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行穩致遠

  ——訪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

 

  經濟日報記者 彭 江

  近年來,金融科技蓬勃發展,包括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在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技術,與外部機構加強合作,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網際網路貸款應運而生。針對《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相關問題,記者採訪了中關村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

  記者:網際網路貸款領域存在哪些問題?

  董希淼:網際網路貸款提高了金融服務可得性,有助於緩解中小微企業和居民個人“融資難”“融資慢”等問題,是數字普惠金融的生動實踐。但是,網際網路貸款未改變信貸的本質,其基於網際網路等技術,將原來線下的信貸業務遷移到線上,風險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少數從業機構還存在一些粗放經營、野蠻生長行為,特別是在客戶資訊保安、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不足和問題較為突出。

  記者:《辦法》有哪些亮點?

  董希淼:《辦法》體系完整,內容豐富,涵蓋了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定義和範疇、風險管理體系、風險資料和風險模型管理、資訊科技風險管理、貸款合作管理、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對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生態和管理流程作了詳細的政策規定。作為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基本法”,《辦法》將正式確立網際網路貸款的地位,為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發展提供政策依據,從根本上有助於網際網路貸款業務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記者:如何更好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董希淼:要拋棄“一刀切”的簡單監管思路,實施差異化監管。這主要體現在:對聯合貸款等業務預留制度空間,不設出資比例限制,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經營設定統一的定量指標;區別對待金融機構和無資質平臺、網際網路銀行和其他銀行,對不設實體網點的網際網路銀行採取一定豁免措施,鼓勵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定兩年過渡期,保證現有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連續性並保護客戶權益。這都有助於鼓勵網際網路銀行加快產品創新,鼓勵主流銀行擴大線上信貸業務,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線上貸款投放,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續貸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助力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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