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改委新規探路,零部件再製造將成汽車行業新增長點

由 端木泰華 釋出於 科技

8月11日,國家發改委公佈《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從舊件管理、生產管理、產品管理、市場管理等方面對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為和市場秩序進行規範。

汽車行業分析師張翔認為,汽車零部件再製造對汽車行業節能降本有較大意義,此次國家發改委公佈的《辦法》有助於推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業發展。未來,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業有望成為汽車行業新增長點。

首次定義零部件再製造

對於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辦法》首次給出明確的官方定義:“再製造是指符合國家再製造標準,即對功能性損壞或技術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舊汽車零部件,進行專業化修復或升級改造,使其質量特性和安全環保效能不低於原型新品的過程”。

根據《辦法》,從事再製造的企業需滿足8項條件,包括“具備能滿足再製造生產的舊件回收能力;具備拆解、清洗、製造、裝配、產品質量檢測等方面的技術裝備和生產能力;具備檢測鑑定舊零部件效能指標的技術手段和能力;建立並實行產品再製造的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和生產規範”等。

我國汽車零部件再製造始於2008年。當年,國家發改委釋出通知,14家汽車整車和零部件企業成為首批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企業;2009年1月,《迴圈經濟促進法》的實施又為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行業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2011年,全國人大審議透過的“十二五”規劃將“再製造產業化”列入迴圈經濟重點工程;2012年,國家發改委公佈第二批33家再製造試點企業名單及實施方案;2013年,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釋出《製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實施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對汽車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後橋、車架“五大總成”曾長期採取嚴格的銷燬政策。直到2019年6月,我國施行《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中,不再要求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強制回爐銷燬,這給為試點企業之外的其他企業進入零部件再製造行業提供了便利。

為避免報廢汽車“五大總成”部件用於其他非法用途,《辦法》要求,再製造企業應當將收購的報廢汽車部件用於本“五大總成”企業的再製造,不得進行轉賣;未用於本企業再製造的部分,應作為廢材料交售給冶煉或破碎企業。

藍海市場待擴容

對於為何會制定《辦法》,國家發改委方面解釋稱,是為了“加快再製造產業規範化、規模化發展”。

根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釋出的資料顯示,再製造與製造新品相比,可節約成本50%,節能60%,節材70%,幾乎不產生固體廢物,大氣汙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對環境的不良影響與製造新品相比明顯降低。

乘用車市場資訊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汽車變速箱材料總重量僅約45公斤,如果將其作為冶金材料對外銷售,只能賣出幾百元,如果透過零部件再製造的形式進行處置,價值將至少超過3000元。

據瞭解,截至2018 年底,我國再製造發動機、變速箱生產能力超過 15 萬臺,發電機、起動機等部件生產能力超過 160 萬臺。2019年,全國機動車回收數量為229.5萬輛,同比增長15.3%。

零部件再製造行業的發展離不開企業參與。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2018年,我國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企業產值已超過40億元。其中,發動機再製造產值過億元的企業有3家,分別為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復強動力有限公司、無錫大豪動力有限公司、濰柴動力(濰坊)再製造有限公司。

近年來,隨著市場規模不斷擴大,新能源汽車的回收利用問題也開始引發外界關注。今年5月,奇瑞董事長尹同躍向有關部門建議稱,當前新能源汽車實際行駛15萬公里後就面臨著淘汰與報廢,但新能源汽車基礎核心零部件系統,如電驅動、電機、電池、鋁基車骨架等,仍具有較高重複再使用價值。

麥肯錫釋出的全球后市場統計資料顯示,2019-2035年,中國汽車後市場將保持10%-15%的增速;到2035年,中國汽車後市場規模將達4.4萬億元,汽車再製造業發展行業市場空間巨大。

破除三大障礙

儘管汽車零部件再製造前景廣闊,但該行業尚不成熟,也存在不少疑難問題和關鍵環節有待解決和釐清。

在上游回收端,由於舊汽車零部件回收體系不健全,再製造企業在獲得原材料方面存在一定障礙。崔東樹表示,全國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至2018年僅有約500多家,不僅數量與10年前幾乎相當,而且大都規模偏小、產能偏弱,難以應對不斷擴大的市場需求。

如何進一步暢通舊汽車零部件的回收交易?《辦法》提出,再製造企業應當構建合理的逆向物流體系及舊件回收網路;鼓勵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透過售後服務體系回收舊機動車零部件用於再製造;鼓勵專業化舊件回收公司從維修渠道為再製造企業提供符合要求的舊件。

在中游生產端,雖然國家已出臺一些支援性政策,但由於相關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市場機制不完善,汽車零部件再製造企業的技術能力、生產環境差異較大,產品質量也參差不齊。

對於該問題,《辦法》提出,國家支援行業協會依據本辦法確定的原則和條件制訂再製造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標準,並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釋出的認證基本規範制定相關認證規則。再製造企業應採用與原型新品同等或更加嚴格的標準,對再製造產品進行包括使用效能、經濟性等在內的質量檢驗。

在下游消費端,公眾接受度低也是影響再製造行業發展的一大因素。2018年,某消費者因所購全新賓士汽車的發動機使用再製造件曾投訴4S店,並要求4S店更換全新發動機。張翔表示,很多消費者不願使用再製造零部件,所以再製造零部件主要用於維修行業,用在新車上的比例非常少。

對此,《辦法》提出,鼓勵企業開展再製造產品宣傳,逐步提高消費者對再製造產品的認識,培育再製造產品市場;鼓勵消費者使用再製造產品。鼓勵政府機關、部隊等公共機構在汽車維修中優先使用再製造產品。

除宣傳層面,《辦法》還要求相關企業為再製造零部件提供完善服務,以消除消費者顧慮。其中,再製造企業應“對所生產銷售的再製造產品提供與同類新品相同的質量保證及保修標準”,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應“支援再製造產品進入自身售後體系銷售”。北京商報記者 劉洋 濮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