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趙苑旨)停止採購、拉入採購黑名單、終止合作……對於醫藥代表違規進院這件事,近期多地衛健委或醫院釋出了最新“禁令”。
相關業內人士表示,把處罰真正落到獲益方即醫藥企業身上,倒逼著藥企規範醫藥代表的銷售行為,這對於懲戒醫藥領域腐敗來說是件好事。
6月30日,陝西省衛健委釋出關於徵求《醫藥代表醫療機構內拜訪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其中指出,醫藥代表進院開展有關產品學術、商業推廣活動,應先登記建檔,未經登記的醫藥代表不得開展上述活動,原則上醫藥代表每年至少登記一次,中途更換代表也應及時申請變更。如有醫藥代表違反規定有關要求的,對應企業將被申請列入陝西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醫療機構視情節給予涉事企業有關產品限量採購、終止與其合作關係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購入該企業的藥品、醫用裝置和醫用耗材。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梳理發現,早前遼寧省衛健委、江西省衛健委等衛健部門,以及天津市安定醫院、南通大學附屬醫院、西北婦女兒童醫院、廣西崇左市人民醫院等多家醫院就醫藥代表違規進院提出對應新舉措。廣西崇左市人民醫院官網釋出《關於醫藥代表拜訪醫務人員的公告》,更是提出醫藥代表首次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停止採購和使用該代表代理的醫藥產品3個月;再次違反的將該醫藥代表及其企業列入醫院黑名單,禁止其五年內在醫院業務活動,同時“黑名單”還將實時上報上級紀委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雖然國家針對醫藥代表行為已經頒佈了相關法律條文,但對於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各地區衛健委或者醫院,在不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對醫藥代表的行為範疇做出明確的規定。”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醫療是事關百姓切身利益、事關國家發展的重大事項,雖然國家三令五申禁止,但巨大的利益使醫藥代表的違法利益鏈不斷牢固,與醫生串通,定製招投標、虛假委託採購,對醫藥代表的行為重點關注、施加禁令十分必要。
付建表示,從通報的數量上看,近三年來醫藥代表違規事件並沒有明顯減少,主要原因在於隨著行業各種政策法規的出臺,醫藥企業生產銷售環節成為重點監管物件,醫藥代表的多種違規行為被列入法律法規調整的範圍,因此相關違規行為將會更大批次地被通報在陽光之下,同時違規醫藥代表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
“過去對於這類醫藥領域腐敗案件,最終的處罰都是落在了個人的身上,無法真正打擊到最終的獲益方,也就是醫藥企業,如今在監管部門的大力督促和整改下,向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邁進了一步,這對於醫藥領域來說絕對是件好事。”7月7日,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展曙光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這樣一來,獲益方開始承擔相應的責任,就會倒逼著醫藥生產企業,加強對自己醫藥代表的管理,規範整體銷售行為,當銷售方沒有很大動力去做這件事時,醫療領域的腐敗行為就會減少。
“現在各項舉措對醫藥代表都提出了高要求及嚴管,這會使整個行業更加規範,如果以後醫藥代表行業就拼學術、拼產品,不去承擔任何銷售指標,行業前景可能會更好一些。”一位外企的醫藥代表向記者表示。
付建認為,醫療反腐是國家反腐倡廉的重點領域,醫藥代表違規對醫療領域的風氣造成嚴重影響。對醫藥代表的高要求、嚴監管,不僅能一定程度上清理不正之風,增強醫務人員廉潔自律意識,還可以恢復醫療領域正常的招標採購,為醫藥經營者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也使得醫療患者能夠使用正規實用高效的醫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