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舜徽:《中庸》七論

編者案:《中庸》一文只有短短三千五百餘字,但可以說是儒家思想中最核心的文字,文約而旨宏,兩千年來注家紛紜。本文是張舜徽先生1942年-1943年間七次給學生講授《中庸》的文字整理,每一講只是提玄概要地論及某個概念,但文中很多地方獨富創見,發人遐思。比如他舉例子說,子貢贖魯臣妾,不取報酬,而子路救了一個溺水者,接受了人家一頭牛的報酬。孔子沒有過多讚揚子貢,而是推獎了子路,因為孔子知道子路並非貪財,而是考慮到後來如果有想救人然而又想有所取酬的人,可以有一個“先例”,即子路也收了人家的報酬了嘛。子路能考慮到這一點,而不顧慮自己清廉的名聲,實際上比子貢更加了不起。再如,講“哀公問政”時,張舜徽將五倫中最重要的“君臣”解釋為“上下”,因而將特殊的君臣關係一般化為上下級關係,這種上下級不是道德上的,而是社會結構上的,因而是任何時代都存在的。這樣,張舜徽就將一個封建忠君的“君臣”問題轉換成一個處理社會結構不同層次的關係問題,也因而將五倫最重要的“君臣”倫理重新啟用,而非隨著帝制的結束而終結。這類洞見在這篇短短的文章中隨處可見,願與諸君一起好好讀上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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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42年12月18日,農曆1月1日:

朝食後,為諸生講授《嚴先生祠堂記》。此文雖短簡易明,而餘為言學者立身之道甚悉。大意謂子陵高尚不仕,鄰乎矯偽欺世。君子之行,不貴苟難,貴能循乎常道耳。北宋承五季喪亂之餘,士夫不知敦厲廉隅,範文正為是文以章嚴氏之高意,固有在學者不可不分別觀之。大氐君子之行事,非徒成己而已也,所以成人也。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忌憚”猶言顧慮也,鄭康成以“畏難”釋之,誤之甚矣。凡君子不貴斬絕詭異之行,以其難為繼也,是有所顧慮也。小人隨其情之所動,不能自制而即發之,不流於太過則為不及,是無所顧慮也。子貢贖魯臣妾於諸侯,歸而不取其金於府。此實廉矣,而孔子少之。子路拯溺者,還而受人之牛。此似貪矣,而孔子嘉之。(見《呂覽·察微篇》)蓋子路能顧慮後人之效己,故受人之牛而不辭;子貢不顧慮及此,故拒金而不受。仲尼審微知著,亦視其合於中道與否而可否之耳。故子陵足加帝腹,屈原含沙自沉之事不見載於《通鑑》;許由洗耳,務光赴河之事不見稱於孔孟。先民去取之際,自有其故,學者於此可以得觀人及自處之道焉。今日為諸生偶道及此,博引經傳,示之以中立不倚之道。

聞者悚然。

(二)1943年4月19日,農曆3月15日:

為諸生講《中庸》。此篇在漢世即已別行,自來解之者無慮數十百家,而多涉天道,自生繳繞。餘嘗舍古今注說而直尋味經文,翻有悟於古人立言之旨,大率切於人事,平近易解,無庸關涉天道也。

開首三語即言性道。鄭氏附會以五行,朱子則以理釋性,皆微眇而難知,取董江都語以說之,則豁然矣。其言曰:“如其生之自然之質,謂之性。性者,質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篇》)又曰:生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實性篇》)夫人之性受之於天,皆有可以為善之端,而不可謂為純善,必待教化而後止於至善。自荀卿後,惟董子深明斯義,已詳哉,其言之矣。

“率性之謂道”,“道”字亦統善惡而言,非純善也;“修道之謂教”則進乎純善矣。修者,治也,猶言刮汙去垢也。修其善質而除其惡端,此之謂教也。下雲:“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此“道”字則承上文已加修治之道言,謂道之至善者也。凡此等處,皆當廣採苟董諸家之言以資旁證,而不可徒守漢宋注家言也。餘嘗謂漢以上諸子之言可作經傳讀,唐以上百家之書可作註疏讀,正是此意。

