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宮廷的大型選美,一般是在全國各地物色出十三歲至十六歲的未婚淑女以充後宮。舉國美女透過各省、府、縣的層層選拔,最後選中的不超過一百人,真可謂幾十萬裡挑一。可以說明代的宮女大都是人間頂尖美女。
然而當這些美女一走進明朝的皇宮之時,便失去了人身的自由。她們不僅過著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的宮廷生活,而且還要遭受不時的凌辱,直至殉葬、殺頭、凌遲。縱觀明朝二百多年的宮廷史,宮女們一般有六大悲慘結局。
結局一、違規時便被處以“提鈴”和“板著”之罰。
明代的宮女們是被嚴格控制的。她們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她們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以扭曲她們的心靈。宮女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所謂“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德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是一般的。而“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至嘔吐成疾,最後殞命。
結局二、宮女一旦生病便處於無醫診治、自生自滅的境地。
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據《明宮史》記載:在金鰲玉水橋西、欞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也就是今天的養蜂夾道,有內安樂堂,其中“有掌司總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宮人病老或有罪,先發此處,待年久方再發外之浣衣局也。”這就是說,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配到這裡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數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變,生得子女者尚能晉封,否則也只能幽閉深宮,了此一生。
結局三、宮女如果死了,但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
明朝宮女一生鎖閉深宮,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後。如果不是有名的宮女,都不會賜墓,而是火葬。火燒後將眾多屍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據清代文人劉廷璣的《在園雜誌》卷三中說:“牆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幽魂不散。”清初的文人沈椿也在他的《宛署雜記》中說,宮女臨死時,都遺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們認為埋得越淺越可以早些轉世投胎,重新過個有生命、有意義的人生。
結局四、明代後宮殘忍變態的“性虐待”使宮女們不堪重負。
在中國歷史上,隋煬帝楊廣的荒淫無恥臭名昭著。然而明朝很多帝王更比隋煬帝還要厲害,他們性生活的糜爛、淫亂使他們的前輩望塵莫及。
據史料記載,自明憲宗至明熹宗一百六十多年間,也就是公元1465年至1627年,皇帝和大臣們見面問政的次數屈指可數。憲宗在位二十三年,僅召見大學士萬安等問政一次,但是也就是說了幾句話之後便在山呼萬歲之聲中退朝了。武宗在位十六年,一次也沒有召見過朝中大臣。世宗、神宗在位都達四五十年,也都是二十年不視朝政,只是忙於淫樂,其間不知道有多少宮女遭受過各種殘酷的“性虐待”。
明人筆記中記有神宗與宮女淫樂之事說,夏日,明月高懸之夜,與後宮嬉。令人自輕羅製成之囊中,放出流螢無數。再令宮女以輕羅團扇爭相撲捉,若流螢落於誰簪上,則是夜帝必幸之。故宮女爭以香水灑於簪上,以待流螢。秋日,帝題唐人王建宮詞前二句於紅葉上,令宮女題該詞後二句於另一紅葉,一起放入御溝,若遇兩葉相疊,令人取觀,如成全首宮詞,則書後二句之宮女,是夜必獲帝幸。冬日,於洛陽殿大池,注滿香湯,挑選柔肌雪膚之宮女,同浴於池,效鴛鴦戲水之樂。浴罷,則坐於錦繡上擁美飲酒,謂之“鴛鴦之會”。而明武宗更是荒淫無道。他讓當時的大太監劉瑾設定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築物,內設宮女和從外強來的民女等供帝王淫樂的場所,其“性虐待”之變態和殘酷實在令人髮指。
結局五、明朝的宮女還要經常被殘酷地殉葬,成為明朝皇帝的殉葬品。
明朝在中國歷史上把變態殘忍的殉葬之風推向又一個高潮,妃嬪殉葬成為明初封建統治的一種制度。明代皇帝死亡後,一些絕色宮女,便被欽點“殉葬”。據有關史料記載:朱元璋死以後有四十名妃嬪殉葬,朱棣死時有三十多名妃嬪殉葬,明仁宗朱高熾執政不到一年,葬禮極為簡略,但是也有七名妃嬪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有十個妃嬪殉葬。
《明史·后妃傳》就記載了一個進宮僅二十天就被殉葬的宮女泣血寫詞的故事。民間少女郭愛被選入宮中僅二十天時,明宣宗就死了。當她得知自己被列入殉葬名單之後,便含淚泣血寫下了一首絕命詞:“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失吾親而歸兮,不足較也;慚餘之不孝也,心悽悽而莫能已兮,則可悼也。”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也記載了明成祖朱棣死後明朝宮廷內逼宮女殉葬的情形:等待殉葬的三十餘名宮女吃完飯後,被引入一宮殿,悽慘的哭聲震動宮殿。宮女們依次被送上木床,太監們將宮女的頭頸按入絲帶的套圈內,然後抽去木床,宮女在慘烈的掙扎中停止了呼吸,一個個像伸著長長勃頸的雉雞一樣吊掛著。待宮女們死定後,仁宗朱高熾親入“辭決”。然後冊封這些殉葬的宮女為貞惠妃、貞麗妃、貞淑妃等等。
結局六、明朝宮女遭受的最殘酷的處罰“凌遲”殺戮。
幽閉深宮的宮女長期堪忍受著明朝皇帝們變態和殘忍的虐待,包括肌體、苦役、體罰、性虐待等殘酷的折磨。據史書記載,僅嘉靖皇帝笞楚虐待致死的宮女多達二百多人。嘉靖二十一年,即公元1542年的10月,飽受虐待,瀕於絕境的十幾名宮女以柔弱素手幹出了一件古今中外都不曾有過的驚天大案,她們用繩索準備勒死嘉靖皇帝,此大案歷史上稱作“壬寅宮變”。當時,由於這些宮女缺乏經驗,誤拴死結,沒有把嘉靖皇帝勒死。後來,這十幾名宮女都被凌遲處死。所謂“凌遲”,就是人們常說的“千刀萬剮”的酷刑。
歷史上宮女的地位低下,文獻上是從來不記載她們的名字的,惟獨此案有一個被剮宮女的詳細名單。根據《明實錄》記載:她們是楊金英、薊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張金蓮、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就這樣,明朝的宮廷創造了中國歷史上最為殘酷絕殺宮女的千古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