為姬妾,是女子的大不幸。她們甚至連表現自己對丈夫的愛情都沒有資格。假如哪個男子與姬妾有深情,那是要貽笑丟臉的。
《國語》: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親警告他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準哭,也不準愁眉苦臉,更不準腫著眼睛給人看!可不能丟我兒子的臉,讓外人說他居然與姬妾有情!
光是不與姬妾有情,那倒也罷了,何況,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視作取樂之具、任打任罵。
嚴挺之寵愛妾玄英,其嫡子嚴武非常不滿,趁玄英熟睡時用鐵錘把她的頭打碎。嚴挺之懲罰兒子了嗎?沒有!他倒是對兒子年紀小小便有殺人的勇氣讚歎不已!後來嚴武果然成了節度使,想來嚴挺之便更是得意了。玄英就這樣死了,還“愛妾”呢,愛個屁。
南宋時的名將楊政,殺妾更是家常便飯:“姬妾數十人,皆有樂藝,但小不稱意,必杖殺之,而剝其皮,自首至足,釘於壁上,直俟乾硬,方舉而擲諸水。”直嚇得幕僚口不能言。
清代,風流才子冒闢疆納妾董小宛,名為風流事,實際上董小宛在冒闢疆眼裡,也不過就是任打任罵之物而已。在戰亂中冒家舉家逃難,冒闢疆攙母扶妻,卻斥罵董小宛拖他後腿,就是一個明證。董小宛侍疾之時,冒闢疆對她呼來喝去,連打帶罵,說自己是病失常性。——既然失常性,為什麼打罵的都是董小宛?從來也不曾打罵過母親和嫡妻?很簡單,他心裡早已認定,姬妾是可打可罵之物罷了。
3、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
本應相親相愛的丈夫尚且如此待妾,嫡妻當然就更不用客氣。
這方面的例子不用舉啦,翻開史書,簡直滿坑滿谷。
莫說尋常人家,就是皇宮,也不遑多讓。漢獻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將的孫女,本是貴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認奴認婢。她為丈夫漢靈帝生下了兒子劉協,惹得皇后妒火中燒,連產床都還沒有來得下,就被一杯毒藥葬送了性命。
靈帝做為丈夫,並沒有把王美人當一回事,她不過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后有驚無險地過了關。而獻帝后來雖然成為皇帝,也不曾當真為母親報仇雪恨:何皇后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劉協也不能怎麼著她。王美人(其實她死的時候,只不過是個孩子)就此死得無聲無息。
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按規矩,太子生母必須自盡。那麼自然地,不會有哪個皇后願意去送死,所有無辜被殺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宮,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4、奪嫡之事紛至沓來
明朝有宮妃殉葬制度,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從來也沒有過一個嫡後。清朝時,努爾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書奇談。所有的人都議論皇太極逼宮殺繼母,為阿巴亥鳴不平——其實同時被逼殉的還有努爾哈赤的兩個姬妾,幾曾又看見有人注意過她們的姓名和遭遇、為她們鳴冤了?阿巴亥這個正妻死得冤,她們做姬妾的難道就該死嗎?
所謂的“寧為英雄妾,不做庸人妻”,其實也是無可奈何之下的選擇。說這句話的女子,並不是當真甘於做妾的,不相信你問問她,如果“英雄妻”可做,她還想當“英雄妾”否?
