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過度收集使用者資訊大資料殺熟屢屢出現
2020年網際網路典型事件亟待法治化監管
網際網路行業新業態的逐漸興起,在給人們工作和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伴隨著新風險。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由這些風險引發的網際網路領域典型法律事件就有不少。
透過梳理,記者發現,這些事件主要集中在直播電商、短影片、網際網路金融、反壟斷監管等方面,涉及大資料時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虛假刷量群控灰產屢禁不止、公眾頻頻質疑演算法負面效應、直播電商“翻車”等。近日由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E法論壇聯合釋出的《2020網際網路十大法律風險事件》,涉及到上述相關內容。
個人資訊保護意識增強
消除大資料誤解需透明
數字化時代,人們對個人隱私洩露的焦慮正在不斷加劇。
返鄉人員、確診患者的個人資訊洩露頻頻發生;“不刷臉不讓進小區”案例在多地出現;四川新增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的個人資訊被瘋傳;明星的健康寶照片被交易售賣;App隨意收集、過度使用個人資訊;售樓處安裝人臉識別系統“無感抓拍”看房者……2020年不少熱點事件涉及到個人資訊保護問題。
個人資訊收集亂象引發了人們權利意識的覺醒。針對“不刷臉不讓進小區”,清華大學教授勞東燕予以明確拒絕,並身體力行進行了維權行動。去年11月,“人臉識別第一案”宣判,法院一審判定杭州野生動物園未經遊客同意強制收集個人生物識別資訊構成違約。該案折射出網路平臺增強個人資訊收集、使用的透明度,緩解個體對隱私焦慮的必要性。
上述案件反映出社會公眾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權利意識不斷增強的同時,對大資料如何收集、處理、使用資訊等問題仍存質疑。
2020年9月,一篇《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裡》報道揭示了數以百萬計的外賣騎手是如何在外賣系統的演算法與資料驅使下疲於奔命。餓了麼欲順勢營銷,稱儘快釋出新功能,在結算付款時增加一個“我願意多等5分鐘/10分鐘”的按鈕,仍有網友質疑,這是否將責任轉嫁給消費者。
有網友在微博中反映,“能花錢的軟體都在殺熟”,並提及攜程等,攜程客服回應稱:“絕不會大資料殺熟,如懷疑產品有大資料殺熟的內容,請提供相關截圖,後續有相關客服為您處理。”
所謂的“大資料殺熟”是否存在?演算法如何更好地服務於人,而非將人“工具化”?這些由使用者與提供產品服務的平臺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而產生的問題,需要平臺在資料收集使用遵守正當、合理、必要原則,在演算法推薦邏輯中,考慮人文科技倫理等因素,不斷提升透明度,才能消除人們對演算法、大資料的誤解。
如何做好保護個人資訊與促進數字經濟合規發展間的平衡,也考驗著監管層面的治理智慧。
從對個人資訊保護監管的專項治理行動,可以看出,我國已經在逐漸加大整治力度。去年,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聯合啟動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印發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自評估指南》等政策規範;成立專項治理工作組,針對2300餘款App開展深度評估、問題核查,對使用者規模大、問題突出的260款App,有關部門採取公開曝光、約談、下架等處罰措施。
2020年10月,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涉及一切個人資訊的活動將納入監管。
直播問題牽出幕後黑產
亟待多管齊下剷除根基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人們生活的相關事宜多轉為線上解決,直播電商由此崛起,假貨、刷單、虛假宣傳、售後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湧現出來。
商務部資料顯示,2020年前11個月,電商直播超2000萬場。2020年5月,羅永浩直播賣花遭大面積投訴,隨後致歉,承諾退一賠一;2020年11月,職業打假人王海直指辛巴直播間所售燕窩為假貨,隨後辛巴承認存在誇大宣傳,並提出召回全部產品,承擔退一賠三,12月,廣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介入“假燕窩”調查,對辛巴旗下公司罰款90萬元,快手對辛巴封號60天。
因網路直播營銷產業鏈複雜,存在多重主體,面對直播電商“翻車”不斷,需要釐清主播和平臺的責任。於是,針對直播相關的監管細分、行業標準逐步落地。2020年6月,中國廣告協會發布《網路直播營銷行為規範》,對從事網路直播營銷活動的主體提供行為指南。2020年11月,中央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分別針對直播營銷資訊內容、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以及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的內容價值觀等細化監管。
直播電商中出現流量造假、刷單炒信等問題,與其背後潛藏的巨大黑灰產業鏈有關,這也增加了網際網路行業監管和打擊網路犯罪的難度。2020年5月,媒體曝光電商刷單產業鏈,千萬刷手暗潮湧動,平臺攻防不斷升級。2020年6月,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判決群控軟體“資料精靈”構成不正當競爭。2020年10月,“假靳東”登上熱搜,背後仿冒“明星號”騙取使用者關注點選打賞的產業鏈曝光。2020年11月,四家“群控”公司被判賠償經濟損失超6400萬元。2020年12月,公安部督辦的全國首個打擊黑灰產案件,揭開刷量黑灰產的“冰山一角”。
行業監管、政策法規接連出臺。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劍指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註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使用者賬號等行為。在中國廣告協會發布的上述規範中,也對網路直播中的流量造假予以禁止;其後市場監管總局加強了網路直播監管,嚴查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
從根本上剷除這一非法產業存在的根基,亟待多部門積極行動、釐清問題、多管齊下的共治行動。
平臺自治已迎來新思路
須強化法治化監管思維
在多部門共治的過程中,為發展平臺經濟,平臺自治也非常重要。
在2020年上半年,沸沸揚揚的閱文集團“合同風波”進入人們視野。事件起因於閱文集團管理層更迭,平臺與網文作者圍繞合同條款糾紛。風波肇始於人事更迭前的舊合同,而非網傳的新合同。“烏龍”新舊合同背後的核心問題是利益分配,即如何平衡網文平臺和作者之間的著作權益。2020年5月6日,閱文集團在首場作家懇談會上,圍繞合同由來背景、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問題、付費和免費模式、收入分成比例等內容作出回應。一個月內,閱文推出“單本可選新合同”,根據合同匹配作家不同的發展需求,取消單一格式合同,推出了基礎協議、授權協議、深度協議,滿足不同作家的發展訴求。
閱文集團“合同風波”背後反映出平臺為打造一個成功的IP需要花費諸多資源,配置各種技術性條件。平臺從管理上、權益分割上更加細緻,注意到每個作者是不一樣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更加妥當的權益分配模式,也有利於調動作者的積極性,實現多方共贏。
我國針對網際網路行業各種不法行為的整治一直在加速。特別是在2020年下半年,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對網際網路行業反壟斷展開了一系列治理。