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釋出了關於徵求《公路工程適應自動駕駛附屬設施總體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自動駕駛公路規範(徵求意見稿)》。為修建自動駕駛專用公路,確定了標準和方向,也正式開啟了數字化交通的序章。
目前自動駕駛在實際中,還達不到那個水準,不過目前對自動駕駛做了分級,就分別是L0-L5級。
《自動駕駛公路規範(徵求意見稿)》對自動駕駛需要的高精度地圖、定位設施、通訊設施、交通標誌標線、交通控制與誘導設施、交通感知設施、路側計算設施、功能與照明設施、自動駕駛監測與服務中心、網路安全等領域,進行了全面的規範。
1、公路方面
自動駕駛公路需要單獨對自動駕駛公路的交通標誌標線進行設計,新的標誌標線主要分為兩類,分別為實體交通標誌標線和數字化交通標誌標線。
前者需要在道路上用規定的圖形、符號、文字、線條、立面標記、突起路標等形式表示特定管理內容和行為,後者則需要將交通標誌標線承載的交通規則、道路狀態等資訊轉化為更易於機器辨識的數字資訊,並以資訊化的手段進行釋出或傳輸。
而交通控制與誘導設施(交通訊號燈、可變資訊標誌、交通應急廣播設施等)也需要作出改變,需要將公路交通控制與誘導資訊轉化為更易於機器辨識的數字化資訊,並以聯網的方式釋出或傳輸公路交通控制與誘導資訊,方便車輛獲取實時交通訊息。
2、通訊方面
自動駕駛公路需要在路側建設路側通訊設施,該設施應具備接收和傳送無線訊號的功能,至少支援廣播資料傳送。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路側通訊設施應具備透過直連通訊鏈路為車輛提供時鐘同步訊號的功能,減少因時間差而造成的事故發生率。
路側通訊設施應支援透過遠端或本地進行操作維護,應提供必要的配置管理、效能管理、故障管理、維護管理、安全管理、日誌管理和軟體管理。
3、感知方面
自動駕駛公路要能夠實現交通流檢測、交通事件檢測、基礎設施狀態監測、交通氣象監測、交通參與者感知等功能,此外還需要將這些感知到的交通訊息採用有線或無線組網方式傳送至路側計算設施或自動駕駛監測與服務中心。
自動駕駛公路上的交通感知設施還應具備自診斷與報警功能,裝置檢測訊號丟失、系統裝置故障、網路通訊故障等各種情況發生時,系統能夠自診斷、記錄並報警。
該裝置應該按照自定義時間進行資料自動儲存,斷電後檢測資料自動儲存,在系統傳輸正常的情況下,以設定的時間間隔上傳資料,時間間隔應能夠依系統需求調整。系統通訊中斷並恢復正常後,可以上傳儲存資料。
4、定位方面
自動駕駛公路應具備高精度定位設施和路側輔助定位設施,高精度定位設施由基準站系統、資料傳輸與綜合處理系統、服務資料播發系統構成,要能夠與基於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發射的導航訊號進行衛星導航增強資訊的生成與傳播。
在隧道等GNSS(全球衛星導航系統)訊號受遮擋的環境中,應增設路側輔助定位設施,輔助定位設施應能夠在輔助定位服務範圍內提供相對定位精度高於10m的定位服務。
5、自動駕駛的檢測與決策方面
各地區需要首先建立自動駕駛監測與服務中心,透過部署在路端的路側設施與部署在中心端的資訊化系統完成所轄路段交通訊息及路況資訊的採集、分析、處理和釋出,對公路實施運營管理、交通監測、預測與預警,面向自動駕駛車輛提供交通訊息服務。
此外,《自動駕駛公路規範(徵求意見稿)》還對高精度地圖也做出了要求,高精地圖應能夠包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範所定義的交通標線、交通標誌、交通護欄等基本交通構成要素,車道邊緣線、車道分界線、車種專用車道線平面位置的絕對精度高於1米,每100米相對誤差不超過0.1米。高精度地圖還應具備交通流狀態、交通事件、道路氣象環境、道路基礎設施狀態等資訊資料的接入功能。
高精度地圖的查詢時間響應時間不宜大於1秒,更新頻率不宜大於3個月,更新部分的資料應具有快速疊加部署的能力,長度超過20釐米,寬度大於10釐米的交通附屬設施和交通標線都應呈現在高精度地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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