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雙節”將至,這份消費提示替爸媽收好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雙節”將至,這份消費提示替爸媽收好

艾巖 ZAKER 哈爾濱記者 李佳琪

秋高氣爽,天氣漸冷,也是養生季的到來之時,很多消費者選擇服用增強免疫力或者補充維生素的保健食品。對此,哈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聽信不法商家對保健食品的虛假廣告和誇大宣傳,更不要將保健食品用於治療疾病。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雙節”將至,這份消費提示替爸媽收好

網路配圖

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預防和治療功能。該局建議廣大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誌及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依據其功能及適宜人群有針對性的選擇,並按標籤說明書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購買和使用。相關產品資訊可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進行查詢同時,選購保健食品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企業購買,並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哈市市場監管局提示,購買保健食品要做到 " 一看 "、" 二查 "、" 三辨 "。

一看:看銷售場所資質,看經營場所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經營專案是否包含保健食品;

二查:一查產品外包裝是否有保健食品 " 小藍帽 " 標識,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有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二查標籤說明書是否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

" 三辨 ":一辨功能宣稱,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二辨廣告宣傳,凡在保健食品廣告中未宣告:"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 的一律不要購買;三辨購買方式,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

編輯 李洪霜

值班主編 張穎

【來源:ZAKER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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