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訊不是App的“唐僧肉”

本文轉自【光明日報】;

違規收集個人資訊,違規使用個人資訊,欺騙誤導使用者下載App,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許可權,超範圍收集個人資訊……日前,工信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體進行檢測,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截至目前,157款侵害使用者權益的App仍未完成整改。據瞭解,這是工信部第十次開展集中檢查,通報相關情況。在工信部組織的十批次檢測中,騰訊應用寶、小米應用商店、豌豆莢、OPPO軟體商店、華為應用市場發現問題佔比排名前列,平臺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2019年年底,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信部等4部門聯合印發《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明確了“徵得使用者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資訊或開啟可收集個人資訊的許可權”“收集的個人資訊型別或開啟的可收集個人資訊許可權與現有業務功能無關”“因使用者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資訊或開啟非必要許可權,拒絕提供業務功能”等屬於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2020年12月,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常見型別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必要個人資訊範圍(徵求意見稿)》,為App個人資訊收集劃定了具體的、可操作的邊界。加上已經施行的民法典、已經發布草案的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在起草的資料安全法等,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法規漸趨完善,哪些行為屬於違規行為,什麼可以收集、什麼不必收集……可以說,個人資訊收集的邊界也已非常明確。

個人資訊保護是數字經濟的底線。加強個人資訊保護,不僅事關消費者的隱私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全保障權等多項權益,也直接關係使用者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甚至也是一個關係社會利益乃至公共安全的問題,嚴控各類平臺和App過度收集、洩露和濫用使用者資料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在這種形勢下,安裝個天氣App被要求訪問通訊錄,下載個健身App被要求訪問手機相簿……不同意就被拒絕安裝使用,使用者被佔據優勢地位的App“勒索”的情況仍然存在。從新聞通報中就可看出,很多App無視監管部門的整改要求,有令不行,無視加強個人資訊保護的大勢,依然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資訊,濫用平臺權力,這反映出的是一些App唯利是圖的傲慢和相關平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個人資訊是一種資源,必要的個人資訊收集是相關企業開展基本服務的基礎,但是過度、超範圍乃至強制索取使用個人資訊,既違背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也侵害了個人權益,給個人隱私的洩露帶來了風險。說到底,企業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主要目的在於希望用其牟利。但個人資訊不應是誰都想吃上一口的“唐僧肉”,不能任由相關企業違法違規利用個人資訊“變現”。

工信部再一次點名通報企業整改不到位的情況,表明了監管部門的鮮明態度,這也成了治理常態化的一部分。對漠視整改要求,無視個人資訊保護大勢的App以及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平臺,必須嚴肅處理,讓這種掌握優勢市場地位的傲慢,以及傲慢下的種種違規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用剛性制度約束將其拉到保障個人資訊的軌道上來。

隨著個人資訊保護、資料安全意識日漸提升,消費者越來越不願意用隱私換取便利。在平臺經濟反壟斷腳步不斷加速的當下,加強資料安全管理更是反壟斷的重要內容。這也提醒和要求相關平臺和企業順應大勢,轉變商業模式,用優質的服務來獲取使用者、贏得利潤,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光明正大地走正道,而不是繼續走違規收集、獲取、使用個人資訊“變現”的歪門邪道。

(作者:楊三喜,系媒體評論員)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406 字。

轉載請註明: 個人資訊不是App的“唐僧肉”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