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指的是過去經驗在頭腦中的反映,是腦海中對經歷過的事物的反映,是對資訊的編碼、儲存和提取。我國古代便有“過目不忘”的說法,同一個教室上課,有的孩子不到十分鐘就記住了老師傳授的知識,有的孩子則可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才能完成記憶,時間資源的浪費無疑是巨大的。
我們要如何科學的培養孩子的記憶力?想要培養孩子具有良好的記憶力,就應當結合記憶的特點,運用多種方法進行記憶。根據記憶的內容不同,記憶可以分為形象記憶、情景記憶、情緒記憶、運動記憶和語義記憶。
形象記憶又被稱為表象記憶,是指以曾經感知過的,具有具體形象的內容的一種記憶,這種記憶具有比較強的直觀性。舉例來說,當你在想你的好朋友時,好朋友的音容笑貌就會立馬浮現在你的腦海裡,那麼這種記憶就是形象記憶。
我們在培養孩子記憶力時,就可以有意識的將需要記憶的內容進行內容圖片化,藉助色彩斑斕的圖片讓孩子進行記憶。對於0-6歲的兒童來說,這種記憶最為普遍有效,也方便父母操作。
第一關:情景記憶
是指對自身經歷過的一種事件記憶,這種事件記憶具有時間、人物和情節等要素的存在,屬於高階的記憶系統。簡單來說,就是孩子對他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可能就會“印象深刻”,根據這種記憶的規律,父母在培養孩子時應豐富孩子的體驗。
舉例來說,在向孩子描述老虎獅子的長相時,最好的方法就是帶孩子去動物園玩一趟,這樣孩子可能不僅會自己描述出動物長相,甚至會主動去了解這些動物的習性。藉助這種記憶採取的方式在國外有一定的流行度,韓國就喜歡讓0-3歲的孩子做一種“觸感遊戲”,這種遊戲就是強調孩子親身接觸。
比如,要孩子理解什麼是“海帶”,就先裝上一澡盆的海帶,讓孩子在澡盆裡玩耍一番,感受原來海帶是黑黑的,軟硬適中的,摸起來有點黏黏的特質,獲得關於海帶的知識性。這種記憶方式,也非常可取,對父母而言同樣具有很高的操作性。
第二關:情緒記憶
解釋的通俗化一點,就是你記得某一次特別激烈的爭吵,你可能已經忘記了發生爭執的原因,但是你卻清晰的記得那次你非常生氣,這就是情緒情感記憶。
這種內容的記憶往往都會帶有明顯的感情色彩,這種記憶要求家長們避免孩子們極端的情感體驗,比如父母爭吵一定要避開孩子,如果不能避開,那麼由父母爭吵帶來的恐懼不安的情緒體驗可能就會較長時間的存在於孩子的腦海裡。這也就要求我們父母給孩子創設溫暖舒適的學習環境,因為溫暖舒適的情感體驗同樣也可以幫助孩子進行有效的記憶。
第三關:運動記憶
大腦對身體所有的運動狀態和具有的動作技能的記憶。這種記憶,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騎腳踏車,學會騎腳踏車以後,不用刻意去思考提取,也能知道腳踏車怎麼騎。當下,很多舞蹈班、武術班等具有形體記憶的課外興趣班都是藉助運動記憶這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