《詩經》有歌雲:“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年輕的女孩子們滿心傷悲,因為她們害怕自己被選中做女公子的媵嫁,她們不願意做妾,只希望好好地嫁為人妻。
唐朝的寧王李憲,在他的王府附近,有戶賣餅人家,餅師的妻子遠較王府中的姬妾美麗,於是寧王將她納入府中(其實就是搶)。餅師妻在王府極受寵愛,錦衣玉食,生活奢侈。一年後,寧王偶然問她還記不記得做餅師傅?王爺積威之下,她雖然口不敢言,卻眼有淚光。座中貴客都很是感嘆,紛紛賦詩。於是寧王不得不將她送回家中,重新恢復正常的人妻身份。
以寧王之尊,餅師妻都不願為其姬妾,甘願與貧寒的餅師在一起。為什麼?除了舊情難忘,姬妾卑賤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如果當真可以選擇,世上為姬妾的女人都願意為妻,而為妻的女人,也都不願意丈夫納妾。可惜的是,在那個年代,在那種法律制度下,她們都無法選擇。
其實姬妾制度,對於男子,也並不都是那麼風光耀眼的。
首先,當然是妻妾間、嫡庶兒女間,不能夠和平相處。——都是生而為女人,都是生而為父親的兒女,憑什麼姬妾和庶子女就要低正室一等?他們能夠甘心嗎?於是奪嫡之事紛至沓來。
反之,嫡妻與嫡出兒女,也不可能不提防。
尤其是處於峰口浪尖的幾個女人,就更是身不由己。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一防一害之間,男人也就沒有什麼好日子可過。
5、一批又一批泯滅人性的行徑
話再講回來,姬妾制度的根本,就是建立在不把女人當人看的基本準則上的。所以,不光是姬妾不幸,嫡妻也一樣不幸。她們的人生安全、婚姻完整,基本上也都是依靠丈夫的好惡、依靠孃家的勢力。
北涼皇后李敬受原是丈夫沮渠牧犍的髮妻,但是由於她的孃家西涼王國被滅,這位昔日的公主沒有了依靠,很快便被北魏武威公主擠掉了皇后的位置,由妻變妾,鬱鬱而終。
同樣遭遇的皇后在中國古代宮廷數不勝數。順治帝的髮妻、表妹博爾濟吉特氏便被廢后為靜妃,由妻變妾。本來所有的妃嬪都要向她下跪叩頭的,如今她卻要向新皇后自稱奴婢了。
唐高宗的王皇后亦復如是,這位結髮妻子被姬妾武氏擠下了後座,囚禁冷宮,最終死於非命。
為了避免奪嫡、更為了報復爭夫,嫡後對妃嬪所用的手段都很殘忍。
呂雉與戚懿,就是其中最為人知的一對妻妾。
不過,好歹戚懿還曾經試圖奪嫡,我們同情她悽慘可怖的遭遇,但是從宗法制度來說,她的奪嫡行為是無法讓人同情的。因為奪嫡成功的姬妾會做些什麼事,歷史上的血淚記載太多了。
歷史上有一些姬妾,究其遭遇,更為無辜。
隋文帝揹著皇后召幸了一個姓尉遲的宮女,獨孤皇后得知訊息,立即就把這可憐的少女一刀殺死。宋光宗偶然稱讚一個宮女的手長得好看,皇后李鳳娘便將她的雙手砍斷,後來更將名份僅次於皇后的黃貴妃隨便找個理由就亂棍打死。
好啦,做姬妾的,沒資格與丈夫情意綿綿,也沒有資格做親生兒女的母親,更分分鐘要被嫡妻或丈夫喊打喊殺,她們畢竟是人,她們不可能忍受這樣的命運。
因此,為妾者必然不甘心做妾,而為妻者自然也不能坐以待斃。
這種嚴苛而泯滅人性的制度,自然就要催生出一批又一批泯滅人性的行徑。
這也就成了中國的封建王朝史格外血腥殘酷的另一個原因。
6、姬妾狠毒不遜於從前的髮妻原配
姬妾雖然遭遇悲慘,但是一但讓她們脫離自己的階層,她們的狠毒卻不遜於從前的髮妻原配。
東漢時,章帝曾有六位同樣地位的姬妾:竇氏姐妹、宋氏姐妹、梁氏姐妹。然而妻子只能有一個,於是他最後選擇了竇氏小妹。這位竇氏一但擺脫姬妾身份成為嫡妻,立刻開始對從前同命相憐的姐妹們下殺手。很快,宋氏姐妹和梁氏姐妹就在不到三年的時間內相繼死於非命,宋梁家族都被流放抄家。
同樣翻身忘本的姬妾還有趙飛燕趙合德姐妹。想當初趙飛燕初入皇宮時,面對做姬妾的命運,竟閉目泣下,惹得皇帝對她無比愛憐。恐怕這時候打死漢成帝,他也不會相信,這個嬌柔無骨只會眼淚汪汪的小女子,會是一個可怖的殺手。他怎麼看怎麼覺得趙氏姐妹可憐,想方設法要讓她們過上好日子,不讓她們被不懷好意的許皇后欺負。於是許皇后遭了殃,很快就被廢為庶人,趙飛燕成了皇后、趙合德成了昭儀。
成了皇后昭儀的趙氏姐妹,立即忘了自己當年的辛酸(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她們把當年的辛酸記得太清楚了)。於是,西漢皇宮成了這對美女蛇吃人的洞窟,從前的許皇后班婕妤都被廢黜,許皇后最終被灌下毒藥而死。——而其它的可憐姬妾呢?對不起,趙氏姐妹以己之心度她們之腹,唯恐她們也想學自己來奪嫡,於是一個個地把她們連母帶子一起殺光。
