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宋代蘇軾不忍吃狗肉 曾上演一出“狗肉之爭”

由 夏侯依絲 釋出於 八卦

  導讀:熙寧年間,蘇軾在徐州做太守,有一場狗肉之爭。老蘇在公款吃喝時看見狗肉上席,不高興,就詰問司法官。司法官解釋,領導,法律沒禁止殺狗啊。老蘇反駁,狗死了,孔子還用舊車篷埋著它呢。死狗都有這待遇,難道我們忍心殺狗嗎?

  《水滸傳》第三回,魯智深在五臺山熬了段時間,嘴裡淡出鳥來,終於有機會下山,在杏花酒店,看見牆邊砂鍋裡煮著一隻狗,就掏錢買了半隻。魯智深用手扯那狗肉,蘸著蒜泥吃,一連又吃了十來碗酒。吃得口滑,哪裡肯住。店家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罷!”

  先秦時,家狗分三類,一是看門狗(守犬),二是獵狗(田犬),三是肉狗(食犬)。狗肉絕對不一般,“士”以上的貴族才夠格吃幾口(《禮記》)。天子祭祀,狗肉當仁不讓,與牛羊平起平坐,成為祭品主角。簡體字“獻”,繁體寫作“獻”,至少包含兩點:用犬貢獻(祭祀);將“獻”字分割,左下角“鬲”是陶製炊具,意味著用陶器煮狗肉吃。到漢朝,吃狗肉已很流行,劉邦的小弟樊噲,發達前就在城鎮搞屠狗專賣。《鹽鐵論·散不足》曾形象地描繪西漢各階層人民的生活:闊佬們殺牛擊鼓,唱歌跳舞,有錢的中產吃羊肉狗肉,鼓瑟吹笙,窮棒子只能吃雞肉和豬肉。

  在宋朝,與先秦、兩漢不同,狗肉已不是中原餐桌的主流菜餚。看看宋人筆記,還有《東京夢華錄》、《夢粱錄》等民俗社會學著作,開封、杭州的食肆繁多,小吃無數,羊肉、豬肉經常露臉,狗肉鮮見其蹤。

  熙寧年間,蘇軾在徐州做太守,有一場狗肉之爭。老蘇在公款吃喝時看見狗肉上席,不高興,就詰問司法官。司法官解釋,領導,法律沒禁止殺狗啊,《禮記》說“烹狗於東方,乃不禁”呢,吃吧吃吧。老蘇反駁,《禮記》說過“賓客之牛角尺”,大宋朝就該開戒殺牛?狗死了,孔子還用舊車篷埋著它呢。死狗都有這待遇,難道我們忍心殺狗嗎?

  上流人士不吃狗肉,但這無礙魯智深之類草根大快朵頤。


  宋朝的狗價起伏較大,普通狗在幾百文到兩貫數百文之間。洪邁的《夷堅志》裡記載較多。紹興二年,台州一條幼狗,賣價1貫500文。紹興八年,某屠夫在平江買狗,花了3貫。南宋孝宗時期,秀州一條白色小狗,賣價1貫;鄱陽某和尚用150文,買了條小黃狗;鹽官縣某狗屠戶,花費2貫500文買狗。至於特殊品種的狗,價格較高,比如景泰年間,湖州獵狗,要價幾貫。

  魯智深所買的半條狗的肉,可惜沒寫具體價格。肥美的狗肉,曾闊氣過,曾寥落過,從上及下,由貴而俗,到底成了平民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