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青少年網路沉迷 各方履責都應“升級”
郭海英
8月4日,騰訊《王者榮耀》釋出健康系統升級公告,禁止未滿12週歲使用者充值;12歲至16歲使用者單次充值上限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上限200元;16週歲(含)以上未成年使用者單次充值上限100元,每月充值上限400元。時長限制方面,未成年使用者每日22時至次日8時禁玩,國家法定節假日每日限玩2小時,其他時間每日限玩1小時。
上述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系統升級的公告,在公眾和網路遊戲市場中引起積極反響。近年來,國家和監管層面十分重視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問題,出臺法律、政策和採取監管措施力度不斷升級。2019年10月,國家新聞出版署釋出《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對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長、遊戲內充值行為以及宵禁時間等做出明確規定。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立“網路保護”專章,就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做出具體規定,為防網路沉迷工作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
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新聞出版、教育、衛生健康、文化和旅遊、網信等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宣傳教育;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履行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義務,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家庭、學校、社會組織應互相配合,採取科學、合理的方式對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進行預防和干預。簡言之,職能部門和公共機構、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以及家庭、學校、社會組織,是對未成年人進行網路保護、防止其沉迷網路的三大主體,只有各方都依法依規履責盡職並形成合力,才能築就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的堅固屏障。
上述主體中,網際網路平臺、網路遊戲企業作為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負有最直接、最重要的責任,是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這是因為,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所有行為,都是在其使用網路產品和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解鈴還須繫鈴人”,網際網路平臺、網路遊戲企業不但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而且必須在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中,透過不斷升級技術手段提高防止網路沉迷的水平。
也正是因此,公眾對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斷升級技術手段、提高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水平寄予了很高的希望,要求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必須高於而不能低於法律和政策規定的標準,必須領先而不能滯後於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工作的現實需要。據介紹,此次騰訊《王者榮耀》對健康系統進行升級,是其未成年人保護系統的4.0版,此前已分別於2017年、2018年、2020年推出未成年人保護系統1.0版、2.0版、3.0版。可以相信,目前的4.0版絕不是“終極版”,今後還會適時推出保護級別更高、效能更強的新版本。
做好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工作,網際網路平臺、網路遊戲企業的防沉迷系統要不斷升級,其他各方履行監管、服務、教育等職責也要不斷“升級”。後一種“升級”主要針對兩個層面,一是對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履行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責任義務進行監督、監管,對履責不力、違法違規者依法追究懲戒。二是對未成年人使用防網路沉迷產品和服務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監護,推動防網路沉迷產品、服務、管理制度和社會機制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