中庸,“中”極言中和為用之效,因近取譬,曲鬯其旨。有舉大以該微者,亦有取小以況大者。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此舉大以該微也。光嶽失其中和,則有薄食崩震之異;陰陽失其中和,則有水旱昆蟲之災。天地之大,萬物之廣,猶必致其中和,而後能安其所,遂其生,況人事乎?下文雲:“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則取小以況大也。味不得中和則不利於口。(《說文·皿部》有益、岙二字,當為中和之本字。其義起於飲食,故皆從皿)此人事日用之常,而人習為之,鮮知其理。小事尚爾,況其大焉者乎?反覆申明,其旨宏矣。而注家皆未之及,自是疏漏。

朱子釋“民鮮能久矣”曰:“民不興行,故鮮能之,今已久矣。”此解最為害道。使仲尼之意而果如此,則中庸之道必終古無人敢行,豈聖人垂教之旨與子思所以述此篇之意乎?鄭氏謂:“中庸為道至美,顧人罕能久行。”此言似矣,而未盡也,故其釋“中庸不可能也”曰:“言中庸難為之難。”啟宋以來曲說者非此言乎!餘則以為“民鮮能久矣”、“中庸不可能也”,兩“能”字俱當讀若“耐”。《禮運》:“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鄭注:“耐讀為能。”《漢書》:“胡貊之人,效能寒;楊越之人,效能暑。”顏注:“能,古耐字。”是二字相通之證也。“民鮮能久”言不能耐久,“中庸不可能”即言中庸不可耐久,亦即所謂“擇乎中庸,不能期月守”之意。惟顏子能行之耐久,故仲尼亟稱之也。桓寬《鹽鐵論·徭役章》引孔子曰:“白刃可冒,中庸不可入。”入字當為久字之訛,與中庸不可耐同意。

(三)1943年4月21日,農曆3月17日:

巳刻,為諸生講《中庸》“素其位而行”一章,暢發經旨,歷兩時之久。大意謂天之生人至不齊也,境遇遭際,萬殊百變,因其運而居之,所謂位也。或生而君師,或生而奴隸,或富過猗頓,或貧若黔婁,或始亨終困,或先窮後通。君子思不出位,安之若素。非徒安之也,凡吾位之外一切可歆慕者,不能動之。非惟不動,且不願焉。其順受自樂如此,故無入而不自得焉。《呂氏春秋·知分篇》曰:“凡人物者,陰陽之化也。陰陽者,造乎天地而成者也。天固有衰賺廢伏,有盛盈盆息;人亦有困窮屈匱,有充實達遂。此皆天之容物理也,而不得不然之數也。”又曰:“命也者,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人事智巧以舉錯者,不得與焉。故命也者,就之未得,去之未失,國士知其若此也,故以義為之決而安處之。”《呂覽》此論最精,足以發素位安命之意。大氐富貴、貧賤、夷狄、患難四者處境不同,而尤以行貧賤、患難為最難。處貧賤而不移,臨患難而不懾,是何等本領! 非有真操守、真識力不能也。古之大有為者,惟透得此關過,故能固窮至死而無變,見危授命而不辭。若顏回、原憲之處貧約而無怨,晏嬰、謝安之遇威武而不懼,嶽武穆、文文山、黃道周、史可法之值刑戮而不恐,豈有他哉! 夫亦日以義為之決而安處之耳。學者識得此意,方能強矯自立也。

(四)1943年4月23日,農曆3月19日:

朝食後,為諸生講《中庸》“舜其大孝也與”三章,因言教孝為新民之本,在今日尤為當務之急。合肥李生卒然問曰:“世異時移,禮亦隨變,喪服之製得復行於今日乎?”

