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甲狀腺癌的最合理方法

治療大多數分化良好的甲狀腺癌及其轉移灶的最合理方法是:甲狀腺全切+131碘治療+口服甲狀腺激素的“三合一”治療方法。為什麼說“三合一”治療方案是最合理的方法

和大多數惡性腫瘤一樣甲狀腺癌的首選療法應該是手術治療。但長期以來就分化性甲狀腺癌的甲狀腺切除範圍一直是外科爭論的焦點。

總體治療方案有甲狀腺次全切除和甲狀腺全切兩種但次全切除至少有4種方案:

1、單側腺葉部分切除;

2、一側腺葉及峽部切除;

3、一側腺葉、峽部 對側腺葉部分切除;

4、一側腺葉、峽部 對側腺葉次全切除。因此針對複雜病變難以確定最佳方案具體實施也難度很大一招不慎將對臨床治療有很大影響。

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對甲狀腺癌的相關研究也在不斷深化人們對本病的認識同樣得到了極大的提高。1988年WHO提出了甲狀腺微灶癌(TMC)的定義:凡癌灶最大直徑≤1cm的甲狀腺癌不論有無區域淋巴結或遠處淋巴結轉移均稱為TMC。

TMC以分化好的乳頭狀癌多見。由於TMC具有直徑較小、極少有自覺症狀、臨床進展較緩慢等特點故難以被早期發現術前診斷也較為困難。

更有細胞級水平的轉移病灶是裸眼所不可及的(研究報告鏡下發現分化性甲狀腺癌的對側腺體轉移可達38%~87%)故術中也難以診斷。據此推測TMC很可能是本病傳統手術後複發率高的主要原因。

既然對TMC的早期診斷和術中裸眼所見甲狀腺是否有TMC存在難以確定臨床研究便將重心移到了新的治療方法的探索中。現已證實在甲狀腺癌外科治療後給予131I治療可以有效清除殘留甲狀腺組織和細胞級水平的TMC防止腫瘤復發。

甲狀腺癌“三合一”治療方案雖已被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認可但不同學者對不同病變的切除範圍仍有不同意見。多數醫師主張近於全腺切除儘可能切除更多的甲狀腺但必須以保護甲狀旁腺和喉返神經為準則。

事實上甲狀腺全切除的併發症較高且極不必要因手術後用大劑量放射性碘能有效地去除頸部殘留的功能性甲狀腺組織。主張近全腺切除的另一個考慮是:因殘留甲狀腺數量較少用131I去除術後殘留甲狀腺更為有效且131I所需劑量也小。此外近全腺切除引起甲低和TSH增高能更敏感的測定早期功能性轉移灶。

傳統的方法認識到甲狀腺激素治療的意義

①維持甲狀腺的正常功能;

②抑制垂體的促甲狀腺激素的分泌因為促甲狀腺激素可能引起腫瘤復發用甲狀腺激素可以防止或減少復發。故無論是甲狀腺全部切除還是部分切除均應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可能是由於不瞭解131I去除殘留甲狀腺組織的意義而很少在術後採用131I治療。由於甲狀腺激素並不能完全抑制可能存在的TMC和鏡下可及的轉移灶的生長故長期以來傳統手術後的複發率較高。

目前已認識到手術的原則是儘可能清除癌組織和清除可能已發生轉移的頸部淋巴結。為了不損傷甲狀旁腺和喉返神經手術難以完全將甲狀腺切除乾淨(顯微鏡下發現殘留甲狀腺內有癌細胞存在)因此在手術切除甲狀腺後要及時利用131I去除殘留的甲狀腺組織然後給予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以降低複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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