同樣靠眼淚汪汪戰勝一切的,漢朝還有一個著名的鄧綏。想當年她做姬妾的時候,對嫡妻陰皇后簡直畢恭畢敬,在老公面前更表現得誠惶誠恐,甚至於願意代老公去死,以至於皇帝丈夫覺得她好生可憐可愛。其實一切都只不過是騙草包男人的手段而已。不到兩年工夫,她的陰柔手段便成功地離間地皇帝皇后之間的感情,並使得皇帝相信皇后在對丈夫進行“巫蠱”之術,終於取皇后而代之。等到丈夫死掉,她強悍蠻橫的本色更是暴露無遺。為了能夠執掌朝政,她公然廢長立幼,當幼子夭折後,她更把丈夫年長的親生兒子甩到一邊,另立旁枝親王為皇帝,親叔叔勸她不要執迷不悟,她居然把親叔叔斥貶、把進諫的官員扔進亂葬崗。
7、男人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
更殘忍的姬妾害嫡,當然不能不提武則天。在妒恨之下,她對有恩於自己的丈夫髮妻王皇后所做的事情,足以令後來的嫡妻們引為戒律。看著這樣的歷史記載,嫡妻們還敢對嬌滴滴的姬妾們禮遇嗎?
這是一種很無奈的輪迴: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來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災難,卻是在這制度下由女人們互相施加的。
男人假如愛女人,就不應該讓她做姬妾。那不是愛,更不是什麼“無後為大”,——因為在姬妾制度下,姬妾所生的兒女們,都從小生活在壓抑和痛苦中。製造出這樣兒女的父親,有父愛嗎?
只有男人的佔有、只有男人的自私。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
在這種制度下,女人與女人之間的生死戰爭,都是無奈之舉,真正沒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樂於其中、自命風流快活的男人們。
然而男人們制定的姬妾制度,發展到後來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緊箍咒。那就是:迫於嫡庶、卑賤之分,他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而無能為力——假如他們還能夠有愛的話。
劉邦後期最愛的女人肯定是戚懿無疑,然而她只是他的女人,呂雉卻是他的嫡妻,更是他的工作夥伴。在宗法與現實需要情況下,劉邦選擇了放棄戚懿。當他決定不再幫助戚懿奪嫡的時候,其實他早已預知了寵妾幼子將會死於非命(當然,假如他能夠全部預知呂雉日後“危及宗稷”的作為,也許他會做另一種選擇——但那不是為戚懿,而是為了劉氏天下)。於是他也只能為戚懿唱唱楚歌了。
唐朝喬知之,雖然心愛婢女,卻不能娶她為妻,只能一生不婚,男無妻女無夫,沒名沒份委委屈屈地過日子。
到宗法制度完全建立的明清兩朝,就更讓人喘不過氣。
萬曆皇帝心愛的女人是鄭貴妃,對這個女人他是完全地平等相待。可惜的是他已有嫡後,而照制度,嫡後是不能輕廢的,無故廢后之帝都要留下罵名。鄭貴妃固然不是好女人,但是光從夫妻感情來說,萬曆皇帝實在過得很痛苦,臨死之時,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兒子代自己冊鄭貴妃為嫡室,好讓自己能夠與心愛的鄭氏生死相隨。可惜,這隻能是痴人說夢,鄭貴妃再怎麼與他深情,也只能葬到妃嬪墓裡去,最終陪著萬曆皇帝共赴來生的,恰恰是他一輩子都看不順眼的嫡後和王恭妃。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宗法制度、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當人,其實也沒有把男人當人。它只是為維護特權階級、為維護家族利益而設定的。在這種制度下,男人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伴侶,納妾與否,也全視延續家族政權子嗣的需要。大家都一起成了生育機器了也。
另外還有一個常識,那就是老天爺在製造人口的時候,男女兩性數目基本相當,既有人倚仗勢富廣納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戶男子一生無妻可娶,想要一個女人都找不著。歷代帝王將相,姬妾眾多,平凡人世便曠男怨女,杜鵑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僅僅殘害女子,也一樣殘害數不盡無權無勢的男子。
8、古代由妾扶正之妻
現代社會已經沒有了姬妾制度,如果還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來夫妻間分崩離析、兒女間手足相殘的悲劇;若是還有女人願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謂“賢而無妒”的節目,硬把自己劃拉到做男人腳底泥的檔次,那就只好讓她們自求多福了。
