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順利收官,來自文化和旅遊部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共計接待國內遊客1.15億人次,實現國內旅遊收入475.6億元。景區復甦、消費走旺,然而網路上關於旅遊資料卻有疑問,比如不久前一篇名為《旅遊資料注了多少水?民眾揹債太多,無力消費?》的文章,就提出:“旅遊統計資料不僅注水嚴重、邏輯不通,旅遊人均花費資料也不合理。”
事實上,這並不是旅遊統計資料第一次被公眾質疑。“實事求是地說,部分地方旅遊接待統計確實不同程度存在‘水分’,但並不能說全國的旅遊資料被‘注水’。”曾就職於中國旅遊研究院旅遊經濟實驗室和百度大資料部的旅遊管理博士陳旭,以及浙江省旅遊統計資料中心主任吳雪飛,對此毫不迴避。他們認為,其原因在於不同的統計調查口徑、公眾對統計調查工作的不熟知造成了類似的認識偏差。
旅遊資料到底是怎麼統計出來的?是否存在“注水”現象?紅星新聞記者對話多名業內人士和行業專家,試圖揭開屢受質疑的旅遊資料迷霧。
疑問一:人均4.29次的出遊率是否合理?
“每人都得完成國內旅遊4.29次的指標,這個數字有可能性麼?”陳旭在回答這個問題前,首先解釋了旅遊統計中的“旅遊者”與大眾理解中的“旅遊者”的概念差別。
在大眾看來,假期帶孩子去北京爬八達嶺、逛天安門,去三亞看海、曬太陽,這才是旅遊,而在陳旭看來,“並不是買張火車票或者機票出遠門才算旅遊,也不是純粹的觀光休閒才是旅遊,探親訪友、商務、文體等目的都包含在旅遊範疇之內。”陳旭此言的依據來自《旅遊統計調查制度》融合國際通行的認定,只要是具備離開慣常環境超過10公里、超過6小時不超過12個月、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具備旅遊動機四方面要素都是遊客。
五一期間的成都寬窄巷子景區
陳旭解釋說,這並不是中國旅遊統計部門獨創的概念,在全球普遍採用的國際共識,“在西方旅遊統計開始的那一天,就把各種目的的旅行者都包括在旅遊者人次裡。”陳旭說,如果將探親訪友旅行、商務旅行這些都算作旅遊的話,其實一年別說平均4.29次,很多人超過10次都沒有懸念。“以我本人為例,一年能算作統計意義上的旅遊活動,可能20多次,但是真正以休閒娛樂為目的,也就10來次左右,基本上大部分的公眾假期都會出去。”
因此,在陳旭看來,我國居民人均出遊率4.29次,是與我國情國力相一致的。他告訴記者,歐美國家居民一年內人均出遊率多超過8次,大於10次的也不在少數。人均4.29次的出遊率,且2019年國民旅遊天數只有7.65天左右,僅為同期韓國的62.47%,只佔到我國11天公共假期的70%,加上104天的週末時間,國民休息天數為115天,國內旅遊天數佔比僅為6.65%,“如果加上職工帶薪休假及探親婚育等福利假,這個比例還會進一步降低。”
疑問二:旅遊資料是否被注水?
各省市公佈旅遊資料相加為何與全國旅遊資料不相符,是否存在刻意“注水”?在陳旭不否認部分地區的旅遊接待統計確實一定程度存在“水分”,但全國旅遊資料並不存在刻意“注水”現象,“社會各界其實對國家和省域旅遊統計存在一些誤區,國家層面是出遊統計,地方則是接待統計,理論上一個出遊會形成多個接待。”陳旭認為,地方之和大於全國是正常現象。
這一觀點得到了浙江省旅遊統計資料中心主任吳雪飛的認同。長期從事旅遊經濟研究並負責浙江省旅遊統計業務的吳雪飛舉例說,“比如,一個北京遊客出遊一次,去了江浙滬,國家層面統計的出遊人數是1人次,江浙滬各接待一次,接待人數合計就是3人次,這就是為何各省遊客人數合計會大於全國資料。”吳雪飛告訴記者,不可否認,地方的旅遊統計資料可能一定程度上存在偏差,這和《旅遊統計調查制度》過於理想化,而基層統計實際操作的人為誤差有很大關係,比如基層統計隊伍不足、統計人員的不專業,等等都會影響統計資料的偏差,經過長期積累可能會出現偏差,但偏差也並不會很離譜。“從浙江省的資料來看,我們現在採用大資料和抽樣調查資料兩者相互校驗,兩者的趨勢一直很匹配、協調,即使不考慮統計口徑的因素,兩組資料的偏差也不超過20%。”
五一期間的故宮景區
陳旭也表示,目前全國的出遊統計由文化和旅遊部與國家統計局直屬的社情名義調查中心共同執行,”調查的科學性是很高的,部分地方的接待資料偏差較大,不排除可能有主觀方面的衝動,也有客觀方面的原因。”在陳旭看來,地方旅遊統計技術難度大,專業人員不足,經費有限等都可能對旅遊統計資料的偏差產生較大的影響。一些地方執行《旅遊統計調查制度》不嚴,1個遊客被計算多次的情況確實存在,總體推算的方法也做了一些調整。另外,調查的時間,樣本代表性也都不盡相同,“如果各地能夠嚴格執行《旅遊統計調查制度》,資料偏差就能控制在能夠接受的最小範圍之內。”
疑問三:
出遊頻次越高,旅遊人均花費卻越少?