餘答曰:“喪服多本於封建尊尊之義,封建既廢,其制本多不可行者,凌廷堪《禮經釋例》言之甚明。至其飾哀之具,亦有因時而變者。荀子曰:‘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是君子之所以為障詭其所哀痛之文也。’(《禮論篇》)夫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之儀,莫重於衰。即以衰言之,古者未有木棉,凡布以麻為之,故《說文》雲:‘布,臬織也。’《禮運》曰:‘昔者先王..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治其麻絲,以為布帛。’蓋自有衣裳以來,其所謂布,均屬麻絲,《詩》所謂‘麻衣如雪’是也。(絲帛惟貴者、老者服之)喪服亦以麻為之。自斬衰訖緦麻,以升數多少及縷之精粗為次。(布八十縷為升)重服則升數少而麻縷粗,輕服則升數多而麻縷精。是古者喪服、燕服,非其材之異也,惟升縷精粗之等不齊耳。近世麻布久絕,人人以木棉為衣。居喪而重為衰制,非特升縷之數不當物,且必別緻麻布以為此服,其意近於矯偽不實,去古人之意亦遠矣。故《檀弓》曰:‘衰與其不當物也,寧無衰。’不刊之教也。果於此能觀其通,則居喪布衣可也,其義則不可易也。《禮運》曰:‘夫禮,必本於天。’所謂天者,自然之道也。蓋禮之所起,莫不因於自然,順於人情而為之節文者也。喪禮之起,亦因於自然,順於人情而已矣。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知愛其類,則惟慕其生而不欲其死。一有死亡之戚,雖在鳥獸,猶鳴號踟躕不忍去。此自然之道也。

人為萬物之靈,則其愛類之心尤為切。父母者,吾類之至親密者也。故於父母之死而必執三年之喪,非施報之謂也,誠以其情不能已也。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無之。苟不相愛,則必逞其殘賊之性,以至於大亂。故愛無差等,必自親始,此先民制禮之微意也。明乎此義,則執親喪即以黑紗纏袂可也:不明此義,則雖斬衰、苴杖、居倚廬、食鏈粥、寢苫枕塊,猶為不孝,此所謂典章度數可變,而其義不可變者也。”

李生又問日:“喪服之所由起,與夫因時損益之義,既聞命矣,敢問父母之喪涉於禮制,奚為而在《中庸》之篇乎?”

答日:“三年之喪,原為立中制節之道,使賢者不過而不肖者無不及,故《中庸》及之。”

(五)1943年4月26日,農曆3月22日:

日昃時,為諸生講《中庸》“哀公問政”章。因言五倫為吾國數千年立邦之本,至賾而不可亂。時移世異,論者徒以君臣之辨,不可復行於今日,於是並五倫而疑之,以為必盡棄此而後可以為國。其始由誤解君臣二字,而其終乃至拔其國本,非細故也,竊嘗試論之:夫君臣者,上下之謂也。方今政制雖異往昔,要不可無上下。官府無上下,則職事不分;學校無上下,則師道不尊;師旅無上下,則號令不行:國家無上下,則亂,理勢然矣。蓋君者,長下役人之義,而臣者,卑下役於人之義。百業未有能免者,初不限於居帝位者,然後謂之君;執事朝廷者,然後謂之臣也。徵之古初,凡有威能服人者,皆得謂之君。故子稱父母曰君,婦稱舅姑曰君,妾稱其夫為男君,稱夫之嫡妻為女君,子稱父之嫡妻曰君母,妻稱其夫曰君子。凡此,皆卑下者加諸其所尊事者之名。主國政者之得稱為君,猶斯義也。荀子曰:“君者,善群也。”然則,善理人群之事者謂之君。昔之帝王,亦猶今之元首也,名異而實則同。昔之為吏者,固當忠於君,今之從政者亦當服從元首也。如是,則上下別而禮義明,國家以興,庶民以寧。此君臣之義所以為五倫之一,歷古今而不可變也。

暢論至兩時許,聞者大服。

(六)1943年5月1日,農曆3月27日:

