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很多家庭對於孩子過於溺愛,孩子要啥給啥,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了孩子,在父母庇護下成長的孩子遇見困難就只知道逃避,這雖然是愛,但同時也是“害”!
兒童心理學家研究發現:當父母過於溺愛孩子的時候,孩子會只追求自我感知的滿足,自我為中心,缺乏責任感;孩子會不珍惜物品,做事懶散無紀律;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極少考慮他人感受,所以父母有時候應該嚴格一點,尤其在這4件事上“逼”孩子一把,孩子將來更優秀。
第一件事、讓孩子自食其力
很多的父母以為孩子還小,想讓孩子少吃點苦頭,不讓孩子幹活,甚至有的父母把孩子未來的路都鋪完了。但是當孩子長大的時候,遇見困難時就不敢迎難而上,孩子缺少自己動手實踐的能力,所以父母應該讓孩子勇敢地面對困難,學會承擔責任,適當的給孩子一些任務,鼓勵孩子動手實踐,讓孩子明白先苦後甜的道理,比如:父母可以讓孩子洗碗,當孩子完成後可以給孩子一個小時的玩耍時間等等。
第二件事、犯錯一定要懲罰,但是要有分寸
當父母給孩子立下規矩後,應該立刻執行,不可以今天一個樣,明天另一個樣,在家一套,出去又一套。所謂“子不教,父子過”當孩子犯錯的時候一定要懲罰,曾經有一個同事和我說過這樣一件事!
她的孩子才三歲多,每次孩子犯錯,比如吃飯把大米飯弄得滿地都是,把玩具弄得七零八碎等,她都會用尺子去打孩子,比如米飯弄掉就打嘴,玩具打亂就打手,真是狠心了,很快孩子是不會再犯這些錯誤了,因為孩子一看到這些就害怕,對這些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了!
著名心理學家艾爾菲·科恩認為,不要過度地懲罰孩子,可能會在孩子的心裡留一下一個邪惡的種子,很難說未來會不會開花。所以懲罰孩子要有一個程度。所以在懲罰的方面家長學會適度,但不是用打罵的方式來懲罰的。
第三件事、讓孩子學會節儉,而不是窮養
首先要明白窮養和節儉的區別,窮養是指有的家長無論家庭情況如何,總是習慣性地在孩子面前哭窮,可能慢慢的孩子會以為家裡不是很有錢,不在亂要東西,但是孩子卻因為家長哭窮的行為,可能造成孩子內心自卑,還有一些家長喜歡帶著孩子去佔小便宜。
這都不是良好的示範,甚至會對孩子以後的性格特別惡劣,窮養還會影響到孩子的格局,讓孩子在幾毛錢的小事兒,斤斤計較,這樣以後人生的發展也會有著嚴重的影響,當孩子突然有錢時,可能會出現報復性消費,這也是家長窮養的代價。
諸葛亮曾經說過:“靜以修身,儉以養德”所謂的節儉,是父母在正確的教導下,引導孩子,比如可以給孩子一些零用錢,如果家長怕孩子亂花,可以和孩子進行約定,或者定時定量的給孩子,讓孩子學會理財的好習慣,同時也會抑制孩子過度消費的報復性消費的情況。
父母應該讓孩子明白賺錢的不易,可以讓孩子透過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去賺取自己的勞動獎勵。讓孩子明白錢不是大風颳的,需要透過自己的勞動才能獲得的。
第四件事、給孩子定下規矩,要遵守
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在做什麼事情也好,學校有校規、公司有制度、部隊有紀律,各行各業都是如此,家庭也應該一樣,父母應該用簡潔,具體的方式,讓孩子清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比如,不說髒話,不浪費,不可以穿鞋進屋,不可以亂用水,去別人家的時候不可以亂翻東西,到飯點必須吃飯,吃飯的時候不應該吧唧嘴,不可以隨便吐痰等等,更要尊重法律,讓孩子懂法用法,千萬不要讓孩子觸碰法律,父母要以身作則,無論何時何地,父母都是孩子的榜樣。
家長如果不知道如何規範孩子的行為,可以用故事暗示的力量,比如透過一些行為習慣塑造的繪本,讓孩子知道行為的好壞!
每個家庭都有一個需要守護的寶寶,但是父母應該用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讓孩子在一步一步的困境中慢慢成長,這樣孩子才會感受到獲得知識的快樂和喜悅。要想培養出一個優秀的好孩子,不是簡簡單單一件事就可以的,以上四件事父母越狠心,孩子越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