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二審維持返還判決!律師:歸屬中國名正言順

本文轉自: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福州7月19日電 (林盈)19日上午,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與被上訴人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原審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二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判決。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二審維持返還判決!律師:歸屬中國名正言順

二審現場。福建高院供圖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師”坐化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原供奉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普照堂。1995年12月14日,佛像被盜。奧斯卡主張1996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2015年3月,佛像在被盜近20年後經奧斯卡許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

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章公祖師像屬於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中國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於法於理於情均應返還,故作出如上判決。

27年漫漫追索

這段公案背後,是一場從中國山村跨越至荷蘭法庭的27年漫漫追索。

1995年12月,當地村民發現,原供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陽春村“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遭人盜竊。該佛像自北宋起,就已在陽春、東埔兩村共同擁有的林氏宗祠普照堂內端坐千年。

案發當晚,有村民看到一輛灰色小麵包車、紅毛毯以及兩個中年男人,以為是拉病人看病。

當時文物盜竊猖獗,犯罪團伙在福建一帶四處作案,章公祖師像是當時眾多失竊佛像之一。盜竊案後,佛像一直下落不明。此後20年,杳無音信。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一尊肉身坐佛像,引起陽春村和東埔村關注,村民認為該佛像即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福建省文物部門也稱已初步確認展出的肉身坐佛像即為被盜的章公祖師像,持有該佛像的荷蘭藏家範奧維利姆隨即撤展。

在國內20年追訴期的最後期限前夕,2015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代表全體村民授權中荷律師團隊,追索“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訴訟在中國和荷蘭兩國平行展開。2015年12月和2016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先後在中國福建省和荷蘭提起追索訴訟。

一審判決返還

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瞭案件事實。

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其誕生地、長期儲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載著當地眾多信眾的精神寄託。該佛像也只有迴歸其誕生地和長期儲存地,才能真正具有融入眾多信眾日常生活的生命力。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作為集體所有的傳世文物,於法而言,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作為祖師信仰的信物,於情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當返還給信眾村民。作為人類遺骸的文化財產,於理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亦當迴歸其原始文化氛圍和故土環境。

在“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偷盜、未經中國政府許可非法出口到國外後,陽春村委會和東埔村委會有權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跨境追索,要求非法佔有人返還流失的珍貴文物。

2020年12月4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訴被告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本案代理律師團主理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徐華潔表示,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在今天作出維持一審的判決,意味著從法律意義上,“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物權完全歸屬於大田縣的兩村村委,它的迴歸是名正言順的。今天的判決是一件值得慶幸的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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