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與自然爭水致河湖生態退化,《長江保護法》首次建立生態流量保障制度

由 梁丘憐翠 釋出於 科技

2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長江保護法實施專題新聞釋出會。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陳東明介紹,一段時期以來,長江流域一些地方人與自然爭水,生態流量難以保障,出現了河湖生態系統萎縮、退化等問題,對此,《長江保護法》在我國法律中首次建立了生態流量保障制度。

陳東明表示,生態流量是維繫河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提升河湖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的基礎,而《長江保護法》中對於生態流量保障制度專門做出了規定,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建立生態流量標準、提出生態流量管控指標;二是將生態水量納入年度水量排程計劃;三是將生態用水排程納入工程日常執行排程規程,同時,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為生態流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撐。

陳東明介紹,水利部已組織開展了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工作。目前,長江流域已編制完成了20條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開發了生態流量監管平臺,實現了30條河流、2個湖泊62個控制斷面實時線上監測。

為落實好《長江保護法》關於生態流量管控的法定職責,陳東明透露,水利部將重點做好幾項工作。

一是明確主要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確定重要斷面保障措施,建立監測體系,實現長江流域主要河湖生態流量管理全覆蓋。

二是將生態水量納入年度水量排程計劃,加強水工程排程監管,落實生態流量排程要求。

三是建立長江流域生態流量監管平臺,對重要控制斷面和主要水工程生態流量實施實時線上監測和預警,加強日常檢查和執法監督。

四是開展保障魚類產卵期、河口鹹淡水平衡等敏感生態用水保障研究,深化生態排程試驗,加強重要河段生態排程效果評估,建立健全生態流量標準體系。

紅星新聞記者 張炎良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