古代由妾扶正之妻,基本都與原配之妻有關係——比如說,隨髮妻媵嫁而來的姬妾。如《紅樓夢》中的平兒,高鄂續本中讓賈璉扶平兒為正,可不敢讓他扶秋桐為正。再如漢朝大將軍霍光,他扶正的妾室霍顯,就是原配東閭氏的陪嫁丫頭。另外就是嫡妻生前認可之妾,這種妾往往生有兒子之妾。
而妃嬪升後,也是一樣的道理。沒有兒子的妃嬪,是難以立後的。如衛子夫,如武則天。明嘉靖帝無故廢后,另立無子之妃,便成就了他“昏君”的名聲。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兒子才有繼承皇位的資格。而且繼承權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兒子孫子都死光了,才輪得了姬妾所生的兒孫。
姬妾如果想為兒子搶繼承權,就必須先幹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為兒子穩固繼承權,也一樣必須幹掉試圖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漢宣帝第三次立後,便選擇無子之妃,就是為了不讓皇后有親生兒子搶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長子死在自己前頭,他放著成年的大群兒子不理,非要立長孫為帝,正是為了“嫡子嫡孫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輩,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數。
9、男女都沒有選擇婚姻的權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宮廷鬥爭,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
這條法律很明顯了:丈夫無故打傷妻子,比打傷別人的罪過要輕兩等,但是假如他無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別人一樣論罪。
而夫妻殺妾則如下:
【疏】議曰:嫡、繼、慈母者,名例並已釋訖。此等三母殺其父,及所養父母殺其所生父母,並聽告。若嫡、繼母殺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故律文但云殺其父者聽告。
嫡繼母殺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發生母之冤。
當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禮記內則》
“夫婦之禮.唯及七十.同藏無間.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這個規矩,早在周代就已經正式成立了。
至於明以後清宮這個規矩,即使有,那也是復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當人們以體細胞的狀態存在於母體的時候,都是同樣的結構。
人類由男女兩性構成,缺一不可,否則無法繁衍。他與她天職不同,而同樣重要。
兩性間,不應該有什麼恃著性別而互相欺壓的事情。
因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匯時稍有變化,男女也不過就是那麼瞬間的更換而已。
侮辱異性,其實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這一點無論對男人還是女人,都是一樣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個滅Jue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於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這個前提下,男女都沒有選擇婚姻的權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歡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為愛情不願疏遠不願離異,家族當權者都不允許。
如陸游與唐婉。
也如同治與貝魯特氏、光緒與珍妃。
此制度不但殘害女人,也殘害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