對於網友質疑“城鎮居民旅遊總花費增速連年保持在13%至17%之間,這與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的增幅偏離達數倍之多”這一旅遊消費增長問題,吳雪飛認為兩者完全沒有可比性,城鎮居民旅遊總花費是城鎮居民出遊人次與人均花費的乘積,其中包含城鎮人口規模增長帶來城鎮遊客增量、城鎮居民遊客人均出遊數提高、城鎮居民人均旅遊花費提高、消費價格水平的提高等4方面的增量,旅遊總花費是名義價格,增速是包含物價因素的名義增速,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增幅”根據國家統計局所公佈的,為扣除價格因素後的可比價增速。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我國居民出遊呈現高頻化趨勢,增加的次數多為近程旅遊,“因此,平均下來單次旅遊的花費漲得不多。”吳雪飛如是說。
旅遊統計資料“水分”,怎麼擠出來?
雖然部分地區的旅遊統計資料不是刻意“注水”,但不能否認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資料偏差或者有“水分”現象,根源何在?
“旅遊的‘門檻兒’不算高,但旅遊統計的‘門檻兒’卻不低。”長期從事旅遊統計及旅遊衛星賬戶等工作的西北大學副教授李瑛坦言,旅遊產業邊界的複雜性導致旅遊統計工作的複雜性,使旅遊統計一度成為世界統計的難題。目前我國旅遊統計執行由國家統計局和原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遊統計調查制度》,但是受制於旅遊統計專業人才缺乏,各省市旅遊業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的差異,在制度落實上參差不齊。“這也導致不斷有聲音對官方釋出的旅遊統計資料進行質疑。”李瑛舉例,比如質疑國內旅遊統計資料的“橫向不可比、縱向不可加”“國內遊客統計口徑太過寬泛”“旅遊統計資料水分太大”等等。在她看來,這些質疑產生的主要原因在於質疑者對我國旅遊統計調查制度中國家和省級旅遊統計指標的內涵、資料的來源及推算方法不瞭解,另一方面是近幾年一些省份將大資料應用於旅遊統計中,致使釋出的旅遊統計資料不夠嚴謹、經不起多資料來源驗證。
“如果各省嚴格按照《我國旅遊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調查與推算核心旅遊統計,理論上不存在旅遊統計資料注水現象。但是,旅遊統計資料生產過程中,統計人員的專業性、第三方調查機構的專業性及嚴謹性、技術手段的先進性、主管領導的重視程度等多種因素均會影響到最終釋出的旅遊統計資料。” 李瑛觀察到,大資料應用於旅遊統計彌補傳統旅遊統計調查方法的缺陷已成為業內共識,但在她看來,仍需要循序漸進,實踐探索。
如何從根本上完善中國旅遊資料統計工作?李瑛建議,加強基層旅遊統計隊伍的建設和旅遊統計從業人員培訓的同時,加快建設省級旅遊資料中心,運用大資料思維,融合多資料來源,構建大資料與傳統資料融合的資料平臺及統計模型,為多維度的旅遊統計指標提供基礎。同步,還要制定縣市層面的旅遊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方法等,配合全域旅遊示範區驗收工作及全域旅遊發展指導工作的需要,同時健全不同地理尺度(國家―省―地市―縣市)的旅遊統計體系。此外,還需要制定不同大資料來源的採集、清洗、解析、建模等資料標準,加快透過大資料的使用,彌補傳統調查方法的固有缺陷。
而在陳旭看來,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旅遊統計資料存在的偏差問題,首先需要加快推進核心旅遊資料“下算一級”,並統一方法和統計口徑,下算一級時省域的旅遊接待人次和收入有文化和旅遊部負責計算,地市的資料則有省級部門計算,“口徑一樣,資料來源一樣,計算方法一樣,旅遊統計的偏差肯定就沒有了。”同時,還要加強旅遊統計檢查,各級調查單位都需要嚴格執行《旅遊統計調查制度》,完備統計臺賬,並考慮重新制定旅遊統計的時空標準,“建議我們也把標準提高,既是與國際接軌,也是將我們的旅遊資料瘦身,更加符合普通百姓對旅遊的感性認知。”
紅星新聞記者 李彥琴
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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