為諸生講《中庸》“大哉聖人之道”章。因言“尊德性、道問學”不能分作兩件事看。此句中有一“而”字,最宜細心體認而玩索之。尊德性而不道問學,猶終身整潔一室,而不見天下山川之美;若道問學而不尊德性,則終身彷徨道路,而絕無一日室家之安。故二者合之兼美,離之兩傷,此孔子之正道,後世每判為二途,而儒說分歧矣。非特後世朱陸異同由此起,即孟荀生於週末,去仲尼猶近,論道之言已執一偏,大氐孟主尊德性而荀主道問學。此後數千年中,二家之說並驅爭先,特徽幟之張,至朱陸而始顯耳。(朱陸非張苟孟之緒,然以其說考之,朱近於荀,陸近於孟)夫道體甚全而學者裂之,聖言至廣而淺夫隘之,皆末學支離之失。析之者愈精,逃之者愈巧,此古今之公患也。即以誠身而論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五者為誠之之目,亦即所以擇善之序。學問思辨乃求知之事,必先明於至善之所在,而後篤行不惑。故四者之功不可闕,其序不可紊,而後人復離之為二,亦自孟荀始。二家教人之旨:孟子慎思明辨之功多,而荀卿博學審問之功多。下逮朱陸,莫不同之,可知讀古人書不可不仔細。偶爾忽於一言之微,必致有損至道之大,此類是也。

“尊德性而道問學”語意甚明,不知昔賢何以忽之。即下文“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溫故而知新”數語,莫不兼二者為一事。致廣大而不盡精微,則有膚泛之弊;盡精微而不致廣大,則有褊隘之弊。極高明而不道中庸,則有詭僻之弊;道中庸而不極高明,則有汙邪之弊。溫故而不知新,則有陸沉之弊:知新而不溫故,則有聾瞽之弊。此數語教人為學立身盡之矣,學者必於“而”字加意體味方能有得。’

(七)1943年5月2日,農曆3月28日:

巳刻,登堂續講《中庸》。諸生從問“溫故知新”之義,餘謂“新”字最要。朱子於此獨無所釋,注中有“日知其所未知”一語,當指“知新”而言,然其義狹矣。知新者,達於時務之謂。“溫故而知新”,猶言知古且知今也。《漢書·成帝紀》陽朔二年九月詔曰:“儒林之官,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百官表》:“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孔衝遠《禮記敘》:“博物通人,知今溫古,考前代之憲章,參當時之得失。”是漢唐舊說皆以溫故知新為知古知今,於聖門立言之旨猶未失也。蓋儒者但知古而不通今,膠柱鼓瑟,不知合變,所見已小而害事甚大,仲尼戒之尤厲。故下文舉“生今之世,反古之道”以與“愚而自用,賤而自專”併為災及其身。鄭康成釋之曰:“‘反古之道’,謂曉一孔之人,不知今王之新政可從。”鄭注極精。朱子釋“反”為復,實亦陰本鄭義。漢儒治學在通經以致用,故於當代之制留心講求。鄭君群經注誼,每以漢制況周制,於當代掌故至精熟,猶有聖門知古知今之遺意。自後世科舉之制行,士子但諷誦經典詩賦,即能射策發科,以階通顯,所謂通經致用之效隱不可見,更何論於留心時政耶?由是峨冠博帶之士,自童齡至於皓首,則古稱先,動言三代。生於數千年之後,而徒想慕乎數千年之前。空言無施,雖切何補! 欲其有以濟世,奚可得也? 善夫陸桴亭之言曰:“孔子動稱周家制度之美,亦從周故也。餘每怪後世學士動稱周家法,而於昭代之制則廢而不講,亦不善學孔子者矣。”(見《思辨錄》) 桴亭此論宏通,足以發是古非今者之蒙。後世學士動稱周家法而不克自廣者,無他焉,囿於經傳之說,習為古人口吻而不自知耳。故讀書貴乎有識,必有識而後推廓得開也。

張舜徽,傅道彬.張舜徽教授《中庸》七論[J].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2,(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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